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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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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文件。根据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是以仲裁协议为前提,否则只能将争议诉诸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此,仲裁协议被称为仲裁制度的基石。其法律特征如下:  相似文献   

2.
菲律宾无视它与中国之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存在与有效性,以变相的岛礁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端的方式,单方面提起南海争端强制仲裁。虽然此举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菲律宾启动该程序具有非法性。即使中国不接受该仲裁和不参与仲裁程序,也不影响中菲仲裁庭的合法成立及其程序的合法性与对中国不利裁决的有效性。因此,对待仲裁庭的后续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中国是维持现行政策还是重新参与,是值得重新评估的一个问题。重新参与后续程序应该是中国的一个适当政策选择。因为参与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可以通过反驳《公约》对之不适用从而避免澄清其地位的棘手问题。更重要的是,依据"南方蓝鳍金枪鱼案"仲裁庭的推理与裁决和中国2006年声明以及国际海洋划界与外大陆架划界案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属于《公约》第281条第1款中排除附件7强制仲裁的"协议",菲律宾的大部分实体请求属于不可裁决事项,因而仲裁庭应该裁定对本争端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即使中国继续奉行不参与政策,也不应该无所作为。中国可以采取"间接参与"的方式,在仲裁庭开始书面程序后,公开发表一份正式书面文件,以全面反对菲律宾提起仲裁和反对仲裁庭对争端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  相似文献   

3.
一 意思自治原则与场所支配行为原则的冲突和妥协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愿意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交由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裁决并受裁决约束的合意意思表示。一项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往往因为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或者其住所或营业所位于不同的国家,或者仲裁协议缔结地在外国,或者仲裁地在外国等而与几个国家的法律发生联系。除非有国际统一规范可资适用,否则,依不同国家的法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就可能有不同的认定,必须解决适用何国法律确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的问题。 基于国际商事…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际贸易日臻发展,国际商事纠纷急剧增加,以仲裁方式解决国际性的商事争议也日趋普遍。国际商事仲裁不同于国内经济仲裁,其前提是当事者双方必须订立仲裁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以此作为仲裁管辖的依据。因此,欲论国际商事仲裁,得先从仲裁协议谈起。故本文拟就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诸问题概要论述如下: 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所谓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国际商事争议的当事者双方愿意将其所发生的争  相似文献   

5.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核心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否必需,取决于该国或地区处理劳动争议的模式。只有在采用强制性仲裁或者采用或裁或诉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设置才具有必要性。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具有独特性,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我国设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正当和必要。  相似文献   

6.
在仲裁领域设置"异议权放弃条款"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禁反言原则及纠纷解决的经济效率原则。德国法中的"异议权放弃"制度涉及仲裁协议及仲裁程序的瑕疵,异议权放弃的后果及于仲裁程序和裁决作出后的法院程序。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方面,一些德国法院还将仲裁地国的撤销程序是否附有期限作为考察异议权是否被排除的理由之一。我国法律在异议权涉及的内容及提出异议的时间、地点等方面与国际通行作法有所不同,尚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仲裁法》第三章规定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符合国际仲裁协议制度的发展趋势。但是对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未作具体规定,易在实践中产生争议,建议修改我国《仲裁法》第三章有关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并由法律规定出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概念。  相似文献   

8.
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的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1)(下简称仲裁协议)。在仲裁实践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成立经常成为各方争执的焦点。这种情况不仅会发生在仲裁程序未开始时和程序已经开始而裁决尚未作出阶段,而且也会发生在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阶段。一般认为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成立应从五个方面着手:(1)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2)争议各方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致;(3)争议各方有缔约能力;(4)争议事项依法可仲裁;(5…  相似文献   

