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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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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法是调整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效率价值在商法的价值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本文从商法的效率价值内涵展开论述,着重论述了效率价值在整个商事法律中的重要性,最后论述了效率价值在商法制度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2.
商法基本原则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商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在宏观上要坚持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统一,在微观上应反映商事关系的本质特征,体现商法的基本内容,统辖商法的具体制度,适应商法的国际化趋势。借鉴商法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笔者将商法的基本原则界定为四项,即强化商事主体;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  相似文献   

3.
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商事法规的立法准则和商事活动的行为准绳,同时又是商事纠纷的裁判标准。因此研究和探讨商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完善商事立法,指导交易行为和商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在封建自然经济解体之前,商法只能以习惯法、商人自治法的形式存在。商人习惯法上升为国家制定法的内在因素,在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商法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而存在的,也是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商法的功能在于,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以及创设商法理念的新制度,并以独特的营利调节机制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与经济法有着完全不同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商事主体和商行为是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商事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5.
商法的基本理念是对商法的内在本质与客观规律的理性认识、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商法在调整商事实践活动中所必须达到的目标。然而,由于我国历史背景和经济政策的影响,我国商法基础理论的发展较为落后,商法的基本理念也不够清晰和具体。本文从保护营利、私法自治、经营自由、加重责任这四个方面去阐述我国商法所应具备的基本理念,并为构建我国商法的基本理念做一些实质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傅鼎生作为商事法规的立法准则和商事活动的行为准则,同时又作为司法、仲裁对商事纠纷的裁判准则,商事法规的基本原则应是:交易公平原则、交易迅捷原则、交易确定原则,交易安全原则。(一)交易公平原则交易公平,是商事主体的普遍愿望,是商品交换规...  相似文献   

7.
范健 《法学杂志》2023,(3):109-122
商法制度的创新造就了商品经济社会,推动了商品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了现代民主与法制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民法典》之后,中国需要重新认识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需要在客观评价现行商法制度贡献与缺失的基础上,针对商事交易、商事立法和商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中国商法体系,解决商事纠纷,构建商主体制度,区分商行为与民事行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以商法思维推动商事基本法的创制和商事法律的法典化编纂。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商法规范的二元结构及其价值缺陷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阐述了我国商事法律规范的类别及结构,并以价值理论对之进行了简要分析。文章认为,我国现行商事主体制度与商事行为制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功能扭曲、价值失衡状况,应当依据商法制度价值的一般原则更新观念,重构我国商法的价值结构  相似文献   

9.
童列春 《行政与法》2003,1(9):75-78
信用在商法中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依据有: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信用原则的客观依据,商法的价值取向是信用原则的主观依据,商法的技术性特性决定了商法中的信用原则的性质。商法注重信用的外观、物化、制度化,是对公众的信用。信用构成商事制度和商事关系基础,作为信念存在于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之中,表现为一种信用利益,在司法中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0.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法基本原则贯穿于全部商事法律之中,反映商法根本价值,对商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商法基本原则是商法能够以独立部门法形式存在的根本原因。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法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的商事信用调节机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前我国商事信用危机的加剧 ,造成了市场秩序的空前混乱 ,商事主体的信用缺失使交易风险更加明显。建立和健全商事信用调节机制、维护稳定的信用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商事信用调节机制是在整合伦理道德和经济学有关信用理念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多维的制度性要求。商法的商事主体制度和商事行为制度为我们探索商事信用调节机制提供了一条基本的路径 ,即为了体现商法维护交易安全的基本理念 ,我们必须从市场准入、商事交易和退出市场的全过程来构建商事信用的调节机制  相似文献   

12.
略论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能没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即商法典,但不可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我国虽没有制定商法典,但绝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确立,我国立法机关相继颁发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和《证券法》等单行商事法律。这些单行商事法律的出台,为我国商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因此,商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商法之所以能够以部门法的形式独立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从功能来看,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克服商法局限性的重要工具,在商法体系中起凝聚和统帅作用,在商事立法中起依据和准则作用,在商事司法中起指导和制约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就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还未达成共识,为了繁荣我国的商事法学,讲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体系,本文在适当评析和借鉴法学界关于商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对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的商业世界来说,商法永远落后于商事实践,商法漏洞是常态和通例。潘德克顿民法体系虽然使制定法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建构唯理主义的践行力,但是成文法对立法和司法逻辑缜密性的追求,使得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填补商法漏洞虽然能够满足逻辑上的自洽,却无法应对商事法律关系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会损害商业创新和商法的价值追求。商事纠纷的正当裁判和权威裁判客观上要求商法法源的正当性,商法通则作为统领各个商事单行法的基础性法律,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建立商法规范体系,可以指导和协调各商事单行法,消弭法律冲突,弥补商法漏洞。  相似文献   

14.
外观主义作为商法的一般性原则,其设计理念就是为了保障现代商事交易的安全与快捷。在传统私法追求绝对真实主义理念下,商法上的外观主义制度是否体现法律其本身的正义价值取向,是否符合经济交易中的规律,这些是本文所要论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各种学说的比较研究,笔者发现各学说对商法基本原则的论述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但有些基本原则,如强化商事组成原则、维持交易公平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促进交易效率原则,却属大多数学者所共采。要探寻其中的原因,挖掘各学说的优点与缺失,展现我国目前对商法基本原则研究的全貌,笔者以为将各种学说进行分类归纳不失为一个可取之方法。  相似文献   

16.
商事关系法律调整之研究——类型化路径与法体系分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蒋大兴 《中国法学》2005,(3):98-107
商事关系乃全部商法的基石概念。商法的研究不能回避商事关系的概念、构成及其法律调整机制。从主体类型化角度可将商事关系区分为四类:商主体与商主体之闻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监管者的非商主体之间与营利相关的商事关系;商主体与作为消费者的非商主体之间基于商主体的营利目的而形成的商事关系以及非商主体与非商主体之间偶尔为之的营利性行为形成的商事关系。四此,商事关系可以界定为主体双方或一方基于营利性目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营利性目的是衡量是否构成商事关系的本质,至于是否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是否发生于持续营业之中,均非商事关系本质内涵。商事关系可以由商法调整但却不必都由商法调整,甚至可能根本不由法律调整。从主体类型化的角度理解商事关系的构成,不仅有助于商法理论知识的进化,也有助于我们撩开商法的面纱,现实地对待关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困惑和商法法典化的神话。  相似文献   

17.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王春婕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率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这些基本原则既是制定、执行和研究商法的出发点,又是构建商法统一规范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在改变传统商事交易模式的同时,也必然带来商法制度的深刻变革,这是商法制度反映商事交易规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商法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着重探讨了电子商务主体的产生和发展现状,并试图从商法角度,建立起电子商务主体设立、认定和监督管理等完善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在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构成上,虽然德国以对处分权的善意为主,日本以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为主。英国以公开市场原则为主,美国以禁反言原则为主,但是各国制度实质上殊途同归,均旨在维护商事交易动的安全。我国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模式,因欠缺对善意取得制度在商法上独特价值的理性认识,同时陷入了“商法化过度”与“商法化不足”的双重困境。我国宜从商法的角度,梳理和完善《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信托法》的相关规则,从而保证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契合,并充分尊重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20.
商法的价值是商法存在的根本原因,对商法价值的研究关系到商事立法的发展与完善。本文从法的价值体系出发,着重探讨商法的形式价值,详细论述商法的确定性价值、灵活性价值、技术性价值、现代性价值、开放性价值等形式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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