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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例:常某系某国有公司经理,自1999年3月以来,他利用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之便,把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业务经费、单位出租房屋的租金、单位存款利息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78万元,放入了公司设立的“小金库”中。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常某自己制定了一套《职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奖励实施办法》,并经公司其他领导讨论通过,根据担任的职务、岗位确定奖金分配比例,以发放奖金的名义将“小金库”内的78万元予以私分,常某个人从中分得9万元。检察机关在查办该案件时,办案人员对常某的行为定性存在是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的分歧意见。检察机关最后以常某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2.
《民主与法制》2008,(16):65-65
针对本案而言.廖某是该电子软件销售公司的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具有管理权;廖某利用经理职务在单位犯罪中起了决定作用。正是因为蒋某和廖某的决定使单位犯罪得以实施;廖某与蒋某的共同商量.决定体现了该公司的意志。该公司股东只有廖某和蒋某.他们二人的意志当然代表了该公司的意志;杨某所实施的少开财税发票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少缴应纳税的结果均是在廖某,蒋某共同商量的前提下发生的.单位的犯罪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危害结果与蒋某。  相似文献   

3.
某乡长因犯错误被上级政府停止职务后,有关方面在对其解除职务时采取何种方式,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罢免;二是由县人民政府直接撤职。持第二种意见即主张“直接撤职”的依据之一为《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由地方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人员直接...  相似文献   

4.
正任命赵文明为河南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免去张翔的河南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有关手续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办理。豫政任[2014]19号任命张斌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豫政任[2014]21号任命鲍尔航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豫政任[2014]22号任命朱理平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豫政任[2014]23号免去郭公民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豫政任[2014]24号任命王德启为河南省林业厅巡视员,免去其河南省林业厅副厅长职务;任命徐忠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08,(10):33-33
问:我是某建筑公司的工程师,去年退休后又被原公司重新聘请继续上班。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受伤,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今年6月我在公司工地检查施工情况时,不幸被溅来的砖屑致伤右眼。虽经精心治疗,但伤眼最终失明。我要求公司按工伤给予抚恤赔偿,可是劳动社保部门认为我与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我的伤是工作中受伤,但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工伤”。请问劳动社保部门的意见对吗?我能不能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某软件公司开发出一种幼儿教育软件,并聘请甲为推销员向幼儿园推销该产品。公司规定:甲只能联系客户并谈妥价格,然后将客户介绍给公司的销售部门,由销售部门与客户进行交易。因该软件在市场销售情况较好,甲于某日夜晚潜入公司的电脑机房,窃取密匙打开公司电脑主机,利用公司空白光盘,将幼儿教育软件刻录于五张光盘上。而后,甲将上述光盘私自销售给幼儿园,获款人民币1.8万余元。对这种行为如何定性呢?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  相似文献   

7.
当检察长的意见处于少数时李培栋1995年10月12日,白银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此次会议的议程是:讨论区人民检察院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曹某贪污罪提起公诉”问题.曹某系白银公司铝厂某车间调度员,1994年先后两次将车间废钢铁...  相似文献   

8.
看到《人民公安》第20期刊登的法案评析文章《搜查疑凶“顺”走钱财,胆大警察是否犯罪》(以下简称《搜》)一文,笔者有些不同意见想同该文作者商榷。笔者认为民警于某的行为可认定为贪污罪,理由如下:1.该民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为故意;3.其利用的是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并且经手犯罪嫌疑人物品包括钱财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4.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完全符合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这其中有两点需要说明:1.于某虽违法扣押,但不可否认的是…  相似文献   

9.
判断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等职务犯罪的前提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定性问题。研究这一问题,本文认为,不能从犯罪对象入手,而应从犯罪构成入手。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产承载着国家或劳动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非公有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构成贪污罪又构成侵占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因此应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在数额认定上,则应以其非法占有的全部财产价值计算。  相似文献   

