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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作证特免权的价值追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证特免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都是过程性价值,是目标性价值的体现.作证特免权的外在价值在于保障和促进证人证言所涉及的特定社会关系及特定利益,其内在价值则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证人的权利,同时规范证人作证制度.作证特免权体现了刑事诉讼价值的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在法律价值的层面上实现了价值的动态均衡.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极低是当前我国庭审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其负面影响显而易见.这种状况的出现,与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司法机关对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影响是分不开的.重构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必须完善刑事证据立法,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二是明确证人出庭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规定出庭证人证言与书面证言之间的证明效力的差异;四是完善相应的程序性规则.  相似文献   

3.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对特免权做了比较概括的规定,而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任何特免权规则。在美国普通法的背景下,几个重要判决对配偶证言特免权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美国证据法中配偶证言特免权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学习和参考的依据,有利于证据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及探讨,有助于我国相关证据规则的建立。  相似文献   

4.
证人向公安司法部门提供证言或出庭作证是法律规定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拒绝作证的问题日益突出,究其原因,证人权利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是其中之一。针对这一状况,应建立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作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书面证言的形态包括法院、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调取的证言以及证人自书证言三种,立法规定其仅适用于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不尽合理,应当增加证人不必出庭和不宜出庭两种情形。证人书面证言作证程序应当根据三种证言形态分别构建,程序设置的原则是调和直接言辞原则和书面原则、提高诉讼效率、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作证程序应由法院裁定启动,程序大致包括程序的启动、证人到场、证人具结、证人询问、书面证言的制作。书面证言属于人证,其须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在庭审和准备程序中均可使用。主要出于对直接言辞原则的过度迷信及对域外相关法制度的误读,我国目前的证人书面证言作证程序存在方向性偏误。  相似文献   

6.
证人出庭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意义重大,关系着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细化和完善我国证人出庭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证人出庭的预期价值,具体措施有:扩大证人保护案件的类型;明确保护措施的实施程序;完善强制证人到庭规定;明确证人拒绝出庭后其书面证言的效力。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证人出庭率偏低、书面证言大量替代使用的堪忧现状仍未根本改变,究其成因也是繁杂、多方面的.新刑事诉讼法在有关界定证人出庭作证标准、规定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措施、强化证人保护力度、明确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方面对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了诸多完善.控辩式审判模式的推进、证人拒证权的确立以及证人保护方式、措施的改进则是推进该制度改革的三种进路设想.  相似文献   

8.
完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进行有效保护,既是消除证人作证顾虑、救济其合法权利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彰显刑事诉讼正当程序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法律程序社会价值的体现.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增补修改,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原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缺憾.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证人保护立法,明确刑事证人保护的具体机构,健全刑事证人社会救助体系,确立刑事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证人拒不出庭作证、作伪证等现象普遍存在。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主要有 :法律规定的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 ,未能形成对证人权利或权益的有效保护机制。我国应在立法上消除对证人范围的限制 ,赋予证人拒绝作证权。  相似文献   

10.
“亲亲得相首匿”是我国古代的司法传统,这一传统也为现代世界刑事司法潮流所认同。而我国当代刑事司法却忽略了特殊证人——近亲属证人的权利,即拒绝作证权。法律应当规定近亲属作证豁免权;近亲属作证豁免权应先定为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直系姻亲;享有亲属拒证权的证人,对于不利于其近亲属的证言可拒证。  相似文献   

11.
两大法系对于作证特免权体现了不同的立法思想,理论上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应当以公民的作证义务为基础揭示作证特免权的性质,其本质在于公民作证义务的免除,而非单纯的权利或义务.法律强制公民作证是基于该法定义务的正当性,而作证特免权是基于特殊原因所规定的法定例外.两大法系关于作证特免权的共性正是在于法律免除特定公民的作证义务.  相似文献   

12.
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有助于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实行和推动庭审方式的改革。我国现行立法中缺乏证人拒绝作证时的应对措施及严谨的证人保护制度。建议立法明确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明确证人拒绝作证的适用范围和情形;建立完善的证人人身保护制度;明确规定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  相似文献   

13.
证人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通知到案作证的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证人是案件本身决定的,是客观存在的,证言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这  相似文献   

14.
本文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资格的含义及其内容进行了理论探讨。认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人资格的有关问题,规定得既不明确,也缺乏可操作性。对此,本文作者认为,应尽快完善证人资格的有关规定,在强调证人资格与证人作证义务相联系的同时,应从证人作证属性的角度,考虑明确不能作证的证人的范围,并从权利角度审视证人资格,赋予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引起了轰动,透过修正案草案说明不难发现立法者所持有的"刑诉法应当在家庭关系维系方面发挥作用"的立法精神。然而,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的内容并不能真正落实上述立法精神,该条所努力的方向是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而非作为问题根源存在的强制作证义务。故只有引入作为强制作证义务例外之一的"亲属拒证权",才能够从实质上起到维系家庭关系的作用,进而实现此次修法目标。  相似文献   

16.
试析我国关于警察出庭作证的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十分少见。主要原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警察的证人资格、作证义务没有做出专门、明确的规定;两大法系国家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依据在我国法律中没有体现或者体现得不充分;传统的证据理论对证人、证言界定过窄。解决这一问题绝非制定一部法律就能一蹴而就,而应加强理论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法律,逐步建立起我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7.
论司法实践中证人证言质证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质证是刑事庭审的中心环节。质证是控辩双方针对刑事庭审中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辩驳的诉讼活动。由于当前侦查技术水平的限制和历史传统的影响,因此对证人证言的质证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尽管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质证是庭审的必经程序,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规定过于粗疏,导致庭审质证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完善我国证人证言质证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中,证据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根据,证人证言是其重要证据。由于我国立法上尚有不足,证人到庭作证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某些做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2010年发布的"两个证据规定"和2012年的《刑事诉讼法》对于证人证言的取证方式和审查判断等进行了规制,但在侦查实践中,证人作证的情况仍不理想,向证人取证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障碍,制约了案件公平正义的实现。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证人证言的取证工作需从法律规定、侦查人员、证人自身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关系到司法公正、审判公信和人权公义纵观新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可分为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核心制度、保障制度和程序制度确立证人强制出庭制度和限定应当出庭证人范围是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题中之义,完善证人安全保护制度和规定证人经济补偿制度是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逻辑结果,规范庭审询问证人程序和明确证人证言采信规则是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认证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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