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4 毫秒
1.
一、韩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构造及历史 (一)基本构造现代弹劾主义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其体系上一般可分为以职权主义为基本原理的大陆法系和完全受当事人主义、辩论主义支配的英美法系。两体系的特点如下:大陆法系在案件的审理中由法院积极审问被告人,调查证据等受发现案件的真实观与诉讼的所谓职权主义支配;相反,英美法系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上都依靠  相似文献   

2.
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是刑事诉讼全部活动的基本意义之所在,是否有利于此,应是设计和选择诉讼形式的首要的评判标准。职权主义在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的同时较当事人主义更能发现和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从而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而当事人主义由于过分强调被告人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将妨碍国家对犯罪的打击,而且,由于其人为地使检察机关对立于被告人,容易导致检察机关丧失客观公正的品格,对检察机关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极为不利。因而“抗辩式”诉讼弊大于利。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审理方式经历了从书面审理到口头审理的历史变迁。从现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属于口头主义为主、书面主义为辅的混合交错模式,其本质为口头审理方式。主要依据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沿袭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传统和构造,口头辩论是发现案件真实的主场,采用诉讼资料随时提出主义、证据结合主义、自由心证主义以及坚持公开与直接原则。  相似文献   

4.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证据是否应受诉讼阶段划分的限制,对此,各国在立法上和理论上有两种调然不同的做法与见解: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和证据适时提出主义。就中国情况而言,我们在立法和理论上均选择了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然而,这种措施的利弊究竟如何,很值得深入探讨。一、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含义和法理基础所谓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受法定诉讼阶段划分的限制,随时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在现行民诉法中的最典型表现为第125条第1款,即“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具体…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系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严格来说,存在区别不能简单等同。比较而言,前者更利于描述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运作状态。应以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为分析工具,比较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的运行进程,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证据开示制度作为"起诉书一本主义"的配套制度在在平衡控辨双方力量、提高诉讼效率和发现案件真实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在英美法系国家较为完善,在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阅卷权实现,而日本和意大利也在诉讼制度改革中有意设立了相关制度。我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在本次刑诉法修改中得以正式确立,并在高法和高检的司法解释中进行了具体规定,较为全面、细致,不同于其它国家,具有独特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证据提出时间的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最大贡献在于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该规定对适用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例外“新的证据”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拟就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与新的证据之间的内在价值联系,以及司法实践中认定和适用新的证据所面临的问题,谈些自己的拙见。一、新的证据之价值分析在诉讼活动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诉与否的关键所在。而在证据的提供方面,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一种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一种是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所谓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是指当事…  相似文献   

8.
法官职权调查证据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证据制度的基本目的是查明案件的真实--虽然我们不能否认还有其他的目的存在,为了规范查清案件真实的过程,它要就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等等设计一系列的规则.这其中,在诉讼证明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即证据收集阶段,人们首先面对的问题是:由谁来收集证据.按照现代民事诉讼程序的通行法理,当事人在审理对象的形成方面享有主导权,也就是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并为此请求主张相应的事实,再为该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这种法理在英美法系民事诉讼制度中得到了极端的体现.在那里,诉讼证据的提出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法官只对程序进行适当的控制和引导,完全不介入调查收集证据的活动.而在大陆法系,各国在承认审理对象形成方面的当事人主义的同时,都或多或少地规定了法官依职权调查证据的例外情形.这样一来,在当事人主义程序法理与法官职权调查证据之间,就难免产生一种紧张关系,大陆法系的职权证据调查制度正是在这种紧张关系中小心翼翼地发展着.  相似文献   

9.
对于如何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法律渊源、诉讼理论的不同,世界各国大体上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即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刑事审判组织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另一种则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所采用的刑、民分审的立法模式,即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10.
1980年美国国会制定《涉密案件程序法》,内容是关于涉密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审前程序、审理程序及上诉程序。当时制定该法是为应对涉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经常使用的"敲诈"(graymail)行为,即以披露秘密信息相要挟,使公诉机关常处于两难境地:要么允许披露秘密信息,要么撤销针对被告人的指控。这与美国的对抗制诉讼模式紧密相关,包括证据展示制度在内的对抗制诉讼模式,试图在控方与辩方之间塑造大致均衡的诉讼能力,从而保障刑事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涉密案件程序法》试图通过设置程序性规范在国家安全利益与公正审判要求之间寻求平衡。首先,在审前程序或审理程序中,当被告人想要披露秘密信息时,要求被告人预先通知政府;其次,当披露此项信息并非法律所要求时,允许政府采取措施避免对国家安全造成不必要损害;再次,当披露此项信息对公正解决案件成为必要时,允许政府评估对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而决定公诉是否要进行下去,以及如何进行。该法并未改变政府追究犯罪行为的职责,只是考虑到涉密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为保护国家安全,同时满足被告人的权利,试图改变查明事实的方式。该法使政府有能力保护涉密案件中的秘密信息,同时,被告人的辩护能力也未因为案件涉密而受实质影响,从而有利于公正审判。  相似文献   

