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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论德国家庭法上的家务劳动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群 《政治与法律》2008,(4):134-139
德国家庭法依据公平原则,在婚姻的一般效力上将家务劳动与职业生活居于同一层面,并明确规定在婚姻家庭生活范围内家务劳动是一种职业.家务劳动的职业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典型的表现是在与税法的配套实施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家务劳动的职业性的继续延伸,德国家庭法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德国家庭法关于家务劳动的职业性规定,表达的是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对完善我国婚姻法或家庭法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本文提出家事劳动的概念通过与家务劳动比较明确其内含和外延,就家事劳动的进行法经济学分析,明确家事劳动受保护的基础,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研究和思考。文中针对现行法律保护范围过于狭小、没有认定明确标准不利于操作等的缺点提出了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3.
冯士芹 《法制与社会》2012,(26):179-180
家务劳动是女性对家庭所作的重要贡献,并对女性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相关职业女性的访谈,以个案折射群体,反映家务劳动为女性带来的困扰及不利影响.男女平等、和谐婚姻、和谐社会的建立都需要重视家务劳动的分配,女性的解放包括在家务劳动上的解放.  相似文献   

4.
浅谈我国的法律职业及相应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希利  李克杰 《法学论坛》2000,15(1):101-105
法律家是法治的重要保证.考察法律职业的历史,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法律职业存在整体要求不高、入门程序不严格、欠缺流通性、整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建议国家应对法律职业进行科学具体的分类,规定较好的职业能力要求;建立一元化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从制度上确立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内在联系;改革相关人事制度和法律教育结构.  相似文献   

5.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认为家务劳动是当然的、没有报酬的付出。近现代以来,女性地位的上升,使得家务劳动的地位得到正视与提高。我国《婚姻法》第40条虽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却鲜有适用,致使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陷入“空壳”运行的困境。本文立足于我国家庭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环境讨论其低使用率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走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困境,使其真正发挥效用。  相似文献   

6.
家务劳动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我国关于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已经得到婚姻法的承认。但立法对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保护与现实中家务劳动的夫妻不平等承担有较大差距。本文从思考分析该类立法与现实出发,寄希望于立法对家务劳动经济价值的进一步认可,以完善男女平等的立法观,促进家庭生活的和谐。  相似文献   

7.
法治国家的建立和法律秩序的维护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职业法律者,德国在培养和选拔职业法律者的过程中创造了一批独特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浓烈的国家色彩.它通过国家考试的形式将培养和选拔溶为一体.在德国,未来职业法律者在参加国家考试前,必须要经过校园专业学习和职业预备期的训练.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其缺陷和不足.  相似文献   

8.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艳  肖京雨 《法学杂志》2007,28(5):65-6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受国际公约保护的又一崭新领域.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范围、类型、保护目的、法律保护机制等,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体系所要明确的首要问题和基础理论,也关系着保护标准和水平,以及法律实施效果等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9.
人大代表的权益保护明确写进了神圣而庄严的法律.从来没有哪个职业能够享有人大代表这样的殊荣,更没有那个职业能够享受到法律的特殊豁免.……  相似文献   

10.
刘凤娥 《政法学刊》2001,18(6):84-87
“法律职业人才一体化”培养,有利于向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迈进。因此,我们应当建立统一的国家法律职业人才资格考试和统一的法律职业实务制度,规范法律职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才之间的职业交流制度。  相似文献   

