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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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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6月18日,人权理事会第8届会议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以下简称"议定书草案")。一旦该议定书草案在年底被联合国大会通过,则可望于2009年3月开放给各国签署,并在获得十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之日起3个月后生效。议定书草案主要内容是规定个人来文和缔约国来文制度.这对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护,乃至国际人权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郭曰君 《北方法学》2015,(5):124-131
调查程序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规定的一项准司法程序,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报告程序、个人来文程序和国家间指控程序具有辅助作用。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制定之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为了审议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巴拿马两国的国家报告,曾成功地对两国开展过调查活动。在起草该任择议定书的过程中,对是否规定以及如何规定调查程序曾发生过一些争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的调查程序继承和发展了此前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并对此后的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提供了借鉴。迄今为止,该任择议定书的20个缔约国中只有4个接受调查程序,比例明显偏低。该调查程序的批准和实施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它毕竟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增加了一种监督程序,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提供了潜在的更广泛的保护空间。  相似文献   

3.
目前,国际社会和学界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裁判性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从理论层面分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具备可裁判性,从实践角度来看,由于国际人权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各国司法实践呈现复杂的局面,完全确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裁判性还有较大困难。《〈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的通过,表明进一步确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裁判性成为国际人权保护的重要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工作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既是消极人权又是积极人权,既是第一代人权又是第二代人权,同时也是可司法裁判的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的工作权包括工作机会权等以就业为主的权利和工作中的权利诸多内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工作权的保护有它的优点,但是也有不足。  相似文献   

5.
国际救济机制的完善程度标志着经济和社会权利在国际法层面上的可诉性的程度.经过80多年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权利现有三种国际救济机制:申诉机制、国家问指控机制和一体化方法.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申诉机制,国际劳工组织的集体申诉机制和国家间指控机制,欧洲理事会的集体申诉机制,美洲国家组织和非洲联盟个人申诉机制在经济和社会权利方面都有一定实践.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欧洲人权法院创造性地发展出一体化的方法.这些救济机制对发展经济和社会权利的法理,救济受侵害的经济和社会权利,促进相关国家改进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国内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的起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相似文献   

6.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称《公约》)是最重要的人权公约之一,但自从该公约生效以来,该公约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缺乏有力的实施机制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人权观念认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不属于普遍性的个人权利,在救济方式上不赋予该权利体系以司法适用性。在权利理论中,对经社文权利的"权利和人权"属性一直存在着强烈的怀疑,这种怀疑的核心就是经社文权利的可诉性问题。目前,人们逐渐认识到作为整体的人的各种权利具有相互关联性,无法脱离其中的一类权利来抽象地保护另一类权利。近些年来,国际各种人权体制以及部分国家的实践证明,经社文权利的可诉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完全可行的。  相似文献   

8.
陈亚芸 《北方法学》2010,4(6):125-132
食物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关乎人类的生存、健康和尊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首次对食物权作出规定,并通过一系列评论文件阐明其内涵、国家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机制。有关食物权的规定的出台有着重要意义,但金融危机和粮食危机给食物权的实现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在该背景下,如何消除饥饿,提供足够的食物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改变了否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的观念,开始承认经社文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理论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突破。关于义务缺位论,根据国家义务的三分论,国家履行尊重的义务不再限于消极措施,而履行保护和实现的义务,也不一定要积极作为。因此,国家对人权保护承担的义务是多层次的,且无可逃遁。关于资源耗费论,并非所有的经社文权利需要耗用资源,更多情况下,实现经社文权利的最佳途径是使个人自由免受国家干预,或者通过个人自主地调配资源。关于逐步实现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权利逐步实现的规定,其真正用意是要求无论缔约国贫富,都公平、有效、充分地利用资源,以一切适当方法在短期内实现权利。关于不可诉论,一国不提供司法补救,并不意味着该项权利具有不可审理的性质。形成经社文权利不可诉论断的原因,主要是裁决机构缺乏能力和意愿。而国内法院和区域性人权法院的司法判例,可作为经社文权利可诉性的最佳例证。时至今日,可以说人们多已从经社文权利是否可诉的讨论转移到更加细致的审判和执行的问题上。一方面,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内容的规范性,和缔约国所负有的国家义务。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权利实际上不可诉的国家来讲,更重要的义务是如何使得权利可诉。  相似文献   

10.
通过综合考虑条约解释习惯法规则所包含的各项要素,特别是“适用于当事国间关系之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可以发现母国义务有很强的法律依据.根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母国有义务采取措施规范总部在其领土上的跨国公司,防止其在海外侵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但母国义务受到“采取步骤”、“尽可得到的最大资源”的限制,这是《公约》自身特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对母国义务持肯定态度,并在其工作中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积极阐发,这一点与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形成鲜明对比.委员会采取了“尊重、保护和满足”的国家义务三分法,并认为母国义务属于域外保护义务的范畴.尽管委员会的工作存在缺乏连贯性和方法论不透明等问题,但其支持了“母国义务”这一理论视角,为“商业与人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邱兴隆 《现代法学》2001,23(2):63-72
国际人权法对死刑的态度经历了由放任到限制再到废除的转变。《世界人权宣言》对死刑以沉默显示放任;《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对死刑转向了限制;《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议定书》等对死刑明令废除。中国现行死刑制度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尚存较大距离,应该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尽快缩短这一距离。  相似文献   

