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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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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2):289-290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从实体法上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进行指导,实现量刑规范的实体正义。2012年3月修改的新刑诉法把量刑控辩程序纳入审判程序,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使量刑规范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双重正义。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同样要求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才可使用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上对公诉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公诉工作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双重职责,这就要求公诉机关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摒弃以往工作中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既要重视定罪证据,又要重视量刑证据;同时也强调了辩护方对量刑证据的调取、答辩职责。显然,充分有效的量刑证据支持对开展量刑控辩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在量刑控辩程序的立法意义之下,指出在目前的控辩程序环节中,控辩双方在收集、运用量刑证据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策,以期对量刑证据工作改革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下称修改后刑诉法)第193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这一规定是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经验的肯定。检察机关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参与者。量刑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量刑程序的载体,是公诉权的必要延伸,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制衡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重要手段。《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版》(下称刑诉规则)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起诉、出席法庭中如何行使量刑建议权做了规定。一是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有义务向法庭全面提出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二是量刑建议与案件审查报告的审批程序一致,  相似文献   

3.
姚班 《法制与社会》2013,(21):239-240,243
我国存在着定罪与量刑不分的传统,量刑公正常常被误认为只是实体公正的问题,证据规则相当大程度上也以定罪证据为中心。随着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相分离,确立相对独立的量刑证据规则,对于保障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乃至程序的公正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4.
关于量刑程序改革几个难点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试点工作步入深水区,量刑程序改革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独立量刑程序不应成为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控辩双方有权选择是否启动.目前,实行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从长远来看,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才能更好地实现量刑改革的目标.在开展量刑程序试点改革工作时应防止一种倾向,即将量刑建议制度强行施行于每个案件中,而不顾量刑建议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并非所有的量刑情节都是在量刑程序中的待证事实.在量刑程序中,量刑情节的证明标准应该与定罪事实的证明标准有所区分,从重处罚和死刑的量刑情节应该有更高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5.
量刑程序改革语境中的量刑证据初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量刑程序改革的背景下,对量刑证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扣迫切。以证据为核心进行量刑裁判是量刑公正性和合理性的有效保障。量刑证据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能力规则等层面均表现出不同于定罪证据的特质。在死刑案件中,对量刑证据规则的设定以及量刑证据的判断和运用应该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6.
在量刑程序改革的背景下,对量刑证据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以证据为核心进行量刑裁判是量刑公正性和合理性的有效保障。量刑证据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据能力规则等层面均表现出不同于定罪证据的特质。在死刑案件中,对量刑证据规则的设定以及量刑证据的判断和运用应该更加严格。  相似文献   

7.
简乐伟 《证据科学》2010,18(4):448-457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8.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国量刑程序的理论解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2010年10月1日<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这标志着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中国正式确立.按照这一量刑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有义务收集量刑证据,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得到扩大,改革者在简易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以及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中分别确立了各不相同的量刑审理程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的确立,对于量刑裁判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适度对抗化固然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但仍然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9.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10.
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必将进一步强化庭审对量刑事实、证据的调查和辩论环节.从理论上区分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进而厘清量刑证据的含义十分必要.公正量刑基于庭审对证据的充分质证,并运用量刑证据认定量刑事实,由此需要把握好量刑证据的收集运用环节,并坚持科学量刑证据规则的指导.  相似文献   

11.
一、问题的提出:《刑诉法》的修改 2012年3月14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正式通过,其中第193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这一规定对此前司法实践领域要求建立独立量刑程序的呼声给予了一定程度地回应,是一种立法上的进步和完善,但从司法实务角度来看,尤其是对于法庭审判而言,该款规定仍未完全采纳建立独立量刑审判的模式.  相似文献   

12.
量刑事实证明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玉萍 《证据科学》2009,17(1):15-24
量刑活动与定罪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量刑事实的构成、量刑证据、量刑事实的证明要求以及量刑事实的运用等不同于定罪事实。量刑事实的证明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罪重事实的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罪轻事实的证明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  相似文献   

13.
量刑活动与定罪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量刑事实的构成、量刑证据、量刑事实的证明要求以及量刑事实的运用等不同于定罪事实。量刑事实的证明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罪重事实的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罪轻事实的证明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关于被告人品格证据在量刑中的运用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运用则是当前刑事审判活动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英美国家在品格证据运用方面有着完善的适用规则,因此,借鉴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量刑程序,能够促进量刑的合理化,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5.
近几年的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检察机关与法院活动的变化上,却忽略了被告人对于量刑程序的参与。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之中不仅能有效地制约法官量刑裁量权的行使,其本身的参与也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表现。刑诉法的修改与"两高三部"颁布的量刑规范意见一同为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基础。被告人积极参与量刑证据收集时,法检也应当履行适当的义务。同时法院对量刑程序应当适用变通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使被告人真正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并有效地促进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6.
以人民法院的200份生效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量刑事实的证明与认定。在样本中,对量刑证据的证据能力的要求较为宽松。证据证明、推定和司法认知在量刑事实的证明中都得到了运用。量刑事实与定罪事实适用了相同的证明标准,即“证据确实、充分”。罪重事实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罪轻事实根据其类型的不同,举证责任分别由控方和辩方承担。量刑事实认定说理存在遗漏应当认定的量刑事实、简单罗列量刑证据、说理武断和对适用的量刑事实遗漏认定环节等问题。辩护人对于量刑事实的证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上述样本中反映出的量刑事实证明与认定现状对于研究量刑证据理论和其他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伴随着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逐步形成和确立,对于量刑程序的研究也摆在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的面前。如何在一次庭审活动中正确地界分定罪和量刑两个程序,让量刑程序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达到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并重,不仅需要理论的支撑更需要司法的探索,而这其中证据规则尤为重要。在量刑程序中,量刑证据具有区别于定罪证据的特殊性,其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也当然地发生变化。量刑证据规则的确立不是打破既有规则的重构,而是对定罪证据规则的必要补充和修正。  相似文献   

18.
简乐伟 《证据科学》2011,19(5):517-530
受同态复仇的量刑模式影响,法定化量刑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存在。其导致刑事审判基本多集中于如何定罪,形成了服务于定罪,以定罪证明为中心的传统刑事证据法。量刑的精细化和传播的大众化,使得量刑公正和量刑均衡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从而为量刑证据从幕后走向台前提供历史机遇。量刑的目标追求和指导原则是量刑事实特殊性的基础.量刑事实构成的...  相似文献   

19.
张吉喜 《证据科学》2013,(5):545-553
《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的规定与学术观点之间存在一定分歧.为了防止立法技术上的因素使被告人陷于不利境地以及在界定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上的无休止争论,罪重事实应当适用与定罪事实相同的证明标准.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控辩双方的举证能力差异决定着罪轻事实的证明标准应当低于定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其中,从轻处罚的事实可以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减轻处罚的事实和免除处罚的事实应当适用明晰可信标准.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过于重视已然犯罪的分析,忽略被告人将来行为的预测,过于重视量刑方法的精确化,忽视被告人个人情况的分析,不符合现代刑罚目的理论.刑罚目的理论经历了报应论、预防论与一体论的发展立场,不同理论对量刑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当代各国多提倡多元化的刑罚目的理论,我国也应当以此为鉴改造量刑程序.品性证据具有前瞻性优势和个别性优势,既符合多元化的刑罚目的理论,又足以弥补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缺陷,应当被引入并适用于我国量刑程序中.但是将品性证据适用于量刑,也难免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品性证据可能影响定罪公正,品性证据现实形态略显混乱,品性证据的适用规则不明等,亟待进一步探索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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