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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商业方法创新对于市场主体获得竞争优势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赋予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的需求日益强烈,但传统专利权制度认为商业方法不在可专利主题范围内,由此引发了商业方法可专利性例外之争。本文通过对商业方法专利进行界定,从保护商业方法专利的价值角度出发,分析证明了商业方法应当具有可专利性的观点。望借此文厘清争议,促进我国专利权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问:在专利代理实践中,怎样判断商业方法类程序的 专利性?又该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呢? 答:商业方法类程序由于涉及较多的商业交易规则, 对于是否可被授予专利权以及具体商业方法的专利性通 常存在较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欧洲专利公约》为视角,讨论了可专利性的道德例外的立法方式问题。认为,专利法规定可专利性的道德例外不可避免,但立法机构在就此做出规定时应当尽其所能设想并穷尽所有他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因而是不能赋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同时应当区分引起道德问题的原因,对于那些由于对专利技术的公开发表与开发而引起的道德问题,由于其不是因为授予专利权本身引起的,因而不应当由专利法来调整,也不应当由专利管理部门来讨论和决定。  相似文献   

4.
蔡步青 《河北法学》2012,30(7):148-153
美国法院早期以商业方法属于数学演绎方法为由,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受此影响,商业方法在美国一直被认为不应授予专利.后来法院提出如果抽象的商业方法与运用这种方法后发生了某种物理转换或者有形的装置相联系,则应承认其具有可专利性.1998年更是表明只要该项发明能导出“实用、具体、有形之结果”者,仍不失其可专利性,否认了商业方法在美国《专利法》中存在例外.虽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 re Bilski案中,提出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的方法发明须符合“机器或转换测试法”,试图限缩商业方法专利的范围,但联邦最高法院在 Bilski v.Kappos案中否认其为审查商业方法专利唯一的判断标准.在迄今为止仍存较大争议的背景下,如果既无技术贡献,亦无技术特征,更未与其实现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或计算程序相结合,而仅系解决商业经营的程序、步骤或者流程者,商业方法即应为人类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属于思想的范畴,而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客体.  相似文献   

5.
香港地区的专利权限制制度深受英国专利法的影响,并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国际性。香港与内地法律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效力限制的其他措施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内地《专利法》再次修改之时应借鉴香港的相关有益做法,在《专利法》中增加专利权效力恢复制度,修正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扩大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和改进对专利权进行限制的其他措施等,以完善内地专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商业应用软件的可专利性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专利标准下的商业方法与商业应用软件之界标 在交易模式数字化与产品虚拟化环境下,技术创新与商业方法的相互结合所产生的商业应用软件的可专利性并不等同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 "商业方法"指处理或解决商业经济活动或事物而藉由人类心智创造的方法或规则。笔者认为,商业方法本身并不具有专利性 因此,认为"商业方法"具有可专利性或认为"商业方法"在计算机软件中的出现使得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门户洞开的观点尚可斟酌  相似文献   

7.
国防专利的特殊性研究——兼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炳斌 《时代法学》2007,5(2):78-82
关于国防专利的特殊性主要围绕权利归属和保密性两个问题展开。在权利归属问题上,有观点认为国防专利的所有权主体只能是国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依据有关法条和法理基础,国防专利权归属是多元化的。在保密性问题上,确实存在着与一般专利的公开性之间的冲突,这也是采取国防专利这种特殊保护模式的根本原因所在。国防专利是专利制度的一个例外。整个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国防专利保护对其他特殊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新增了药品实验例外条款,这是对药品专利权进行特别限制的重要制度。药品实验例外制度最先由美国创立,是基于药品专利保护的特殊性、为平衡专利权人的私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它来源于《TRIPs协定》第30条的规定,并经过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检验。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限制和例外应该是有限的;限制和例外不得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冲突;限制和例外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同时顾及第三方的正当利益。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国仿制药产业的发展以及缓解公共健康危机产生有益的影响,有利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9.
美国作为贸易强国正是基于如此考虑,倡导催生了商业方法专利的诞生,意欲借助本国有利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专利权的在一段时间内的排他性和独占性特征,牢牢把握国内国外经济市场,从而稳坐经济强国之位。然而,也是由于作为电子商务基础的网络的无国界化,使得原有的可以疆域区分的世界各国融合为一个统一的市场,这与专利权的地域性等特征发生了冲突,从而使得商业方法专利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下实行起来会引发很多拯待调和的问题。本文正是试图从上述问题入手,做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10.
实验使用例外制度作为一种公共利益考量,既可以防止专利权抑制后续研究与发展,又可以实现更彻底、更有效的专利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早在1984年我国专利法即已确立该项制度,但规定过于抽象与严格,不利于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价值优势。通过对国际条约及欧美国家相关规定的利弊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我国直接用"与发明主题相关"限定科学研究和实验,并将《TRIPS协定》第30条作为实验使用例外适用的兜底性条款。  相似文献   

