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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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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制度是世界现代司法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司法模式,其改变了传统刑事司法观念,在重新构建刑事法律关系时将被害人融入其中。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蕴涵着恢复性司法的价值理念,使刑法在起到惩罚犯罪人作用的同时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修复了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为犯罪人将来重新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2.
恢复性司法是在批判传统刑事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套替代性纠纷解决和犯罪人改造机制,它以加害者和被害人之间的补偿性协商为基点,以被告人回归社会为终点,旨在修复犯罪给被害人和犯罪者本人的创伤,并修复被破坏的社区关系。恢复性司法在英美国家的兴起,凸现了传统司法忽视被害人权益、忽视社区关系之修复的弊端,其迅速的发展以及发挥的巨大功能昭示了其弥补传统司法之不足的独特魅力。  相似文献   

3.
王利荣 《法律科学》2009,27(4):104-111
特定前提下,因犯罪人赔偿局部或全部替代刑罚仍是对其归责,更多情形下的犯罪人赔偿得到宽恕在于其有效救助被害人和修复犯罪侵害,附条件肯定犯罪人赔偿的法律效果还可能创制、混成直至定型更具特殊预防犯罪效能的新刑种和附随性处分。但为了避免“只求息讼,不问曲直”甚至贿买司法,有必要在现行刑事司法机制中探索合理的赔偿方案;借修改刑诉法之际建立量刑程序,将商谈与质证机制一并引入法庭活动;通过周密论证完善刑法,定型包括赔偿情节适用要求在内的量刑规则。  相似文献   

4.
司法新动向:恢复性司法在上海悄然兴起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  相似文献   

5.
杜永浩 《法学杂志》2003,24(2):51-54
犯罪人救助被害人 ,有助于减少和降低犯罪后果 ,缓解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 ,刑法应当将犯罪人救助被害人规定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相似文献   

6.
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要求下,犯罪人成为传统刑事政策关注的重点,对犯罪被害人的救济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救济被忽略。随着现代刑事政策的发展,人们意识到犯罪被害人地位的提高、权利范围的扩展等也应相应的纳入到刑事政策的视野中,加强对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就是其核心内容。以现代刑事政策为出发点,应着力提倡三种主要的犯罪被害人救济方式:犯罪人赔偿、国家补偿以及恢复性司法模式下对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说明对犯罪被害人实行有效的经济救济是一种理想和有效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7.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恢复性司法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改革措施.发端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北美.最早的努力可以溯源于六十年代少年司法系统内被害人和加害者调解程序。1999年7月28日,联合国通过了《制定和实施刑事司法调解和恢复性司法措施》,2000年7月27日,联合国又通过了《关于在刑事事项中采用恢复性方案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刑事司法改革浪潮的影响下,上海市大力推进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这可以说是中国式恢复性司法模式的雏形。一、构建中国式恢复性司法的利弊因素分析  相似文献   

8.
犯罪包含着犯罪人与受害方,犯罪人与社会及其国家之间的衔突。报应性司法采用形而上的哲学方法分析犯罪原因,认为犯罪是犯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犯罪所侵害的主要是国家的统治秩序,因此,在“以怨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承担刑罚这样的抽象责任。恢复性司法以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认为犯罪是社区关系失调的产物,犯罪侵害的不仅是国家利益,还包括被害人利益和社区利益,因此,在“以直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要面对受害方承担道歉、赔偿等具体责任。  相似文献   