11.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在法治社会,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最终要上升为法律问题。从立法的层面来看,我们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明确农民工特殊性的同时,将其纳入劳动者的范畴并加以法律保护。农民工现象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法律保护的双层次性:宏观上,宪法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为农民工获得主流劳动者地位铺平道路、扫除障碍;劳动基本法明确将农民工作为保护主体,赋予农民工作为一般城镇劳动者应享有的各种基本劳动权利。微观上,制定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缺失的具体权利的逐步回归。最终达到对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一体保护,逐步构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要求的劳动法律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进而提升所有劳动者的政治经济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2.
社会性别主流化视角下的家政工社会与法律保护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社会性别主流化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而与此同时,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家政工的社会与法律保护问题日益严峻。我国家政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大约有1500万,其中96%以上是女性。虽然家政服务业这种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得到政府的支持,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为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岗位,但是,这些从业人员却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受到劳动法律规范和相关法律的应有保护。针对现行相关立法的缺漏与不足,社会各界应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更新观念,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各种有效、配套的政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13.
法律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海松 《行政与法》2007,1(3):17-18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不公多与法律制度不公有关。完善法律制度,保证立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以体现公正价值,体现民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的良法之治。同时还应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4.
The COVID-19 pandemic has caused a chain of socioeconomic effects worldwide.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operations and labor market have also been suffered because of this global crisis. During hard times, flexible employment becomes an important means for stabilizing employment. However, the pandemic also exposed the problems ensuing from insufficient legal protection for flexible workers. First, there are some gaps and defects in the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laws in terms of their scope and applicability to flexible workers. Second, there were limitations in the support and protection policies for flexible workers at the early stages of the pandemic. Although the government implemented measures soon after the outbreak of COVID-19, their role is still constrained by the legal lacunae in protecting flexible workers. As flexible employment will continue to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China’s labor market, 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a far-reaching official document in July 28, 2020 to support it. This document indicates the directions for providing better legal protection for flexible workers, which contains expanding the legal scope and enriching the legal protection. Based on the realities and latest policies, the legal protection for flexible workers should be systemically improved in the future.  相似文献   

15.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文化权利与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都是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所必须享有的法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事业一贯的宗旨。从宪法角度来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是应当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应当在宪法文本中明确文化权利的基本权利宪法地位,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文化权利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或义务,加强对文化权利的平等性的保护以及应当制定文化基本法律,来保障文化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6.
赖长鸿 《现代法学》2002,24(5):154-158
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体系存在着形式上和内容上的缺陷。因此 ,应在探析其价值内核的基础上 ,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劳动法律体系。该体系应包括 :劳动力市场主体法、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法、劳动宏观调控法、劳动监督检查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  相似文献   

17.
社会法的产生机理、演化变革、功能发展、性质或本体、社会法问题代沟与制度需求、主要理论范式等深层次的反思性问题,应在部门法哲学意义上得到关注,应予以跨学科、批判性的研究。社会法的产生机理在于社会保护本能和社会理性,形成了本文所称的"市场化运动推之,社会保护运动挽之"的制衡关系。其性质为构成维系现代产权制度、经济秩序与保障社会权利之间的社会对价关系或新型社会契约。社会法相关的"问题代沟"理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中国同时面临三代社会法问题,制度需求强烈,应以全球正在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主要资源,科学建构社会法;借鉴多学科理论范式建构社会法法哲学。  相似文献   

18.
潘峰 《河北法学》2008,26(7):108-114
以民法为中心的隐私权立法不足以保护劳动者,应构建契合劳动法理念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劳动关系的从属性限制了劳动者隐私权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同时也对雇主提出保护劳动者隐私权的要求。保护劳动者隐私权必须对各种社会利益及其相对重要性进行分析,核心在于实现雇主利益与劳动者隐私权的平衡,其一般标准可以区分为四项原则:职业区分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最少损害原则;合法限制与合意限制原则。  相似文献   

19.
刘凯 《政法论坛》2020,(1):62-76
科学化是经济法学科发展的关键。法教义学呈现了法律科学的逻辑性、体系性和可验证性的基本要素,为经济法学的科学化提供了体系化的可能路径。根据法教义学"价值-规范-事实"的研究框架,在价值层面,经济法的社会功能是一种社会对国家经济治理权的想象和期待,旨在以正当、合理的经济介入方式维持和恢复经济系统的良序运行,经济介入的积极形式是培育市场功能条件,消极形式是对经济系统自主运行失序状态的纠正。在规范层面,经济法律规范体系可分解为四组经济法教义学的"理想类型",从而构建起由社会功能、公正优先和法律义务三个要素组成的法律命题体系。在事实层面,经济法应实现立法的体系化与司法的操作化,达成法教义与法治实践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谭玲 《现代法学》2003,25(2):63-67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的共同发展战略 ,它将人类社会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是当前最新的一种发展理念 ,并正在成为我国立法的一项指导原则。然而 ,能否在这一原则之下制定我国专门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以及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在现有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中如何定位和构建等 ,是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 ,我国应当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内在要求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并应将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之中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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