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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屋典当,还是抵押借款·施汉嵘·案情简介:田某夫妇因急需购车资金,于1995年4月25日与某县典当行经过协商,订立房屋典当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田某夫妇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向典当行典当,典金计人民币18000元,典当期限6个月;典当期限内,典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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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当就是双方为典当房屋,约定一方(承典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他方(出典人)房屋进行使用和收益的一种协议.典当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有文字记载者最早见于《唐书》,其后《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例》中都有关于典当的规定.解放前剥削阶级用典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因此对剥削阶级的典权制度应予废除,但对劳动人民之间进行的互通有无的典当关系,解放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仍予承认和保护.典当不同于买卖、抵押、和租赁.买卖是以转移所有权为主要特征,所有权一旦转移就不能回赎.在典当关系中,承典人只能占有使用和收取典物所生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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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典当回赎期限的性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有典期的房屋典当关系,出典人在典期届满10年后提出回赎的;对于典契未写明典期,经过30年出典人才提出回赎的,均做绝卖处理。关于房屋典当回赎的“10年”、“30年”期限的性质,多认为系诉讼时效,并在司法实务上作为时效的规定予以适用。笔者以为,它们的性质应为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理由是: 第一,典当回赎期限,不存在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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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0,(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鲁法民字第4号《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房屋典当关系的双方都属于私房被改造户,承典人的私房被全部改造,而将承典的房屋作为自住房留下的,不论房管部门何时明确作为自住房,均应视为承典房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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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民间房屋抵押(典当)契约时常混用“抵押”“借款”“回赎”等词语,即“抵押人”在借款时把房屋交给出借人管理使用收益,出借人不收“借款”利息,不支付房租,有的也不规定期限,只写明“抵押人”还款时“赎回”房屋。时过30年之后,“抵押人”的继承人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赎房。这类案件在处理时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契约上写着抵押借款,不能适用有关典当的司法解释,应允许“抵押人”归还借款赎回房屋。笔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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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佛山审顺德、石湾、城区等地先后出现了十余起典当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典当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亟待人们去认识、研究和解决,以下择要而折.一、典当的内涵关于典当的内法,时下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坛.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典,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取得对该不动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典人逾期不赎,则生绝卖之效.198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中几个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指的典当,就是一种典型的典.第二种观点认为典当即当,是指出当人以动产作抵押,从承当人处获得借款,在约定期内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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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3)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晋法民报字第3号《关于典当房屋被视为绝卖以后产权确认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出典的房屋已超过规定的回赎期限,承典人提起确认房屋产权归己的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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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是个古老的行业,当它经历了一段历史性的沉寂再度走近百姓生活时。社会环境已然发生巨变。而当它与股市“过山车”行惰不期而遇时。演绎出的故事未免让人唏嘘感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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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法(民)发(1988)10号《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案件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商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同意,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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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物权法的立法任务刻不容缓,国家立法机关已将其提到议事日程。鉴于不动产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动产法应是我国物权立法的重点,而不动产物权登记又是不动产法的基本制度,在不动产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本文试就一起房屋典当回赎案,结合我国物权立法中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希望能对加深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所种益。一、房屋典当回柱案在烟台市芝采区三马路有一座1920年建造的庭院欧式楼房住宅,H层主楼为MZ平方米,整个庭院占地七亩,房主是吴君。此房连宅基地在内,以院墙为界,于19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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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当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我国一些辞书对“典当”一词的解释为:旧中国以收取衣物等动产作质押,向劳动人民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解放后,由于经济制度的更变,典当随之停业。现阶段我国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典当业又得以复活。然而,今天的典当无论在经营的目的、经营的主体、服务的对象、典当物的内容都和旧式典当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经营的目的上,旧典当是乘人之危,任意压低当价,对劳动人民进行盘剥掠夺。新典当是适应现阶段经济环境的需要,方便群众生活,方便生产,促进流通;在经营的主体上,旧典当基本上都是私营的,新典当有国营、集体、个人合伙经营三种形式;在服务对象上,旧典当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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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当的概念及特征传统意义上的典当是个组合概念,即典与当的组合.所谓曲是指一方支付典价,占有他方的不动产且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是指一方以动产为抵押,从另一方获得当金,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赎回原物.现行的典当,是指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向另一方作抵押,获取一定数量的货币.期限届满后还本付息回赎自己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支付货币的人是典当权人,以自己财产向典当权人作抵押的人是典当人.与传统意义上典当不同的是即便典当人典当不动产,也不是把不动产交由典当权人占有、使用、收益,而仅仅是把不动产的权利证书交予典当权人作抵押.因此,从本质上说,现行的典当更接近抵押借款,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借款.二者的不同处在于若典当入与典当权人在典当合同中约定了逾期不回赎即绝当,则典当权人必须承担典当标的物的价格风险,即形成绝当时,典当权人获得典当物的所有权,而不论其价格相对于典当时是涨还是落.而抵押借款,借款人若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抵押权人则不能当然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只能以抵押物作价或变卖而优先受偿,受偿后多余部分仍须返还抵押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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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本案为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裕兴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兴隆典当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阳某某之间的典当合同纠纷案。裕兴隆典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其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2006年1月11日裕兴隆典当公司与阳某某签订了007号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阳某某向裕兴隆典当公司借款113.8万元,阳某某以其拥有的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乙36号院5号楼1902号房屋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就该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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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典当活动的法律规范徐澜波目前典当活动在我国逐步活跃起来.各地不同规模地开设了不少典当商行.由于调整典当活动的国家法规和地方法规未及时出台,各地的典当活动以及对典当活动的管理缺乏规范.典当业在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的同时,暴露了不少问题,因此,亟需制定相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