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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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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鹏祎 《法制与社会》2010,(30):293-293
法律正义在中外自古都是一个高度抽象、有着丰富涵义的词汇,它以一定的法律价值给予说明。"正义"虽然也是法律的价值,但它是对作为正义标准的法律价值进行辩证综合后的抽象性价值。与作为法律正义标准的各个法律价值相比,"正义"是更高层次的价值。法学界通常把法律的正义价值与作为法律正义标准的各个法律价值作同位概念看待,这是一种概念使用上的逻辑错误,"公平"与"正义"并用就是如此。  相似文献   

2.
范兴科 《法制与社会》2011,(20):293-294
人本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从经济的维度来解读人本法律观,探寻人本法律观的现实基础,是人本法律观从理论通往现实的重要课题。共同富裕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之所在,其精髓在于摈弃了两极分化和"平均主义"式的共同贫穷,这一思想具有普遍意义,将其引入法学领域,在法律权利与义务的配置上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同时凸显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安排中的指导意义。实现法律从异化到回归,需要共同富裕这一基础来支撑。切实贯彻这一法律思想,才能真正实现人是法律之本。  相似文献   

3.
实然与应然——法律伦理之可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伦理及法律伦理学是否可能取决于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能否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然而,单纯从行为事实是推不出行为应该的,只有通过法律目的判断以及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和法律目的之关系判断才能从法律伦理行为事实如何推导出法律伦理行为应该如何。法律伦理行为之应该经由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变为现实,其具体保障在于法律伦理良心、法律伦理名誉及底线法律伦理的法律化。  相似文献   

4.
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喻玫  王小萍 《河北法学》2006,24(12):196-200
从法律的内在价值要求、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伦理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伦理包括蕴含在法律制度中的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法律行为伦理即职业道德两部分.法律伦理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健全的法律伦理人格,有助于法律终极目标实现的"社会医生".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法学教育理念的重构和法学教学方法的转变.目前,开展法律伦理教育面临的障碍主要有思想认识上的偏颇,社会"道德滑坡"的大环境以及法律国家主义的影响等.  相似文献   

5.
法律与音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欣 《法制与社会》2013,(31):7-7,27
法律与音乐,一个是严肃理性的典范,一个是飘渺灵动的代表,在常人看来这是两个迥然不同的天地.但是如果有人真将“法律与音乐”结合在一起,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是法益竞合,得出二者不能共存的最终判决呢?还是琴瑟和鸣,奏出和谐交响的天籁之音?  相似文献   

6.
《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时期的作品,于其74岁着手开篇,是继《理想国》、《政治家篇》之后的最后一篇以对话体裁为文载的力作。它是对柏拉图以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其思想的结晶。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柏拉图的完稿,而是由其学生奥巴斯的腓力浦整理的稿子,并加入了腓力浦自己的东西。但是,这不能否认《法律篇》在世界文献中的地位,其内涵的对法律、宗教、教育、历史、哲学、艺术、伦理、外交、贸易、家庭、婚姻、公民生活以及对国家发展模式的终极探讨,对现今世界,甚至人类整个进程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们生活在法律的调控之中,以法律为准绳。马克思说:"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法律需要解释才能获得生命,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什么是解释却如同什么是法律一样令人困惑。"这说明法律是普遍一般的规范,把法律适用于社会现实生活必然涉及对法律的解释。一般来说,法律解释会产生多种解释结果。对解释结果的多样性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是法律解释方法本身不能加以解决的。这就需要运用价值进行平衡。所以利益衡量或价值衡量是法律解释方法运用之后要接着运用的方法,在一定意义上,它决定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左右着法律适用的进程中方法、工具的选择,决定着法律适用结论正确与否。  相似文献   

8.
法律之道:在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方面,人们对法律的确定性抱有极大的期待,希望以此获得共同生活秩序的安宁;而另一方面,在法律的制度实践中,人们也始终追求着法律的灵活性,以实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法律自身发展的历史图像,而且也是人类的法律思想成长的历史图像。在确定性需求与灵活性需求的不断碰撞和妥协中,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中普遍形成了一种可以应对社会生活复杂性与变化性的"适应性机制"。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19,(4):56-66
法律人格的取得包含法律对对象的价值判断。现代法上自然人法律人格的赋予可追溯至康德的"人是目的"的价值判断理论,而团体法律人格的取得不在于其具有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而在于其社会价值。当前的人工智能未发展出理性,不可取得类似于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为其拟制一个法律人格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并无重大意义,赋予其法律人格理由不足。但是人工智能不同于一般的物,鉴于其智能上的"类人"属性,应将其界定为法律客体中的特殊物。在法律规制上应以人的行为为中心,确定以人为本的最高技术发展原则,以产品责任和相关具体侵权责任为责任认定的基础,辅之以责任认定的科技手段和责任分担的保险制度和赔偿基金制度,以满足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和法律规制的需求。  相似文献   