11.
张吉豫 《当代法学》2021,35(3):89-100
人类社会正在快速进入智能时代,将有越来越多的关键技术创新发生在算法层面.算法的专利权保护对激励智能科技领域创新、实现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具有重大意义.在法律实践中,专利局和法院面对算法的专利保护诉求不断提炼出若干回应型判断方法,逐渐释放出对算法相关发明专利权保护的制度空间.然而算法专利适格性在理论上迄今尚未形成共识,仍然存在"层次限制""领域限制"等争议.而"智力活动方法除外原则""基础理论与实际应用界分原则""技术领域限制原则"等专利适格性判断原则由于实践基础局限和推理逻辑错位而严重妨碍算法专利权保护的制度构建和司法能动.立足人工智能产业的现实情况和促进"新基建"的时代背景,应当从"算法专利适格性的问题思维"转向"算法专利权保护的法理思维",破解算法创新与应用实现的绝对二元论及对算法专利权保护过度的犹疑,肯定算法的专利适格性,激励基础算法与核心技术创新.同时,应从法理上确认算法"公开换保护"的价值意涵,以推动智能时代专利制度的理论创新、功能发展、机制优化,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良法善治.  相似文献   

12.
软件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一直备受关注,也颇有争议.美国NPEs(non-practicing entities)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似乎也让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有针对性.2014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Alice Corporation V.CLS Bank International的判决再次激起了人们讨论的兴趣,因为它确认了Alice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无效,推翻了美国法院在此之前一直坚持的商业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立场.  相似文献   

13.
曹琳 《研究生法学》2007,22(4):131-142
一主要国家对商业方法的保护(一)美国对商业方法可专利的转变以前,在美国,商业方法是不可专利的。商业方法不是"程序"的法定客体。1908年Hotel Security Checking Co.v.Lorraine Co.案件确立了商业方法作为程序是不可专利的。法院认为其不包含一个发明专利所要求的新颖性或创造性。因此,商业方法例外就此产生。  相似文献   

14.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首先应弄清什么是专利权?怎样才算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主管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专有权利。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和时间性、地域性。专利侵权,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遭到某种违法行为的侵害。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专有实施权的侵权,一种是对标记权的侵权。专有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独占实施其  相似文献   

15.
软件与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一直备受关注,也颇有争议。美国NPEs(non-practicing entities)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似乎也让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有针对性。2014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Alice Corporation v.CLS Bank International的判决再次激起了人们讨论的兴趣,因为它确认了Alice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无效,推翻了美国法院在此之前一直坚持的商业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立场。本案当中,Alice公司在美国拥有四项方法专利(US5.970.479、US6.912.510、US7.149.720、US7.725.375),实现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谈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郭景才,王朋一、判定被指控产品或方法是否构成侵权问题判定被指控的产品或方法是否构成了侵权,是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关键。专利权从客观的形态上可分为方法专利权和产品专利权。方法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产品专利权,一般表现为被指控的...  相似文献   

17.
可专利性是专利法领域的基础问题。就美国专利法而言,机器、制造品及合成物的可专利性判断标准基本上不存在分歧。但是随着计算机、软件以及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出现,因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法可专利性问题不断引起方法可专利性判断标准的热议。根据时代变迁,美国专利司法实践一直不断地在探索和修正已有的方法可专利性判断标准,并且至今仍在不断发展和丰富相关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8.
影响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稳定性的实质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关专利权稳定性的问题,在实践中表现为:一方面是,申请人不正当地将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技术方案拿来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另一方面是,审查过程中,由于制度方面的因素,将不应当授权的技术方案错误地授予专利权,造成了劣质专利的泛滥。深入研究专利权稳定性问题,探索提高专利权稳定性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与中国的专利无效制度相比,美国的专利无效制度是多元化的,包括多种无效专利权的方式。在美国,无效专利权采用双轨制,既可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行政手段无效专利权,也可以通过法院提起专利权无效诉讼。一、通过行政手段无效专利权在美国,通过行政手段无效专利权包括两种方式:单方再审制度(Ex Parte Reexamination)和双方再审制度(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从字面上讲,两个制度的区别在于:单方再审是对专利权存在争议的双方中的一方参与的再审;  相似文献   

20.
基于全球竞争需要,跨国公司不但在本国申请商业方法专利,而且大量在发展中国家申请方法专利,跨国银行也不例外。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商业方法专利提供法律保护的实践看,各国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及授予标准逐步趋于接近,主要是采取适度从严的审查规则,重点强调方法专利中的创新性技术性成分,并要求专利具有技术性贡献。中国在商业方法专利保护方面刚刚起步,国内金融企业对于开发商业方法专利的意识有所增强,但实质性进步并不明显。未来,围绕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与反垄断之间的斗争将越来越公开化。为此,我国应当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企业进行专利创新,同时还要通过发起公益诉讼、反垄断调查等法律手段来适度保护民族金融产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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