9.
张潇剑 《外交评论》2006,(1):101-105
争议的可仲裁性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基本问题,仲裁员依据什么法律来界定争议的可仲裁性是仲裁程序能否启动的前提。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在可仲裁性问题上适用仲裁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以及仲裁裁决的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地法,均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仲裁员应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衡量争议可仲裁性问题的准据法,因为这类原则已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所承认,并且其适用符合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提高了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10.
WTO组织的核心是WTO协议 ,WTO协议属于广义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然而 ,这仅在理论上存有争议 ,而且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WTO协议在我国国内适用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但应以直接适用为主、其他方式适用为辅。  相似文献   

11.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期待快速解决争议、降低诉讼成本的意思表示。但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颁布之时,就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有些方面已成为制约仲裁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障碍。《仲裁法》的修改应本着尊重当事人自治的原则,取消对仲裁协议内容僵化的要求,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尊重仲裁管辖。  相似文献   

12.
WTO组织的核心是WTO协议,WTO协议属于广义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然而,这仅在理论上存有争议,而且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WTO协议在我国国内适用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但应以直接适用为主、其他方式适用为辅.  相似文献   

13.
条约是国际司法机构在解决领土争端过程中所考虑的首要因素。纵观与钓鱼岛主权争端相关的各个条约,这些国际文件或采用模糊性的规定,或刻意避开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因而并不能成为我国主张钓鱼岛主权的有力证据。  相似文献   

14.
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从各国实践看,都承认国际条约对本国具有拘束力,可以构成本国法律的一部分。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实践分析认为,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国际条约可以在我国国内法中直接生效,国际条约优先适用是处理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15.
全球行政法理论要求投资条约仲裁应当具备问责、透明和公众参与、阐明理由及复审程序,其中法庭之友作为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影响有限,申请人是否适格、能否参与和表达、表达能否被接受完全属于仲裁庭的自由裁量范围。法庭之友的广泛参与、有效表达和及时反馈是全球行政法理论下投资条约仲裁的应有之义,完善法庭之友对于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走出合法性危机具有重大意义。结合仲裁规则和最新投资协定相关规则,完善法庭之友规则应明确法庭之友的主要审查标准,降低身份、重大利益关系、程序负担等次要标准对法庭之友广泛参与的限制;形成以披露信息、申诉方和被申诉方意见,仲裁庭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有效反馈模板;通过限定篇幅、允许联合声明、规定时限等方式加强程序控制。  相似文献   

16.
ICSID是目前解决因国际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的主要仲裁机构,其仲裁管辖权以当事国的同意和适格投资的认定为基础,但二者之中争议较大的是适格投资的判断。结合ICSID案例来看,投资条约对投资的定义包括一般意义和法律意义上的定义,同时,ICSID管辖权下适格投资应具备一定条件。基于此,我国应当准确把握适格投资判断标准未来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公平与公正待遇是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待遇,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国际仲裁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的要素也做出了很宽泛的认定.在考察我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以下简称BIT)缔约实践的基础上,我国缔约存在不足与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措辞笼统、缺少限制表述、可仲裁事项宽泛,一旦出现争议,很可能导致不利结果.我国在缔结未来的投资条约时,应当在条约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进行合理的解释或限制,或者限制投资条约中的可仲裁事项范围,或者在出现此类争议时坚持最低待遇标准的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18.
一、申请撤销仲裁制度(一 )立法目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仲裁裁决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仲裁作为灵活、便利、迅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 ,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争议得到确认 ,对当事人和法院均发生约束力和执行力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各国立法对此均予以确认 ,以保证仲裁的效力。我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任何程序…  相似文献   

19.
仲裁是一种根据合意解决纠纷的方式,与市民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其实质是解决争议的一种合同制度。我国的仲裁制度改革应当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的民间定位,应修改仲裁协议的内容要件,重新确定其效力认定机构,完善仲裁保全制度,统一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审查标准,明确法院的程序监督权。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际商事争议的日益复杂,国际商事仲裁因其固有的优势成为解决涉外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对于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裁决的有效执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在各国的实践中,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保全措施在发布主体、发布时间和域外执行等问题上存在种种差异.我国有关临时保全措施的规定目前还很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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