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派驻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设置检察室(检察组)或者派出检察院等专门检察机构,由其具体行使监所检察权。派驻检察是检察机关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主要方式,它对于强化监所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惩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司法腐败,保障罪犯等被监管  相似文献   

2.
根据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及高检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规定》等规定,监所检察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只有依法惩治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腐败问题,才能切实有效维护司法公正,真正保障国家法律、政策在执行机关的正确实施,才能真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在执行高检院检委会通过的《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时,应当正确处理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监所检察部门和派出(驻)检察机构的关系,正确处理监所检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初查与侦查的关系,切实解决好派出检察院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派驻检察人员轮岗交流的具体实施问题。  相似文献   

4.
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要根据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和监所检察"四个办法",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监所检  相似文献   

5.
正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重要业务职能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对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拘役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所检察部门基于派驻监管场所的优势,可以直  相似文献   

6.
3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暨贯彻高检院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建设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洪举主持,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作了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7.
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监所检察部门积极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惩治司法腐败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2004年9月,高检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全部赋予了监所检察部门,为监所检察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广阔空间。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加大了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违法变更刑罚执行等问题尚未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彻底解决,监所检察仍然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中的薄弱环节。这些不足和问题,反映了当前监所检察运行在监督理念、基础保障、监督方式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因此,坚持"三个维护"的监所检察指导思想,加强监所检察建设,促进工作机制和监督方式创新,应是我们完善监所检察监督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业务之一。监所检察的任务就是通过履行监所检察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场所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刑罚正确执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完成监所检察这一任务,目前,基本途径就是实行派驻检察,也就是在监管场所集中的地方设派出检察院,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与监督》2006,(3):22-25
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所检察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所检察官肩负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的干警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工作条件艰苦,监督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优秀派驻检察官,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贯献。在2006年1月召开的仝市检察长工作会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在全市捡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派驻检察官评选活动中评选出的6名优秀派驻检察官,予以表彰。他们是:一分院驻重庆市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蓓,万州区院驻万州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余伯建,渝北区院驻渝北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黄志贵,江津市院驻江津市看守所检察富检察官吴炳衡,武隆县院驻武隆县看守所检察宣检察官郑福建,石柱县院驻石柱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晓惠。  相似文献   

11.
监所检察机构如何改革才能更好地体现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执法监督的职能,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监所检察机构的名称沿用20多年,这种以监督对象命名的做法,不能体现其应有的职能,这种一个部门承担多种职能的做法不利于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监所检察机构必须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监所检察机构改革涉及更名和机构分立问题。更名必须与分立同时进行,不能简单更名了事,否则监督精力分散的问题仍难解决。监所检察机构应当分立为并更名为刑罚执行监督检察部门和监管执法监督检察部门,从而突出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又将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监管执法活动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对于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昝玉山 《内蒙古检察》2007,(4):23-24,31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将监所检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监所检察的重点工作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这距离高检院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监所检察在查办职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监所检察工作职责不仅包括刑罚执行监督,看守所等监所机关监督管理活动监督、羁押期限监督,还包括查办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打击在押人员又犯罪、刑事立案监督、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等工作,是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活动监督以及反贪、渎侦、批捕、起诉、控申于一体的综合业务部门。新的形势对监所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必须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在求实效上下功夫。一、健全制度,实施全方位监督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  相似文献   

15.
为了加强监所检察理论研究,推动监所检察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高检院监所检察厅与《人民检察》编辑部联合举办"金耀杯"超期羁押与刑罚执行监督机制研究有奖征文活动。  相似文献   

16.
监所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能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以实现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修改后刑诉法给监所检察工作增加了新职责、明确了新任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好地揭示监所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应对刑诉法修改给监所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对修改后刑诉法背景下的监所检察工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派驻检察是检察机关开展监所检察工作的主要方式,也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包括派出检察院和派驻检察室两种组织形式。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监督工作的需要,在大型监管场所或监管场所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派出检察院,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责,对强化监所检察法律监督,促进监管部门依法文明管理,遏制司法腐败,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各地在派出检察院的设置、运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监所检察职能的发挥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监所检察派出检察院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强监所检察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肩负着对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和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以派驻检察监督方式为主要的监督方式.这种派驻检察方式,具有及时了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第一手"资料和监管信息的优势.但是,在监所检察实践中,这种派驻检察暴露出来了检察人员容易被"同化"等弊端,严重削弱了检察监督的力度.在分析派驻检察监督方式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监管场所实施以随时检察为主的监督方式的改革设想,以期去弊存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肩负着对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执行和监管场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职责.当前对监管场所检察监督以派驻检察制为主,巡回检察制为辅的监督模式.实践中,派驻检察制与巡回检察制存在各自的优势与弊端.改革监所检察监督模式,应当针对制约监所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遵循监所检察工作实际,围绕监所检察权的运行特点,在加强与规范派驻检察的同时,增设上级巡回检察,扩大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相似文献   

20.
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任务.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然监所检察工作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