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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由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并不能得到金钱形式的赔偿,这对受害人权益保护是十分不利的。赔偿义务机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形式只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赔偿方式。建立国家侵权精神赔偿金方式,是完善我国赔偿制度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受害人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方式进行救济的法律赔偿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存在缺陷,需要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益。  相似文献   

3.
【要点提示】我国法律仅对人身侵权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的侵权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因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如何进行法律救济却无明确规定。依公序良俗的原则,应将该赔偿纳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其他损失的范围。这样不仅能够体现现代法对人的精神利益的保护,也是现代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陈凌 《行政与法》2002,(9):66-68
在现代社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等环境侵权行为的数量日益增多,后果日趋严重,然而,与此同时我国对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救济不够。为此,笔者通过分析环境侵权的精神损害的特点及其赔偿原则,并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为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意见。以期能更好地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婚内侵权行为自古至今一直存在,但由于婚姻关系中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殊性,我国对婚内侵权的救济仅限于行政救济和刑事处罚,往往忽视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民事赔偿做出明确规定,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在实践中远远无法满足对受害人的保护,因此应当加强对婚内侵权责任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职能尤其是行政管理职能得以拓宽,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都可能给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行政侵权行为,公民、组织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行政侵权主体予以赔偿。但作为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的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法律规定的还不够完善,从而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救济制度。本文试就行政赔偿范围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赔偿范围的渐进扩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认为现行立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 ,不能对受害者进行充分的权利救济。《国家赔偿法》在新的世纪里应有一个大的发展。本文从提供前瞻性立法建议出发 ,探讨行政赔偿范围在侵权行为主体、侵权行为种类、侵权可赔偿损害三个方面的立法现状、不足及循序渐进扩展的根据、措施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出现和不断完善表明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已经达到一个崭新的程度。受害人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方式进行救济的法律赔偿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存在缺陷,需要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样才能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益。  相似文献   

9.
吴艳 《广东法学》2009,(1):14-17
近年来我国多次爆发了大规模缺陷食品侵权事件,而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侵权事件,再一次给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敲响了警钟。建议建立比较合理的赔偿机制,明确具体的民事责任主体的有效应对:在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发生时,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和相关的侵权企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赔偿时,由法定的专项赔偿基金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国家补偿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0.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精神损害也就是民事主体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所遭受的损害。对于这种损害是否...  相似文献   

11.
刘瑛 《北方法学》2013,7(1):89-93
美国近日修改《1930年关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是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WTO规则并未禁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因此美国此次修法并不违反其在WTO项下的义务,但美国如果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按照"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替代国方法进行"双反"救济,依据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对来自中国的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报告,将很可能违反WTO协定的"适当金额"要求,构成双重救济。中国当前最重要的是积极应对现实的"双反"调查,而长远的目标则是争取美国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相似文献   

12.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的界分遵循的是一个简单的原则:债务人将来确定不履行,成立预期违约,债权人可于期前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救济;债务人将来不履行的可能性程度较高但尚非确定,则适用不安抗辩制度。为便于终结行使给付拒绝权后可能出现的悬而未决状态,应赋予债权人以请求提供充分保障之权,若适当期间经过而对方未提供,可确认不履行的可能性程度提高,成立新的预期违约形态。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由此形成衔接。  相似文献   

13.
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对事实的不知无害,对法律的不知有害,因而实务中对法律错误一般不予以救济。但事实上,不管是在罗马法上,还是在当代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部分国家都会对部分法律错误予以救济。而在确定何种法律错误可予以救济时,应充分考量在特定情况下对表意人"知法推定"的合理性以及表意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14.
社会权司法救济之宪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龚向和 《现代法学》2005,27(5):9-15
社会权是与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宪法权利。透视各国宪政实践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社会权宪法化及其救济司法化的趋势业已形成,并以三种方式呈现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宪法明确规定社会权,并视之为主观权利予以直接司法救济;二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权,但确立了司法审查,通过适用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予以间接司法救济;三是宪法规定社会权作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且视之为客观权利予以间接司法救济。很明显,社会权具有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5.
冉思东 《现代法学》2007,29(2):18-23
民事诉权作为私权的公力救济路径集中展现了宪法的永恒命题,它涉入私权空间范围及其程度折射出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之间的辩证博弈;民事诉权介入私权空间的正当性源于私力救济的有限性和公力救济的有效性;民事诉权介入私权空间的程度决定于私力救济的有效性和公力救济的有限性;在宪法框架内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达致和谐的配比。  相似文献   

16.
美国联邦法院人身保护是对州法院刑事被告提供的基本性申诉权利。伦奎斯特在人身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前首席大法官坚持人身保护的保守主义法律路线,严格把握人身保护判例系统中的穷尽州法救济原则,强调社会稳定在犯罪狂潮中举步维艰,必须积极发挥各州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地方性优势,防止联邦法院越俎代庖、顾此失彼。  相似文献   

17.
While the regulations are revolutionary in their use of "substantial compliance," the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HCFA's new remedial scheme are still uncertain, as states are given broad discretion in defining important terms and in applying and interpreting the criteria to select remedies. Further complicating the issue is the fact that some states, including California, intend to seek waivers from HCFA to substitute their own state enforcement systems for most, if not all, of the new federal system. Based upon these uncertainties, the enforcement of nursing facility standards will likely be in a state of flux for some time to come.  相似文献   

18.
从权利存在的多种形态入手,界定了权利和法定权利的关系,从而预示了私力救济的权利属性--应有权利;然后,对救济之"力"进行辨析,认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的区别在于所依托的权利与权力的差异,因此,救济权是从最初的一种私人的权利在国家出现后演化为一种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并存体.因此,现代社会的救济权,国家和私人分享、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并存就成为一种必然.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是一个被误解已久的完美立法,借鉴国外的侵占罪立法及理论误导了对我国侵占罪的理解,应还原其饱含谦抑理念的内部结构和适用机制。我国《刑法》第270条第1款是委托物侵占和脱离占有物侵占的一体化规定。该条第2款通过例示的方式(遗忘物、埋藏物)规定了脱离占有物侵占的刑罚,它既非法律拟制也不是注意规定,而是一个单纯的刑罚条款。将“拒不退还(拒不归还)”视为一个独立的要素限缩了侵占罪的成立,更符合该罪为轻罪的定位。没有必要修正亲告罪的规定,纯正亲告罪的设定关闭了追诉侵占国家财产的通道。我国的侵占罪巧妙地将谦抑理念和类型区分融入一个法条,更兼顾了国家所有与个人占有之间的利益平衡。侵占罪的双重限制为其他救济措施的运行提供了充足空间,是一个将社会综合治理理念融入法条的典范。  相似文献   

20.
谢红霞 《行政与法》2004,1(11):128-128,F003
信用证欺诈的频频发生,引起了人们关于对信用证欺诈的法律救济措施和法律救济理论的关注。本文重点论述了信用证欺诈法律救济理论及其发展的三个阶段,即:“禁止法院干预学说”阶段、“限制法院干预说”阶段和“法院依法救济说”阶段。本文还结合具体的案例对三个阶段的理论进行了具体和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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