10.
曾粤兴 《法治研究》2015,(2):119-125
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伦理和社会大众伦理,是法律及其实践生成和发达的基础。现代法治文化,是吸收了中国传统伦理又融入了现代政治伦理和公共伦理的法治意识、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及其外化的法律制度、法治设施和法治实践。  相似文献   

11.
法律商业主义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不同于法律职业主义的法律职业意识形态和话语系统。法律商业主义的基本思想是把法律人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理解为商业活动,把法律服务供给和消费的领域界定为法律市场,其基本观念包括经济人假设、法律市场观念、自由竞争观念、企业化经营观念。法律商业主义既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也存在批判者们所指出的弊端。为有效管控法律服务商业化之乱象和克服法律商业主义之弊端,应当完善法律职业行为规范,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力度,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重新铸造法律职业文化。  相似文献   

12.
试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宜 《中国司法》2005,(4):78-81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内化法律职业伦理理念,提高法律人职业素养的社会活动,是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不仅存在于法律职业的执业活动中,同时延伸至法律职业准入前的阶段及法律职业执业活动结束以后的阶段。其内容包括:法律职业伦理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原则、法律职业伦理的特点与社会功能、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规范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化和养成。一、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历史溯源法律职业产生伊始,就有了对法律职业的伦理要求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也就应运而生,但法律职业伦理的学校教育的发展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代,对于法律…  相似文献   

13.
唐华 《法制与社会》2010,(18):182-184
"小产权"房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充分体现着国家法律的两难追求、政策是否错位、社会心理评价、民众道德诉求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平衡和价值取舍的形象表述。不能期望用单一法律思维或手段解决目前广泛存在的小产权房问题。同时应明确小产权房买卖的无效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完全等于小产权房本身违法,也可能在于其流转过程的违法。本文从法律、社会心理和民众道德诉求的角度对该问题加以了阐述,以期作为政府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一方参考观点。  相似文献   

14.
付蓓蕾 《法制与社会》2011,(26):295-295
"孝治"是儒家政治法律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它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但是它在肯定和维护"孝道"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在很多领域,需要我们从传统"孝治"思想资源中返本开新,寻找出其中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合理内核,建构适应于现代社会的"孝"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15.
法律移植是国家创建法律过程中的常见现象,但是,法律移植中,接受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与所移植的法律文化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在移植外国法律的条件下,传统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仍然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分析以及对中西法文化进行比较,研究法律移植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分析法律移植借鉴外国法的过程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践中的体现。进而得出结论:法律的移植必须与中国内在的传统文化特质相契合,与中国特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相契合,这是法律移植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认识和立场。  相似文献   

16.
韩宝庆 《行政与法》2010,(1):127-128,F0003
韦伯的社会学是作为包括法律科学在内的整个社会科学的基础而出现的,为我们理解法律现象提供了一个基于社会理论的"外在视角"。以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为基础考察法律自治性的社会理论依据,可以为我们理解包括法律自治在内的现代法律现象提供一把钥匙。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古代也存在法律伦理。《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以它为中心来审视古代的法律伦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存在于法律的原则、制度和具体内容之中,《唐律疏议》中法律伦理的形成有一定的条件支撑。与中国古代的法律伦理相关,法律伦理的作用、阐发和影响等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8.
<正> 一、法律社会学及其在我国的兴起法律社会学原来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兴起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法学研究新方法和新思潮.它强调用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来分析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行状态,强调用实态调查、统计分析等实证方法来对法律现象进行建立在事实材料基础上的经验研究;它所注重的是法律现象的"事实",而非"价值"或"形式". 法律社会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和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当时社会法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在西方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史,并已成  相似文献   

19.
申岩 《法制与社会》2010,(29):256-257
动物是否应该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成为法律主体,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颇具争议的话题。部分学者持着"动物法律主体论"的态度,主张为动物的法律地位进行一次大清洗式的变革。他们力图打破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而把动物囊括到人类的法律主体范畴,让动物在法律上从传统的物的客体飞跃到权利主体。这不可不说是一种超越性的构想,但是,却存在着巨大的理论瓶颈。本文着重从这一问题的产生,困境,以及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可参考的定位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对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提出了质疑和否定。  相似文献   

20.
"平等"是现代文明中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但对它的理解却颇有争议,包括法律上的平等。人与人的差异显示了平等观念的核心——人权,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人格的独立和与此适应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因此不能把平等理解为无差异或把所有的差异理解为不平等。因为人与人的差异并不一定是不合理的,人与人的差异的产生有自然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只有后者才可能是不合理的,才是平等观念所反对的,其中的要义就是使所有人享有"人权",即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人"的尊严和与之适应的物质待遇。平等的要求仅限于此,超出此义,必陷入荒谬。现代法律应以平等为原则,从制度上限制因社会原因所造成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并平等地适用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法律可以从立法和司法多种途径追求平等和保护人权,但其只能从制度层面为平等的实现创造条件,法律不可能消除一切不平等,法律更不会消灭一切差别。相反,法律在对平等的追求中还要保护合理的差别,故此,法律的公平原则中包含着差别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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