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是,对于不属于公共利益,却涉及到群体的相关财产权处置时,政府在不能动用征收、征用手段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置?《物权法》没有规定,这成为贯彻“物权法》过程中一个新课题。如旧区改造或动拆迁项目中,产权界定是属于个人产权,但是这些众多的个人产权实际上是相互关联的。个人对自己所属财产权处分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相关利益群体中其他人的权益。本文以上海首个老公房综合改造项目为案例,对该项工程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在非公共利益性质的“旧区改造”中,政府应该如何定位以及对这类涉及群体利益的个人财产权处置,应该设计怎样的自决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对这种自决制度的设计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征收条款”规定了国家征收的前提和补偿原则,但没有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对城市征收补偿强调“依法给予补偿”,而不是“公正补偿”或“合理补偿”,这样不利于使公民合法财产权利免受侵害,不利于防止政府滥用征收权和权力寻租。弥补“征收条款”不足的办法是在《物权法》之外重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建立确认社会公共利益的正当行政程序;由全国和地方权力机关享有对土地征收和补偿方案的决定权。  相似文献   

3.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土地征收中一项重要制度。但《物权法》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规定其内涵外延界定标准,这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公共利益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有必要通过意识形态的方法和政治上的手段使其正当化。我们只有通过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的双重完善,才能使《物权法》中的“公共利益”不是一纸空文,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公共利益的诠释,完善征收制度,发挥公共利益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4.
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基于对财产权性质认识的转变和宪政理念中对国家职能认识的转变 ,各国宪法均规定了对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各国财产征收、征用的宪法规范在征收、征用制度的目的、程序、补偿三个方面均有差别 ,我国宪法修正案第 2 0条、第 2 2条符合法治国家的基本宪政要求 ,但“公共利益”的界定、补偿标准的公正把握还有耐于具体部门法规范的细化和司法实践正确操作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物权法(草案)》中规定了征收制度,相对于"公共利益"应当怎样规定等问题,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深入探讨在物权法中规定征收条款的必要性及其任务,明确此征收条款在实践中和相关法规的适用关系,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物权法》中征收条款的一般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6.
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征收单位和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前提条件,何为“公共利益”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界定,为避免“公共利益”的滥用,规范城市拆迁行为,建议颁布《国家征收法》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范畴、认定等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不宜规定征收、征用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征收、征用权虽然是一种超越私权的独立权力,但在现代社会,法律确认或规定征收制度的意旨不在于强调此权力的合理性,而在于如何限制其对私人财产权所可能造成的剥夺与限制。世界各国因此在以宪法对征收加以确认之同时,多制定系统的征收征用法。将与物权法规范异质的征收制度规定进物权法,既会加剧我国征收征用制度的混乱,又会破坏物权法的纯洁性、科学性,同时也可能降低人们对限制征收征用权之必要性的认识。应加紧制定系统的征收征用法。  相似文献   

8.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实施以来,对城镇化建设起到_『巨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物权法》实施后,各地不时出现的“暴力拆迁”和“钉子户”现象,使得拆迁问题一次次成为舆论的焦点,也使《拆迁条例))几近沦为“恶法”的代名词。因此,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的出台将征收限定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彻底抛弃“拆迁”这一非法律语词。但寄希望于名称的改变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征收所带来的问题,显然不切实际。从实践反映的情况来看,房屋所有权人与其说是关注征收(拆迁)是否是基于公共利益这一上游问题,不如说更多关注的是能否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足额”补偿这一下游问题。因此,房屋征收中如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因为征收而降低被征收人的实际收益,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下以一起行政案件为例,通过《拆迁条例》与《征收条例》中的“变”与“不变”,来分析被拆迁人房屋被拆迁(征收)时的权利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9.
关于我国非国有财产征收立法问题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制定《非国有财产征收法》,是落实宪法和物权法关于征收征用的立法宗旨,切实保护非国有财产尤其是私有财产的必要措施。立法的旨意在于严格限制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征收的权力,其要点包括明确国家在征收和补偿中的主体地位,防止国家将补偿义务转嫁给他人;公共利益具体化;限制公益征收条款的适用;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健全财产征收的程序;设立索还权制度,发生征而不用或征而他用时,被征收人有索回被征收财产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公共利益是征收征用的合法前提.物权法草案对公共利益的抽象表述虽然考虑了公共利益的宽泛性,发展性,多层次性等特征,但不利于保护私人财产,构建和谐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相对客观性稳定性,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在把握公共利益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及全民所有”,是指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一部分,但不能理解为只有国家所有权才能表现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权具有公权利性质,物权法对国家所有权和其他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不等于这些权利具有同等性质。物权法有关公法人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及国家投资人地位的规定,违背物权法定原则。相关规则逻辑混乱、互不衔接,且明显背离实际生活,是一种历史倒退。  相似文献   

12.
物业管理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房地产的升温,物业管理中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然而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应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出台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并建立物业纠纷处理系统,以解决物业管理实务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中国私人财产所有权形成与发展的路径,经历了以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导向,逐步走向私人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制度化道路。改革开放政策打开了中国私有财产权的阀门,对私有财产权及相关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私有财产权入宪,确认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中的成果;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更将其制度化。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动产所有权转移、共有物以及担保物权制度,必将对我国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影响。在船舶登记工作实践中应当适应《物权法》对船舶抵押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保障船舶抵押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在有国家权力干预其中的刑事诉讼中,仅仅通过私法对公民权利进行保护的方式就略显无力。因此,就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国家权力侵犯被追诉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现象,我们应当在刑事诉讼立法以及刑事诉讼运行过程中充分体现《物权法》的精神,改革、完善诉讼程序,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6.
陈乃新先生首创的“经济法之内物权理论”打破了传统民法物权的神圣性,提出了全面而独到的理论——传统物权法理论只有外物权的狭义物权,对作为人为孳息的“存在于人体之内”的劳动力权没有界定,而劳动力权是第一人权,是经济法内物权,是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内物权理论是基于法权理论之上的现代物权理论。是对传统物权理论的深化与突破。经济法之内物权是经济法所需确认和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在经济法领域和实践过程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有利于开发我国庞大的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亿万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7.
物权的消灭在《物权法》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物权的变动,但是对物权的消灭却未有完善、全面的规定,致使国家大量资源闲置,无法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对物权的消灭进行研究,以期探究物权的消灭对中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把知识产权犯罪规定在破坏市场经济的犯罪这一大类型的犯罪之下.从而引起了关于知识产权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的纷争。并且在规定知识产权犯罪时,没有区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与违反知识产权管理秩序的犯罪,从而进一步引起司法实务界对知识产权犯罪理解的混乱。为了澄清混乱,我国刑法应该把知识产权犯罪类型化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与违反知识产权管理秩序的犯罪。  相似文献   

19.
业主停在小区内的私家车损坏或被盗,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根据双方约定或者实际情况可以推定双方成立保管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物业公司只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相似文献   

20.
所有权保留买卖制度是《合同法》的一种特色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并未得到充分适用,社会生活中也鲜有发生。随着《物权法》的生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区分原则"及相关具体规则不可避免地影响、冲击到原有立法体系中的各项财产权制度,而与物权"骨肉相连"的买卖合同,包括所有权保留制度亦莫能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