10.
贪污罪的对象对于贪污罪的认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贪污罪的对象可以是不动产。违禁品不能作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对“财物”一词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有体物、无体物是财物,对于经济上和其他的各种利益也应视为一种财物。由于行为导致他人享有利益本身也应是一种利益。如此,必将有利于打击贪污犯罪。  相似文献   

11.
马宏 《新东方》2006,(12):45-47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罪名、罪状及量刑幅度分别作出了规定。同一切职务犯罪的罪名一样,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利用职务上便利上是完全相同的。但是,两罪在犯罪手段、犯罪目的上就完全不同了。两罪都是直接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12.
案情:2006年7月2日,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混凝土公司向建设公司承建的工程提供混凝土。供货时间为2006年4月至10月,并约定了标号和单价。同时约定,若建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当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向混凝土公司支付违约金,标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我是一工厂财务监督人员 ,在审核财务工作中 ,发现我厂账上虚挂一笔应收款3万元 ,是厂长王某等三人盗用外地一客户李某的名字写了几张借条挂账的。我们通过外调与李某核实时 ,他说根本就没打过借条。请问王某等三人利用他人名字虚假报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厉东厉东读者 :从你来信所反映的案件情况看 ,王某等三人的行为应当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王某等三人利用他人的名字写借条挂账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工厂资金的行为 ,符合刑法关于贪污罪或侵占罪的客观特征。至于究竟是应当定贪污罪还是定职务侵占罪 ,则要…  相似文献   

14.
被告人杨某,男,32岁,汉族,高中文化,系列车乘务员;被告人黄某,男,35岁,汉族,初中文化,系某厂下岗职工。1996年12月24日晚,杨某携带西药"头痛粉"650克来到黄家,谎称他在广州一个朋友处弄到一些海洛因,让黄某帮助出售。黄某在某市一家饭店附近出售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杨、黄二被告的行为如何定性分歧意见较大。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属于诈骗,黄某是与杨某共同作案的从犯,二人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未遂),黄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未  相似文献   

15.
吉龙华  黄铭 《创造》2019,(2):61-64
一、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体现.人是一种政治的、合群的动物[1],政治就是关于公众利益的大事,谁进行管理、谁有决定权,是“自治”还是“他治”?“自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有自我管理之义。[2]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指出:自治是指团体的秩序由团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3]即一个群体的行为规则是自己给自己制定的,而不是外人制定的,这是意志自主。意志自主也就是团体的领导者和管理班子由自己任命,而不是由团体外的人员来任命。[4]从这些含义看,自治的关键是自主,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和“四民主”。自治权是自治的体现,自治是前提,没有自治自然没有自治权。  相似文献   

16.
宽严相济:和谐社会语境下职务犯罪立法的定位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之夸大、资格刑功能之错位、罚金刑地位之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必须从立法上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等.  相似文献   

17.
知识窗     
《群众》1994,(4)
参股与控股参股是一种投资行为,在组建股份制企业时,由若干个股东单位发起,每个股东都要分担一定的股份,就叫参股;或者是为了获得某一个公司的利益,凭借某种特殊条件,要求加入一定股份,也叫参股;从股票市场上购进股票,叫持股。如果为了控制而不是为了投资的目的,而拥有或购入某一公司大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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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罢免、免职、撤职、辞职 常见错误:概念不清,造成混用。 规范用语: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被选出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需免去其职务的,由选举他的机关、选区罢免。免职,是人大常委会对由它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免去职务的方式。撤职,是指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错误行为的处置方式。撤职是一种行政处分,具有明显的监督性质。  相似文献   

19.
[案情] 2003年5月,某市国有医院外科医生李某分别与3名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商事先约定,由李某在诊疗过程中开具处方时,尽量使用3名供应商已进入医院药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事后供应商要按实际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支付李某回扣。至2004年10月,3名供应商先后送给李某回扣共6万元,李某均予以收受。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办案人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李某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才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而公务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和履行经济职能等具有社会管理性质的活动。而临床医生给病人诊断、治疗并开具处方,是一种技术性的劳务活动.因此处方行为不属于公务活动范畴,其收受回扣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受  相似文献   

20.
《陕西政报》2021,(2):36-3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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