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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印大双 《人民论坛》2012,(20):94-95
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始终存在着规范与事实的交互流转。适用法律规范作为解决法律冲突的逻辑起点,事实问题是法律推理的小前提和进行裁判活动的逻辑中介。法律推理体系构建在面对正义、自由、平等、秩序这些伦理命题时应考量其背后掩盖的真实利益冲突,必须关注对法律的目的或价值的重构,使法律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功能。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从应然与实然、语言与现实、规范与事实以及现代逻辑的发展和法学主张等几方面考察了建立在经典三段论基础上的法律推理的功能限度,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不在于将确定的法律适用于相应确定的事实,而是作为法律推理前提的法律和事实本身的相对不确定,即法律规定与相对的事实之间完全可能不存在确定的对应关系。法律推理依赖于实践理性而非纯粹理性,以此来克服制定法逻辑体系的僵硬。法律推理已经超越形式逻辑领域的固有意义,进入实践推理和价值判断范围,推理在法律领域与逻辑视角间产生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双重变化,必须在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法律价值与逻辑赋值之间重新建构法律推理的框架。  相似文献   

3.
法律推理将知识、命题、范式与推论等因素综合起来,实现合目的性判决。随着现代法治的社会意识形态、哲学思维方式、法律技术方法的深度演化,主体与客体、理性与价值、历史与现实、技术与理念等随之发生改变,法律现实主义、自由法学以及经典形式逻辑之间产生交涉与碰撞。在涉及到交叉性问题的时候难以就边缘性问题予以周延的思考与制度性的安排,促使法律推理不能仅停留在法律规范层面上建构大前提,而必须充分考量现实中进行法律解释的理性与现实的平衡,使得一般的逻辑涵摄模式充分兼顾法律事实对法律规范的隐射以及法律规范对法律事实的适用。法律实践中,在事实向规范以及由规范向审判的转化中,既要考虑从内容极为复杂的法律体系中寻找大前提,又涉及小前提即法律事实的确定,就链接过程而言,需要不断研究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间最合理、最密切联系的策略,探索建立关于事实、规范与价值的结构体系。  相似文献   

4.
邵莹 《新东方》2007,(9):44-47
法律推理是现代法学、特别是法理学关注和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它以确认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则作为推理的已知前提,其目的是为法律判决的结论提供正当理由,以论证具体案件的判决结论的可靠性、正当性和合理性。法律推理有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之分,即本文所阐述的逻辑论证与经验判断。  相似文献   

5.
实质法律推理是相对形式法律推理而言的一种推理方法 ,它强调的是法官如何弥补形式法律推理的不足,在现存具体法律规范不能有效适应司法裁判需要的情况下灵活地选择和适用大前提。实质法律推理的特点决定了法官的价值判断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甚至是核心作用,公共政策、道德、社会利益与公序良俗等因素对法官价值判断产生着重要影响。为避免对实质法律推理的滥用,可以从提高法官自身素养和加强社会监督两个方面入手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6.
传统大陆法系法官所奉行的演绎推理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面对简单案件是有效的,但是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由于三段论推理所要求的逻辑严密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难以保证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真理性",因此需要对三段论的思维模式进行改造,在法律适用中区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在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互动中,推动法律适用的进程,从而保证判决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7.
罗惠娜 《前沿》2012,(5):88-89
法律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逻辑思维为法律适用过程提供了诉诸理性的方法。本文从法律适用的三个环节:事实认定、法律解释、司法判决进行逻辑分析,并分析了法律适用中所通常使用的三种推理形式。  相似文献   

8.
"李庄案"的判决结果存在3个法律问题:李庄是否构成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的设置是否具有合理性?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危机所引发的社会效应如何?简单案件的法律推理是按照"法律规则+案件事实=判决结论"这样的三段论方式进行的,这种推理方式体现了公正执法的思维,起着维护法治"过滤器"的作用。但是,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核心精神,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排除道德和价值因素。法律判决追求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它不仅受公正的执法手段的约束,还要受所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的约束。因此,有必要从道德和伦理价值方面考虑"李庄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和法律审难以区分的困境主要在于:诉讼法中未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律方法缺位.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应当在法律适用的逻辑过程框架中进行,可以通过证据得出结论的是事实问题,涉及涵摄、价值判断、举证责任分配的是法律问题.通过直接感知而认识的事实、通过对人的行为和表示的注解而认知的事实以及其他借助社会经验认知的事实是事实问题的三种典型表现.在适用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制度前,应当加强对于人民陪审员证据审查能力的培训,构建以事实问题清单为基础的法官指示制度,并通过表决程序安排来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表决自由.  相似文献   

10.
张翼飞 《求索》2010,(1):126-128
法律推理作为一种法律逻辑方法,通过逻辑学与法律的结合,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来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然而,这个看似完美的体系却因法律的相对确定性加之自外部世界不确定因子的介入。出现了确定性的裂缝。反思和质疑传统法治理论中法律推理基础理论的法学思潮,使法律推理的不确定性本质浮出水面正是本文的立论缘由。为此,我们通过揭示有关法律和法律推理的不确定性,勾勒法律推理的真实面貌,探求法律推理不确定性之溯因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法律推理理论更加接近法治理念的确定性要求,提供新的研究进路。  相似文献   

