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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法网络公关中的损害商誉犯罪成本低,给企业造成的损害重,必须加大刑法规制力度,但司法实践中,言论自由与损害商誉犯罪之间具有边界模糊性,网络传播者、管理者又不承担刑事责任,企业损失更得不到完全赔偿。只有坚持商业言论自由的有限性,扩大刑法规制主体范围,加大罚金处罚和附带民事赔偿力度,才能实现保障言论自由与保护法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肉搜索”行为在网络中的双重角色扮演体现了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现实中话语权的缺失和对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缺位是导致“人肉搜索”被滥用的深层次原因。在相对保障模式下,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认为规制“人肉搜索”滥用的关键在于完善合理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网络言论自由在促进社会公共安全的同时,因其匿名性、即时性、个性化特征,言论的随意和放纵亦随之出现。假以网络言论自由的名义实际上违反言论自由的言论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现实的冲击,这一方面有言论者言说的策略因素,另一方面也有网络受众自身的原因。为了网络言论自由在生活中得以真正落实,必须树立正确的态度,促进网络言论自由积极作用的发挥,强化对其负面作用的规制。  相似文献   

4.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网络言论自由作为传统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发展,受各国宪法保护,并由立法机关通过具体立法加以保障和实现。着眼全球,对网络发达国家如何通过立法规制网络言论自由进行研究,对于提升我国的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淫秽色情规制,是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和法律难题。美国1997年的雷诺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国会立法基于青少年保护立场对网络色情进行刑事处罚的合宪性问题所做的第一个判决。该案不仅回答了色情言论刑事处罚的合宪性问题,更是全面呈现了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限制、色情言论刑事处罚、刑罚规定的合宪性等一系列问题,也为我国当前的网络色情规制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相似文献   

6.
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概念中需要先厘清网络有害信息的含义、法律规制意义上的网络传播特征、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方式及信息类型划分。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刑法规制对象的选择,应当以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兼顾遏制网络有害信息与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均衡的原则。刑法规制的网络有害信息应当包括煽动性信息、恐怖和恐吓性信息、网络谣言、网络诽谤信息、淫秽色情信息、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和网络诈骗信息。  相似文献   

7.
新媒体时代的言论自由是美国言论自由领域中近年来出现的新课题,其产生与"新媒体"的迅速壮大密不可分。其中网络平台的言论自由保护和规制问题,已成为其中最为突出和核心的问题。美国作为言论自由保护宪政实践最为发达的国家,在网络平台言论保护方面也有其独特一面,供职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律师在制定着全球网络言论规则即是典型范例。律师在制定企业言论政策时,无疑会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带来的影响,同时需要关注最高法院关于言论自由案件的司法判决,更为重要的是综合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国会就言论自由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  相似文献   

8.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有权通过网络了解社会事件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在网络这个新型媒介中公众自由讨论社会事件并逐渐形成一个主流意见,叫做网络民意。这种网络民意往往会因为同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存在冲突而质疑法院的判决,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在充分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加强对网络民意的规制,使民意和司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已成为新的探索方向。  相似文献   

9.
网络言论是言论自由的一种主要表现方式,它具有不同于其他传播媒介的显著特点;网络言论自由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二是网络言论自由与公共管理的冲突;因此,对网络言论亟需进行必要的法律限制。  相似文献   

10.
数字信息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为网络言论平等发展、表达方式多元、公众参与便捷等提供重要契机的同时,也为侵犯公民私有权利、左右司法裁判、引发网络犯罪埋下了隐患。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与评估网络言论无序风险,明确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犯罪主体地位、网络言论犯罪法益的特殊性与实际物理性损害的可罚性基准,填补当前刑法立法上存在的网络言论犯罪主体不明、裁量基准模糊等缺陷。在此基础上,厘清网络言论违法行为与网络犯罪行为在主体、客观方面以及主观方面的差异,形成全方位的规制网络言论自由犯罪的综合性治理策略,对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等权利进行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1.
重大疫情防控中民众和社会承受能力比平时脆弱,网络谣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网络谣言治理分政府规制和市场治理两部分。政府规制的过度运用会造成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空间被挤压,无法平衡言论自由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出现"塔西佗陷阱"。因此在特殊时期必须践行依法治谣,把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打造行业自律、民众自觉等与政府依法监管有机统一的二元化协同治理机制,实现网络谣言治理的法治化和高效化。  相似文献   