9.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全新的刑事司法模式,以被害人权益为导向,通过搭建被害人、犯罪人与社区间的对话平台,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并取得良好的司法效果。鉴于此,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有必要吸收恢复性司法的理念,结合我国刑事司法的本土资源,建立恢复性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后,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或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下相谈、协商,在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经国家司法机关审查认可后,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刑事和解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加害人、调解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司法工作者。刑事和解无论是轻罪还是重罪,只要不是非杀不可的就可以适用,但现阶段我国应当稳妥地选择其适用范围,不应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1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贺曙敏 《法学论坛》2007,22(3):71-7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刑事政策的新发展,同时也是对实行20多年的"严打"政策的反思和纠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和谐社都"以人为本",因而内在地联系在一起.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为它能满足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节约社会资源和刑事司法资源的需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因为它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协调社会利益.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2.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以遭受损害为由,以通过媒体曝光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相要挟,向商家提出天价索赔的现象屡有发生。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将此类行为定性为“维权过度”,不作为犯罪处理;也有的司法机关将其作为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的争鸣,无罪论者认为对“维权过度”行为定罪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损害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有罪论者则认为,消费者非理性维权,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破坏了法律秩序,应当作为犯罪处理。考察域外立法及司法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对维权过度型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分类甄别,区别不同情形做出处理,以期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涉民营企业冤假错案,法律适用错误无疑是重要原因。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在恪守刑法谦抑性理念、合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准确理解、适用刑法条文,避免过早、过度的刑事介入以及适用不合时宜的罪名给民营企业发展增加不必要的刑事负担。为此,司法机关应准确区分民营企业行为合法、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案件自然人、分支机构和企业犯罪界限,慎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不合时宜的罪名。  相似文献   

14.
国际视野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期国际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势是实行轻轻重重的两极化刑事政策.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严"占主角、"宽"为配角的重刑结构下,作为对"严打"方针的反思而提出的,当前是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其内涵虽与两极化刑事政策有差异,但对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灵活精神与两极化刑事政策相符合.在"严"的重刑结构下,要发挥"宽"这个配角的作用,只能以司法努力,尽可能多地拓展"宽"的空间和份额.应以"量刑"(裁判)这个司法中心环节为基点,向"量刑"(裁判)的前、后两个阶段和领域进行扩展.  相似文献   

15.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基本问题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仝其宪 《政法学刊》2010,27(5):50-5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调整与发展,应是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应解释为以宽济严,区别对待,宽严审时。其他刑事政策像"严打"政策,死刑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不仅是刑事司法政策,而且还是刑事立法政策与刑事执行政策,贯彻实现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全过程。  相似文献   

16.
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政策使被害人权利遭到严重忽视,尤其在经济上难以获得充分赔偿,易于导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建立刑事被害人社会补偿制度,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纳入社会保障法体系范畴已被世界多国选择。我国应引入社会补偿制度,重新审视国家与社会、救助与补偿之间内涵与区别,明晰刑事被害人社会补偿制度的性质,构建补偿对象清晰、补偿条件明确、资金来源充裕、管理机构权威的刑事被害人社会补偿制度,以实现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17.
"宽"的理念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假释本是该政策中"宽"的理念体现,但因我国刑法对假释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宽"的理念并未真正体现出来,为此,有必要在假释适用的条件和程序方面对假释立法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18.
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刑法适用之体系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司法意见是一种刑法适用性解释,与规范性司法解释相比,其具有间接的法律适用效力。从刑法体系解释角度看,有关妨害疫情防控的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意见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对刑事司法意见的适用进行解释应当遵循整体性、动态性、协调性原则,并运用同类解释规则、同一解释规则、排他解释规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相关罪名进行适用性解释,实现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和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9.
孙万怀 《法学研究》2014,36(4):175-189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最初提出时具有明显的司法性特征,但随着实践中从司法理解向立法思路的拓展,该政策完成了向"基本刑事政策"的转变。然而,这种扩张解释没有经过系统论证,也不具有全面充分的理由。宽严相济可以在古代的"宽猛相济"中追溯渊源,其中的"宽"就是以对猛政纠偏的面目出现的。当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既是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弘扬,更是对以前过度强调"严打"的纠正。立法的特点及基本品质表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可能直接表现为立法政策;认为该政策涵括了立法政策,会导致以下逻辑困境:无法正确处理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之间的关系;可能导致重复评价或政策的虚无化;立法有自身的品质要求,其缘由是复杂的,并非宽严相济所能涵盖;如果旧的法律规范已经被新法修改,势必不存在所谓"相济"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回归为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20.
由于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难以执行、刑事案件无法破案,导致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涉法案件的权利人、受害人及遇难者家属无法获得经济赔偿。其中的贫困人员在生活上陷入困境;身体伤残人员的健康受到威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国急需建立针对涉法案件受害人及遇难者家属的国家救助制度。从中央及"两高"的态度、国家财政实力、地方试点情况和国外(境外)立法实践看,在我国建立国家救助制度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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