11.
论法律语用推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聂长建  李国强 《前沿》2009,(10):63-68
法律语用推理就是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不能适用的疑难案件 中,法官通过正当性论证寻找与特定情境的案件事实相契合的大前提,进而推理出结论的一种法律推理形式。法律语用推理的特点是:对语境的依赖性;根据语境增删大前提;推理过程不具有普遍性;"主体间性"法范式;论证的思维方式。法律语用推理适用于疑难案件,即与当初制定法律时所针对的情境发生了变化的案件。  相似文献   

12.
徐明  罗洪洋 《求索》2013,(4):184-186
司法活动法律推理不仅表现为形式逻辑的推理,还存在着非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逻辑法律推理反映了法律推理的规定性,意味着法律推理的过程不是随意,而是受一定逻辑形式的限定;非形式逻辑法律推理则反映了法律推理的描述性,突出推理过程的主体互动,以实现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现代法律推理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法律推理的规定性特征下,应强调法律推理的形式有效性;同时在法律推理的描述性特征下,应力求实现法律推理的切适性。  相似文献   

13.
罗旭 《前沿》2008,(6):125-127
法律推理中的大前提,必须是“法律上的理由”。在简单案件中,司法者直接援用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在复杂案件中,司法者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于法律规范之外寻找其他法律理由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体现着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4.
评价法学自始面临“价值评价客观化”这一理论难题,该难题的实质是如何处理事实与规范、存在与当为之间的关系。由于“价值评价客观化”同时涉及规范与事实这两个面向,因此通过类型思维来衔接规范与事实,实际上实现了价值评价的相对客观化。法律诠释学意义上的类型思维是将法律适用视为事实与规范的调适和等置的过程,这意味着从法律的目的出发,借助“事物本质”来比较事实与规范所表征的意义,进而建构规则体的意义脉络,使得价值评价奠基于这一“法律上的结构类型”。类型思维是在对概念思维和具象思维的批判中完成自身理论建构的,其认为前者失之于法律规范,后者失之于个案事实,而由于结构类型比规范更具体又比个案更抽象,因此弥合了规范与事实的张力并成为二者的中介。  相似文献   

15.
《公安研究》2010,(12):8-8
石现明在《理论与改革》2010年第2期撰文认为,实质法律推理是相对于形式法律推理而言的,是在没有现成且明确无误的法律规范可资适用的情况下,以法律的目的和基本理念、普遍接受的公平价值观念、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之外的因素作为大前提而进行的法律推理。实质法律推理有助于克服形式法律推理的缺陷和弊端,有助于促进和实现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法律逻辑为研究对象,从法律逻辑引出法律推理,介绍目前法律推理的研究状况,从法律推理中探究实质推理的作用和应用。笔者认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两者不可偏废,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构建完善科学的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17.
优良的法律体系乃是实现和谐的法治社会的制度化基础,其建构之前提有赖于在对既有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探究与分析基础上形成一种能回应诸种批判性观点的理论。本文从法的正当性前提出发,在经验历史与逻辑实证相统一的分析视角下认为,任何法律体系都内蕴着一个由主导性价值所型构的实质性伦理结构,主导性价值不同,法律体系的伦理结构也不同,而不同的伦理结构具有不尽相同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导致法律体系在形式与逻辑架构上具有各不相同的特征,并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一种完善的、理想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一种开放的而非封闭的由法的正义秩序理想、法律原则所生发出来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8.
形式主义法学的历史困局误读剥离了法律与逻辑的天然联系,然而机械的演绎逻辑观忽视了法律的开放属性,法律逻辑需要一种动态和发展的逻辑观。"论证逻辑"是一种天然的法律逻辑,它善于理解并表达法律的理性特质,包括法律推理的可废止性、法律论证的论辩属性和法律对话的程序理性等。不同于基于后承关系的逻辑,"论证逻辑"实质上是一类关于非形式逻辑和形式论证理论的概括性统称。它的目的是为法律论证实践提供一种分析、比较和评估论证的综合方法,从而在证成司法证明和规范法律程序等方面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9.
从逻辑角度分析,一个有效的、完整的法律规范应该包含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存在着不完善之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立法工作者应重视对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研究,制定出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法律规范.另外,传统法律规范的分类未穷尽所有的法律规范,还应该增加一种新的类型即权义合成型规范.  相似文献   

20.
关于法律逻辑研究对象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逻辑属于逻辑学,它是逻辑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因而是应用逻辑的分支学科。法律逻辑不仅运用形式逻辑的知识,还运用辩证逻辑的知识,以及语言逻辑,论辩逻辑等逻辑知识。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概念、法律推理、法律工作者的思维过程、法律逻辑的分析方法,如传统形式逻辑的定义、划分、概括与限制、演绎、归纳、类比等方法以及辩证逻辑的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具体分析和抽象分析相结合、对立统一的矛盾分析法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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