12.
根据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所述,言论自由既是指公民将其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自由,也是指公民收集、获取、了解以及传播某种事实和意见的自由。自由权是公民一项基本的也是极其重要的宪法权利。言论自由属于自由权的范畴,作为一种政治和精神自由,它既是社会主体自我价值现实的保障又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理论界一直存在着对表达自由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理论,但是由于网络具有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独特性以及给信息时代带来的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在何种程度上以及以何种原则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法律规制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13.
网络言论自由的私法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不同领域内的言论自由发挥的功能并不相同,因此不同领域内的言论自由应有不同的保护标准。当私人领域内的言论自由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当衡平各方的利益,在一定条件下对言论自由的行使进行合理限制。网络言论和传统媒介的言论相比,具有开放、随意、宽松、自由、虚拟等特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限制,要考虑到网络空间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4.
言论自由的价值在于发现真理,但对言论自由也应该加以合理的规制。一种言论的表达,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单从权利的角度来看,对于一种言论是予以表达还是合理规制都需要将各种代表利益考虑进来。言论的价值不仅是对言论真理的表达和需求,而且在于对合理欲望和信念的正确引导,这样言论价值才能得到更好的体现。  相似文献   

15.
"网络水军"作为虚拟空间特有产物之一,在历经场域虚拟化与工具智能化二重演进后,形成了自然人"水军"与智能化"机器人水军"相混合的新型"军种",对虚拟空间的言论自由、经济秩序以及舆论导向产生了巨大冲击。当下仍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化"机器人水军"仅具备工具属性,对新型"网络水军"规制应以传统刑法中煽动言论、虚假宣传、侮辱诽谤、敲诈勒索四种行为类型入罪,同时为了避免刑法过度扩张,还应划定"网络水军"的刑法规制范围,量化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明确刑事责任承担的射程范围,以保持刑罚在虚拟空间中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6.
商业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为商业目的而传播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自由(或权利).商业言论自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其宪法地位为宪法文本和宪法判例所确认.商业言论自由之宪法保护的意义在于实现经济领域的言论自由、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控制政府权力.商业言论自由对于言论自由本身具有重要意义,商业言论自由既是对言论自由价值的明证,也丰富了言论自由的价值内涵.在权利类型上,商业言论自由具有言论自由和经济权利的"竞合性"特征.  相似文献   

17.
谣言历来是突发事件的伴生物,应充分认识谣言的成因及演变规律、负面效应及危害性。在充分尊重公民言论自由、放松信息规制、切实做到行政公开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杠杆来控制谣言,最大程度地减少谣言带来的社会危害。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的强势发展为中国经济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法律规制难题。与域名有关的、与网络链接有关的、与软件攻击有关的各种新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方式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眼球,暴露出理论研究不深入、针对性不足的问题。面对新问题、新挑战,需要从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出发,对其新特征、新表现形式进行分析,为完善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运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9.
言论自由是国际人权法和各国宪法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互联网平台使言论自由获得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与表达渠道,虚拟的共同体成为其特殊载体和存在空间,隐秘性、多向性、迅捷性等成为其明显突出的特点。言论自由在凭借网络实现便利表达之时,过激言论和舆论暴力等现象借助网络空间不断地滋生蔓延,故有必要对网络言论加以法律限制。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其调控重事后惩治轻事前预防,可操作性较低,应当把言论自由权细化和融入到实体法之中,用更多的实施细则强化对言论自由的监管。  相似文献   

20.
以苹果公司商业秘密案为例,通过对该案中双方的主要诉争所在、圣克拉拉县高等法院和加州第六上诉法院缘何做出不同判决及各自判决书背后的论证理由等方面的分析,展示美国言论自由保护传统方面的有关特点,并为我国博客环境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提供一些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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