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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工运》2014,(7):57-59
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的出台并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劳务派遣用工的进一步规范。鉴于影Ⅱ向劳务派遣用工的因素复杂多样,也不排除该法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本文将结合实地调研从正反两方面对法律修改后可能给劳务派遣用工带来的变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运》2014,(6):57-58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运》2014,(5):58-59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相似文献   

5.
谭子 《工友》2016,(4):8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要求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定为2016年2月底之前。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大限已至,这一规定执行得如何?超过比例的派遣工究竟被如何安置?现实中又存在着什么问题?  相似文献   

6.
“双倍工资罚”罚期止于何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友》2009,(8):34-36
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们简称其为“双倍工资罚”)该条款用意明显,即督促用人单位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遭受“双倍工资罚”。“罚”并非目的,只是为了给单位敲个钟、提个醒,引导其行为合乎规范。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该条款作用显著。  相似文献   

7.
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所涉问题作出了专节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辅助性岗位认定的权授予用工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是"放松管制,增大自治"的体现。但是,在现实中,该条款在程序上很难操作。同时,不论在法律法规上还是现实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利基本处于被剥夺状态。  相似文献   

9.
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在创造大量新工作岗位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综观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出台的与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相关的政策可以看出,我国在健全制度、补齐平台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方面已进入"快车道",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劳动保障制度已成为我国引导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认为,未来我国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制度将更加精准和差异化,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成为必然要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方协商共促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将加快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在法理上,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法律关系结构可以区分为四类形态:标准劳动用工关系与非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主从结构",非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平行结构",标准劳动用工关系并存而成的"虚实结构",劳动用工关系与劳务用工关系并存形成的"综合结构"。与此相匹配,多重劳动用工关系的法律责任可以从"用人单位—劳动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两个维度区分为"雇主责任""共同雇主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这种复杂、交叉的结构性劳动用工关系增加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难度。按照领域法学思维,超越"用工争议"的法学学科之困,采用类型化处理、对劳动用工关系与社会保险关系作出体系化的必要分立,协同适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作出一定的限缩、扩张、例外解释,可以有效推进多重劳动用工关系问题的法制化规制。  相似文献   

11.
7月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整顿乱象丛生的劳务派遣市场,是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要义所在。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这种辅助  相似文献   

12.
王伟健  白天亮  叶琦 《工友》2014,(7):12-13
正"五一"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再度引起社会关注。我国被派遣劳动者有3000多万,"临时工"泛滥现象引发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大亮点就是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今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在"派遣工不得超过各单位用工总量10%"的高压线下,被派遣劳动者命运会有怎样的改变?日前,记者在多地展开调查。  相似文献   

13.
1998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工会法》的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规划。1999年初,组成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全国总工会参加的修改工作小组。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和修改,2001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对1992年《工会法》进行修改的必要性我国第一部《工会法》是1950年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1992年曾经作过一次修订。这部法律确定了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相似文献   

14.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让劳动者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主人翁",以前只有用人单位"炒"劳动者,现如今也有了劳动者"炒"用人单位的现象。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正,修正案一公布,备受劳动者关注。那么,这五年间里,《劳动合同法》在基层落实情况如何呢?  相似文献   

15.
新型平台用工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构建劳动者劳动权益系统性保护的必要。从系统论视角审视,新型平台用工方式冲击了我国传统以劳动关系构建起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突出表现为劳动从属性弱化割裂系统整体性,多层嵌套性用工消解系统层次性,内外环境互动渠道受阻影响系统开放性。研究认为,借鉴系统论相关原理,我国平台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逻辑应遵循三条路径展开:加强系统整体性,推动劳动从属性各要素的优化重组;扩容系统层次性,构筑劳动关系分层分类保护体系;提高系统内外环境开放性,构建政府、平台、工会、平台劳动者等多元协同治理场域。将平台劳动者纳入系统保护中,推动我国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迈向更高层次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6.
谭斌 《重庆工运》2009,(12):30-31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发生的纠纷。我国1994年7月1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虽然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相似文献   

17.
《工友》2004,(5)
左秀林同志:《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力字[1992]33号《企业直管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离、辞职、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用工有直接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作了较大地修改和调整,使这部法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劳务派遣雇主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快速发展,因被派遣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由于劳务派遣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给建立在传统雇佣关系基础上的雇主责任规则带来了适用上的难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的雇主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不仅能够解决劳务派遣情况下雇主责任分配所面临的法理困境,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不必要的泛化,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20.
用工单位违法退回行为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安定权。按照现行规定,派遣单位要对用工单位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向劳动者支付被退回未再次派遣期间的工资待遇。派遣单位为了止损,往往会以各种方式解雇或迫使劳动者主动离职,这将使劳动者陷入更加被动的境地。事实上,同为违法退回行为的受害方,派遣单位与被退回劳动者应当是利益共同体而非对抗关系。因此,有必要检讨现行规定所导致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囚徒困境,在派遣单位承担责任时区分合法退回和违法退回,补充现有的救济途径,赋予劳动者恢复用工关系请求权,完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以应对权利行使的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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