11.
庭前证据开示是公诉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刑事案件证据开示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公诉人同辨护律师之间进行的相互出示并提供与案件有关证据的活动。它的目的是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促进案情能够得以客观真实的反映,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益。所以正确认识庭前证据开示对于做好公诉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重点谈谈证据开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中事实是处理案件的根据,而证明案件事实的则是证据。证据问题是整个诉讼活动围绕的中心,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律师作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参加诉讼,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意见,而这一任务完成的关键之一在于律师对证据应用的好坏。本文拟就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证据应用及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一、律师应用证据的特点辩护是从控诉中派生出来的对抗性职能,它是从对被告人的有利方面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法院作出正…  相似文献   

13.
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见》采取的缩短庭审时间简化审方法并不是提高诉讼效率的可行途径,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缺乏配套措施的保障,口供有可能以新的形式成为“证据之王”,客观真实的诉讼证明标准受到挑战,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可能被忽略。完善措施是:实行证据展示制度,让被告人获得律师有效帮助,让被害人有效参与简化审程序。  相似文献   

14.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诉讼是证据的博击。刑事诉讼程序一经启动,从始到终就围绕证据的收集、运用和认定而运作,最终通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清楚真实,使裁判实现实体公正。然而法律所强调的事实,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反映为行为时的客观真实,  相似文献   

15.
检察官客观义务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起源于德国, 后在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也有广泛实践。该理论认为检察官应该"客观全面履行职责, 不仅要追诉犯罪, 还要关注犯罪人的权利保护",这些主张有助于克服大陆法系国家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存在的弊端。近年来, 在奉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 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也日益被重视, 并获得了发展。7 月上旬,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湖南平江举办了 "检察官客观义务学术研讨会", 本刊结合该次研讨会的成果, 邀请专家学者撰文, 组织了检察官客观义务专题, 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6.
施鹏鹏 《中国法学》2014,(2):275-302
"职权主义"最早起源于欧陆,最初的含义系查清案件事实的方法,后演变为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的诉讼形态。"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对立并非历史的产物,而系诉讼法学者的理论创设。"职权主义"的核心内涵也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丰富。当代的"职权主义"可界定为"诉讼以社会利益优先为导向、国家权力为主导、实质真实为目标,审前程序凸显侦检机关的优势侦查权,审判程序凸显法官主导控制权的正当程序模型"。时下学界对"职权主义"存在较大的批评,这主要源于对传统职权主义诉讼的误解以及对当事人主义的理想化。中国因国家权力主导的制度背景、追求客观真实的司法传统以及原有职权主义诉讼的基本构架,既应避免进入"当事人主义"或"对抗制"的陷阱,也不应设立理念混乱、制度杂糅的"混合式诉讼",而应坚持走职权主义的道路。  相似文献   

17.
为了完善免予起诉制度,提高免诉案件质量,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的民主和公开性的原则及《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免诉案件的听证申辩程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项程序的主要内容有:在诉讼过程中,允许被告人自我辩解,并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允许被告人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可以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允许被告人和辩护人提供新的证据和请求检察院调查新的证据。允许被告人对检察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审理案件时检察院要公开进行。以上这些内容充实到免诉制…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公诉人的诉讼地位明显优于被告人,双方并不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当事人;刑事诉讼不实行直接言词原则,也不采取起诉书一本主义,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要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辩护律师不享有实行辩论式诉讼的西方国家律师那样广泛的诉讼权利。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不具备实行辩论式诉讼的条件。因而现时不宜推行辩论式诉讼。  相似文献   

19.
黄永 《政治与法律》2003,28(6):107-112
大陆法系以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构建证明责任概念,辅之以被告人的证明必要,而以客观证明责任为主;英美法系以说服责任和提出证据责任构建证明责任概念而以提出证据责任概念为主.两大法系证明责任概念之间存在深层的差异,而不是绝对的对应关系.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陪审团制度和法官审制度以及犯罪构成方面的差别.  相似文献   

20.
民事举证期限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随时都有权提出新证据。这种随时提出证据的方式与我国诉讼证据理论的实事求是原则相吻合,与我国民事诉讼追求客观真实的目的相一致。但是,为了对新证据履行质证程序而再次开庭或多次开庭,重复诉讼程序,拖延诉讼;甚至有的当事人搞突然袭击,设法拖延诉讼,致使提高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并有损法院裁判的稳定性。为此有必要总结借鉴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的有关规定,建立举证期限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