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正近日,张艺谋"超生"事件再次提高了公众对社会抚养费议题的关注度。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怎么计算?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单独二孩政策对于社会抚养费将有何影响?只有厘清上述问题,才能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社会抚养费从何而来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根据卫计委官方网站消息,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是指违反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超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人。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张艺谋"超生"事件再次提高了公众对社会抚养费议题的关注度。什么是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怎么计算?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单独二孩政策对于社会抚养费将有何影响?只有厘清上述问题,才能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来龙去脉"。社会抚养费从何而来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根据卫计委官方网站消息,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  相似文献   

3.
欧莉 《江淮法治》2013,(24):23-23
社会抚养费的前身是“超生罚款”和“计划生育费”.它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人们有计划地的生育.其目的是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达到控制超计划生育.解决因超生给社会增加的相应负担问题及对超生行为的经济制裁。  相似文献   

4.
社会抚养费制度作为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和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法律性质为何依然争议不断。通过分析近年来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判决可以发现,实践中仍然有不少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对待。从社会抚养费的规范依据和理论基础来看,将社会抚养费当成一种行政处罚均难以成立。社会抚养费应当属于超生对社会所造成负担的一种经济补偿。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标准、程序和对权利限制的制度都有待重新评估。  相似文献   

5.
高晓  刘晓晓 《法制与社会》2010,(17):170-171
在"四川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案件"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评价时,态度是不一样的,本文在对该案件及所处的社会背景进行了解分析的基础上对该案件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分析。首先,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否合法进行了探讨,并分析计划生育的实行是否合宪;其次,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关注政府计划生育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程序设计和制度构建:利益平衡、扩大公民知情参与权。最后,从最优行政的角度考量,以社会持续发展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为基点采取各种措施来实现控制人口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补偿性费用。从近几年来各地对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缴管理及使用的情况来看,很多地方的社会抚养费已经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但在执法监察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乡镇政府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缴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和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资金管理不到位,截留、挪用和挤占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坐收坐支,还有部分乡镇政…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了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  相似文献   

8.
首先我们应该脱下"抚养费"神秘而尴尬的外衣,明明白白把它放于无影灯下的手术台上,才有可能实现"病灶"科学剖析,时症治疗,解决争议问题。社会抚养费,目前主要通过一部法律和一部国务院办法作为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四十一条分别规定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国策,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墩纳社会抚养费。国务院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具体执行由地方按各自具体人口规划实际确定标准:用途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社会抚  相似文献   

9.
胡建辉 《政府法制》2014,(34):27-27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l1月20日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界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统一了征收标准,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0.
实践中对于非婚生育是否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争议,而争议的背后是社会伦理道德、规范解读和理论适用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非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在行政收费原理下应围绕国家主体以概括量化的数字形式确定范围,避免婚姻状态对费用征收范围界定产生的影响。同时,在规范视角下,法律规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属于强制性义务,但不宜解读为禁止非婚生育行为。婚生与非婚生育本质上同属于生育行为,在同一体系内应当保证费用征收的同一性。因此,必须基于理论和规范的分析,方可界定非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  相似文献   

11.
湖南省涟源市双龙煤矿矿长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共生育三女二男,被当地计生部门开出“三湘第一罚单”——征收130万元社会抚养费。目前,矿主“人间蒸发”,130万元的“罚单”也陷入了“开单容易执行难”的尴尬境地。(《北京青年报》5月20日)  相似文献   

12.
近期,《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对抚养费征收话题的关注.媒体梳理发现,“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的计生条例,其中大部分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这项数额巨大、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收费,目前依然面临理论上的存废之争,以及立法和执法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社会抚养费何去何从,有待在全民讨论的基础上予以法治化审视.  相似文献   

13.
法眼看天下     
福州:一对夫妇超生一胎被罚72万元据《福州日报》2月22日报道,长乐一对夫妇因违法生育,被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这是福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最大的案件。2月4日,该夫妇缴清全部社会抚养费共72.7668万元,此举在当地起到了较大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相似文献   

14.
经济诱导措施适用于禁止与放任的中间地带,通过经济手段来影响私人的行为动机,进而促进公益上所希望的目标或抑制公益上不希望的目标。生育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控制人口数量又被国家视为重要公益事项,故计划生育行政成为经济诱导措施的典型适用领域之一。从生育调节的功能出发,将针对超生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定位于作为经济抑制措施的收费,而非行政处罚或填补公共投入的补偿性收费,可在计划生育义务的倡导性、生育的人权性等因素中作出合理的协调。社会抚养费虽不直接侵害生育权,但也应当符合财产权保障的要求,并接受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的控制。这也是对经济诱导措施的共通要求。应探索一套新的规则规范经济诱导措施,使其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传统手段一起,构筑行政法实效性保障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人口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控制人口数量,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制度就是为保障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一项法律制度。本文结合社会抚养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存在的问题,对社会抚养费制度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6.
社会抚养费征收是落实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计划生育工作具有较大的影响。日前,山西省长子县审计局在对县计生局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多数乡镇存在社会抚养费欠征的问题。仅2011年,全县应征社会抚养费达868.79万元,实征514万元,欠征354.79万元,占应征数的40.8%。究其原因,  相似文献   

17.
按照官方的权威说法,“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相似文献   

18.
法学副教授妻子超生告计生委败诉44岁的杨支柱原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教授,但因超生被学校解聘。2009年12月21日,杨的妻子陈女士在医院生下他们的第二个女儿。2010年9月,他们接到了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认定他们"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标准,9倍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240642元。杨支柱认为,我  相似文献   

19.
目次一、案情简介二、生育权的主体三、地方性法规能否限制生育权四、“再婚夫妻”的界定五、本案的特殊性:溯及力问题六、结语:法官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一、案情简介陈某(女)于1994年1月与蔡某(男)结婚,2003年10月13日在医院里生下一个男孩。2003年12月25日蔡某所在的区计生局以两人系再婚对象,蔡某离婚前与前妻已有两个子女为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文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文简称《省计生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向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123860元…  相似文献   

20.
利用CFPS 2012—2018年四次微观家庭调查数据,从住房资产和购房负担两个维度,检验了住房影响家庭多孩生育的财富效应和挤出效应。研究发现:(1)家庭住房资产及投资性房产对其多孩生育几率具有显著的正向财富效应。家庭总房产净值增加1%,则多孩生育几率显著提高6.5%;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相较于单套房家庭,其多孩生育几率提高了24%。(2)购房负担对于无房家庭的多孩生育几率具有显著的负向挤出效应,房价收入比提高1%,多孩生育几率将下降16.8%。(3)“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并未从总体上改变住房与多孩生育之间的关系。(4)对于妻子上过大学的群组、多孩生育率较低的区域,住房资产并不是影响家庭多孩生育的关键因素。研究结论为制定更具包容性的生育政策以及更有针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