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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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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香港贿赂罪立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结构具有合理性、先进性以及较强的实践操作性 ,而大陆贿赂犯罪立法表现出滞后性和欠缺性 ,应借鉴香港贿赂立法的成功经验 ,完善大陆贿赂犯罪立法 ,从而全面有效地打击日益严重形式多样的源头犯罪——贿赂犯罪 ,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   

2.
大陆香港贿赂罪立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香港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结构具有合理性、先进性以及较强的实践操作性,而大陆贿赂犯罪立法表现出滞后性和欠缺性,应借鉴香港贿赂立法的成功经验,完善大陆贿赂犯罪立法,从而全面有效地打击日益严重形式多样的源头犯罪--贿赂犯罪,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   

3.
商业贿赂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的类罪,严重破坏着市场经济秩序,运用刑法手段规制此类犯罪已刻不容缓。由于立法上的疏漏,对商业贿赂相关问题的司法认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均产生不同的认识,给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和范围、商业贿赂犯罪的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该罪在认定中的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中的“职务”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理解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便于在司法过程中准确认定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4.
医疗领域收受贿赂已经成为该行业的的普遍现象,这一现象严重损害医院所担负的救死扶伤的形象,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使得医疗纠纷增多。伴随着国家对商业贿赂问题的惩治力度加大这一大背景,探究我国在医疗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笔者对司法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总结后,结合国外先进的经验,最后提出对于规范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犯罪的几点建议,目的致力于有效打击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5.
广义的商业贿赂是指凡是发生在商业领域的行贿、受贿与介绍贿赂现象,都可以称为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商业贿赂中的谋利益问题、商业贿赂的犯罪对象问题、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而要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立法,应该设立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加大商业贿赂犯罪的经济惩处力度;加大对行贿者的惩处力度;减少商业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增加财产刑的适用;在商业贿赂犯罪中增设资格刑;加强对商业贿赂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6.
当今社会,贿赂犯罪已成过街老鼠,但就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来讲,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试图从国际、国内立法的比较,以及国内贿赂犯罪的新特点入手,揭示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完善惩处商业贿赂的刑事立法,可从立法模式、犯罪构成、刑事处罚等方面予以考虑。在立法模式上,可以保持现有的立法模式,同时注意发挥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的作用。在构成要件方面,注意完善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犯罪化的法律规定。在刑事处罚方面,要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增设针对性强的资格刑,对行贿、受贿设置相同的刑罚。在尽量不对商业贿赂罪犯适用死刑的司法基础上,努力推动立法上逐步废除对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六) 对商业贿赂犯罪之改进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现行刑法作了许多修正。其中,两条重要的修正就是对商业贿赂犯罪的修改,主要内容是对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和对象作了扩大的修改。这样的修正是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弥补刑事法网不足和认真履行国际公约的必然要求。两个新修正的罪刑条款涉及的罪名应重新调整为“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司法适用认定中应注意两个新罪均属特殊犯罪主体;两个新罪的犯罪成立之数额较大都应以2万元以上作为定罪起刑标准。但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修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废除两个新罪的主观罪状中有关“谋利”的规定;二是增加单位商业贿赂犯罪的内容;三是扩展商业贿赂犯罪对象的范围;四是添补商业贿赂犯罪基本犯的罚金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市场主体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侵害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的行贿受贿行为。它与我国刑法第163条、第164条有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以及刑法第385条至第393条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与联系。有鉴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独立品格,我国刑法应对其单独立法,内容上包括上述两类贿赂犯罪的主体在商业交易中的贿赂行为,体系上隶属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由此实现了我国贿赂犯罪的体系从以主体为标准的二分法向以客体为标准的三分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基于贿赂犯罪"对合性"的特征,司法机关在应对该类案件时,面临着以收集证据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司法困境。通过观察域外应对此类案件的司法现状,不难发现污点证人制度具有诸多益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行贿人特别自首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污点证人"的众多案件表明,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贿赂犯罪污点证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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