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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中国审判》2010,(9):F0004-F0004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以信用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专业担保初构。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核心资本50亿元,拥有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授信560亿元,信用能力超过900亿元。  相似文献   

2.
高小珺 《经济与法》2003,(10):62-63
一、我国信用担保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与国外发达国家信用担保的历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担保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信用担保在我国已引起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信用担保的指导原则、担保体系、银行选择、资金来源、业务范围、评审制度、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和促进了担保业的发展。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和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相比较。我国信用担保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现有的信用担保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3.
贾静 《政法论丛》2008,10(3):41-44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我国传统上的人格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有内在缺陷,从而导致目前社会信用匮乏,但这种状况也为人格化的信用向制度化的信用转型提供了契机——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信用手段即是其重要表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担保物权日益发挥强化信用的功能,这也是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成功运作的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从1993年起步到现在,虽发展迅猛,但因行业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用的有效发挥。当前,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是进一步有效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健康、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成功运作的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从1993年起步到现在,虽发展迅猛,但因行业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用的有效发挥。当前,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是进一步有效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健康、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我国规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法律、法规与迅速发展的信用担保实践相脱节,制定一部专门调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7.
财产保全—实现债权的快捷之门财产保全担保—简化财产保全申请的便捷之路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以信用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2006年10月,根据国家对中央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政策,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现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40亿元,净资产32亿元。同时,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相似文献   

8.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有法律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阐述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有法律制度架构的基础上,通过对《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解构,分析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创新设计。  相似文献   

9.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凯  唐松涛 《法学杂志》2005,26(2):59-61
我国当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包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特殊法人地位不明确、损失补偿无保障、金融机构不合作、信用担保运行不规范、风险防范不严密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现行法律规则难以实现。为从整体上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有必要在经济法理念的指导下,根据实践的需要,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定一部法律。  相似文献   

10.
财产保全—实现债权的快捷之门财产保全担保—简化财产保全申请的便捷之路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以信用担保为主业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公司于1993年注册成立,2006年10月,根据国家对中央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政策,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实施战略重组。现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40亿元,净资产32亿元。同时,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相似文献   

11.
跟单信用证在实践中,存在一种为保护本地或本国当事人利益,动辄止付信用证的做法。这极大地损害了信用证的运作机制,增大了社会成本。因此,要尊重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只有在欺诈而且信用证没有承兑或议付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鄢梦萱 《河北法学》2007,25(9):83-88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价值在于补充和完善银行获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鉴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正外部性,中小企业发展这个事实本身即为社会和政府的一种收益,所以信用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公共产品,出资者大都为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法律性质上属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它应当以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其融资环境为宗旨.从根本上来看,信用担保机构应当更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而非商业性职能.  相似文献   

13.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春彬 《行政与法》2005,(1):120-123
信贷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资产业务,风险较大,而信贷担保业务正是化解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举措。但不可否认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担保工作仍或多或少地存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加以思考和研究。  相似文献   

14.
保证保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保证保险一般作为分期付款消费的一种履约担保,由于当前没有调整此类合同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做法各异,相同类型的案件常常在不同法院中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对此,有必要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法律适用、合同的独立性和各合同主体的诉讼地位等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当前法院审理车贷案件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5.
潘新美 《行政与法》2005,(10):102-105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相当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起步较晚,体系不健全。因此,有必要借鉴其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以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6.
关涛 《政法论丛》2008,(2):13-19
我国现行法中虽然没有关于让与担保的规定,但这一制度的价值是学界所公认的,并为发达国家和地区所普遍采用。动产抵押无法取代动产让与担保的作用,因为两者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功能各不相同,动产抵押的理论基础是大陆法系的物权原理,让与担保的理论基础是英关法系的信托制度;让与担保权并不以担保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与担保债权也没有主从关系,让与担保权的实现也较动产抵押权简便。动产抵押和让与担保的并存,可以为当事人多提供一种选择。  相似文献   

17.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公私协力的表现,是担保国家理论在行政法中的具体化。透过担保国家理论、公私协力背景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政法属性,政府保证责任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责任转型,有其宪法渊源与民事责任阙如的现实需求。基于保障社会公众以合理的价格持续、均等地获得质高价优的公共服务之目的,政府保证责任可以类型化为监督责任、管制责任、接管责任,其内容体现为保证有限竞争、质量与价格供给、持续与均等供给以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可以通过行政规制、契约治理及信用监管等措施,促进政府保证责任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8.
再论跟单信用证条件下的提单担保物权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质押合同成立及生效条件、银行对信用证条件下提单具有质押权的质疑、银行对提单留置权的取得与实行 ,及我国现行法律体制能否有效地保护银行的提单质押权等方面论述了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条件下的担保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19.
在研究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众多文献中,"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观点相当流行,我国的法律法规更是将其制度化.但是本文认为,目前支持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观点在理论上是难以成立的.同时,从实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着特殊的体制原因,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做法并没有触动相应体制的改革.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做法并不可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需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利率市场化和银行治理机制的改革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0.
刘保玉  梁远高 《法学论坛》2021,36(2):99-110
增信措施是指在典型的保证方式以外,第三方提供的其他能够增加债务人信用和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措施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加入、第三方差额补足、到期回购以及流动性支持等。实务中有关增信措施的裁判规则未尽统一,原因在于就其性质存在第三人清偿、独立的合同义务、债务加入以及保证等多种认识,而这些认识均有不同程度的缺陷。《九民纪要》第23条明确了公司加入他人债务准用对外担保的规则,自应适用《公司法》第16条通过决议机制限制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但《九民纪要》第91条、《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36条对其他增信措施的规定却未明确此一规则,增信措施的定性及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则仍存疑问。增信措施与保证既有关联,也有差别,宜将其定性为非典型保证,并与非典型物的担保共同构成非典型担保。公司对外提供的可能产生财产责任后果的增信措施与对外担保在效果上别无二致;公司治理的理念客观上要求公司不能随意对外提供增信措施;增信措施藉由非典型担保可被《公司法》第16条所涵摄,公司对外提供增信措施的,同样应遵循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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