12.
儿童免受性侵害的权利--对我国儿童性法律的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赵合俊 《法学研究》2004,26(6):128-136
在国际法上 ,性越来越与人权联系在一起 ,越来越被视为一种基本人权 ,性法律逐步从主要维护性秩序转向主要保护个人的性人权。《儿童权利公约》就突出体现了性人权的视角。我国已经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在性人权的视角下 ,我国儿童性法律存在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儿童性法律的修改 ,应朝着更加人权化的方向进行 ,以便从一个侧面推动我国的人权建设。  相似文献   

13.
论宪法社会基本权的分类与构成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郑贤君 《法律科学》2004,22(2):3-11
社会基本权是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别于自由权。到目前为止 ,它还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和指称。依据文献研究方法 ,兼采理论与司法实务见解 ,社会基本权应进一步区分为 :经济权利、狭义的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且不同类型的权利在各国得到承认和普遍化的程度不相一致。与自由权相比 ,各种社会基本权还只停留在指导原则和宪法委托阶段 ,其司法救济程度还比较低 ,主要依赖立法裁量和行政措施  相似文献   

14.
王德新 《北方法学》2010,4(6):120-124
我国自2001年批准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来,有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近年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具有可诉性的观点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支持。立足于我国国情,从多方面完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制度,并在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进行分层分类的基础上,探索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理论和制度,将是法律制度发展的一条可行道路。  相似文献   

15.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 is a body of 18 independent experts (including a member from the Netherlands, Professor Cees Flinterman) who are tasked with monitoring compli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1966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n force 23 March 1976). The Committee deploys four principal activities — periodic examination of State Party reports, interpretation and progressive development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venant in the form of General Comments, and adjudication of individual complaints under the Optional Protocol, as well as follow-up procedure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ommittee’s second General Comment on Article 19 of the Covenant, which stipulates freedom of opinion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 52 paragraphs the General Comment systematically examines, defines and delimits the concepts contained in the three subparagraphs of Article 19, basing itself primarily on the Committee’s concluding observations upon examination of State Party reports and on the case-law in response to petitions under the Optional Protocol. The Committee highlights the primacy of freedom of opinion, recognizing that it is crucial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 that persons have access to truthful, reliable and pluralistic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rough the internet, in order to develop a personal opinion whose expression must then be protected by law. The Committee notes, however, that whereas it is inadmissible to impose any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opinion, there are certain responsibilities that attach to the exercise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namely the respect of the reputation of others as well as considerations of health, morals and national security. The Committee holds that so-called ‘memory laws’ as well as blasphemy laws are incompatible with Article 19 and that defamation laws must strike a balance between competing rights and interests. Paragraph 49 of the General Comment clearly affirms the right to hold non-conformist historical views and the right to be wrong. While it is not the function of lawyers or judges to establish what historical truth is, Article 20 of the Covenant imposes an obligation on governments to prohibit incitement to racial hatred or violence, the criminalization of which requires narrow definition of the elements of the crime.

  相似文献   

16.
荷兰刑事司法受到了现代人权法律的深刻影响。在荷兰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主要依据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人权条约以及相关国内法。荷兰刑事诉讼程序运作体现了对人权的真切关怀:荷兰签署加入了多部国际公约和欧洲区域公约,国际条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都对荷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法体系中,荷兰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权利保障。荷兰的法院、检察机关组织运作体制和诉讼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保障了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参与其问的侦查法官则对检察官和警察的侦查权形成了有效制衡。从刑事诉讼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的整体而言,荷兰审前程序权利保障的体制属于适度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保障体制则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7.
On 13 December 2006, 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adopted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 and an associated Optional Protocol. The formulationof the CRPD has been hailed as a great landmark in the struggleto reframe the needs and concern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yin terms of human rights. The CRPD is regarded as having finallyempowered the world's largest minority to claim their rights,and to participate in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affairs onan equal basis with others who have achieved specific treatyrecognition and protection. This essay interrogates the intellectualantecedents of the CRPD and its continuity and discontinuitywith 25 years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its struggles with disabilityand human rights. It then explores the text of the CRPD, criticallyexamining its potential contribution to the realisation of the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相似文献   

18.
论《世界人权宣言》的思想基础和权利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人权宣言》以自由和平等为其思想基础,构建了世界各国和人民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它所设定的权利体系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份详尽的人权保护清单,成为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19.
邓炜辉 《北方法学》2013,7(4):45-54
当前学界对社会权概念的界定,主要存在"内涵—价值分析"、"外延—规范分析"两种路径。虽然以上分析具有逻辑上的内在关联,但它们都没有完整揭示出社会权概念的本质特征。社会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主要立基于对尊严与平等以及社会经济领域公民适当生活水准的价值追求。国家义务作为界定社会权内涵的重要工具性指标,其分别涵括尊重、保护和给付三种义务类型,但在逻辑上,尊重和保护义务只是给付义务的逻辑衍生。在外延上,社会权并非意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国情因素制约,各国宪法对于社会权的规定并非整齐划一。我国宪法层面上的社会权主要包括适当生活水准权、劳动权、获得物质帮助权以及受教育权等。  相似文献   

20.
赵建文 《法学研究》2004,26(5):144-160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没有明文规定保留问题 ,这意味着允许缔约国提出符合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的保留或解释性声明 ;对该公约的强制性条款的保留、模糊的或一般性的保留 ,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对该公约的强制性条款不宜提出保留 ,但可以作出解释性声明 ;对该公约的非强制性条款可以提出保留也可作出解释性声明 ;各国的保留和解释性声明是从自己的国情出发的 ,表明了国际人权保护的特殊性。其他国家的保留或解释性声明以及反对意见 ,对我国提出保留或解释性声明、解释和适用该公约、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 ,都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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