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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5~16日,受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委托,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国标")起草小组邀请公安、法院、保险、司法、大学、研究所等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召开了公安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部标")有关问题研讨会.会上专家学者就"部标" 颁布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如何修改提出了建议. 各位专家学者的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见解深刻,对作好"国标"的起草和日常伤残评定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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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是在吸收、总结旧标准执行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新标准修改了旧标准中一些争议较大、表述欠妥、不易操作以及部分雷同、冲突的条款,调整了部分损伤的级别分布,增加了一些常见损伤条款,删除了少数实际作用不大的条款;同时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并将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应该说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较大进步,但新标准施行后,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相关行业及部门反响强烈。笔者认为,其原因是新标准存在较多问题所致,新标准尚不具备国标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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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伤残鉴定标准,诸如《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道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及各省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等,在依据标准进行伤残评定中往往存在伤残等级不能完全反映伤者实际状况,或同样的伤残等级的个体状况存在明显差异,给实际处理带来很大的困惑,往往产生矛盾,增加了实际检案的难度。究其原因是伤残标准存在不均衡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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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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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伤残鉴定标准的不均衡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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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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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部分条款的讨论(附案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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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 0 0 2 ) (简称新标准 )于 2 0 0 2年 3月 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 ,并于 2 0 0 2年 12月 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 5 -92 ) (简称旧标准 )。比较两个标准 ,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 ,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 ,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 ,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 ,批评者众 ,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 ,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 ,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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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施行至今10余年间,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道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毋庸置疑。随着国际伤残评定科学迅速发展,我国的司法鉴定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在骨关节损伤[1][2][3][4]、精神障碍[5][6]和五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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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施行至今10余年间,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道标》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毋庸置疑。随着国际伤残评定科学迅速发展,我国的司法鉴定形势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在骨关节损伤[1][2][3][4]、精神障碍[5][6]和五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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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功能的检查和评估,历来是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对手功能评定的规定较为详细,其标准溯源是国际手外科联合协会的“手功能评定标准”和我国临床医学专家据此修订的“手功能评定标准专题讨论会纪要”。手功能检查和评估包括手部缺失的评定、手部运动功能的评定及手部感觉丧失的评定。在计算手功能损害率时,应按照所规定的系数。在缺失、运动障碍及感觉丧失等多种类型并存时,应按照复合计算的方法得出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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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道标》)第4.10.1规定:“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由于标准对“神经功能”和“日常活动能力”没有作出具体界定,以致在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人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严重的分歧.并在通过复习有关文献、根据标准编制内在的逻辑性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宣贯材料》,谈谈对该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与同行共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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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新道标”,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92)简称为“旧道标”)于2002-03-11发布,并于2002-12-01在全国开始实施。在“新道标”使用过程中,发现“旧道标”中许多有争议的条款得到了改进,但也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本人结合案例就争议较多的车祸致肢体功能丧失的伤残评定的条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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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简称新标准)于2002年3月11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检验总局发布,并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92)(简称旧标准)。比较两个标准,应当说新标准由较大的改变,并有一些进步。但同时又产生一些问题,而且有些是原则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一时间,新标准在整个鉴定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批评者众,而褒奖者寡。为了探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一些不太好把握的条款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立法者提供将来修改的参考依据,我刊特开辟本专题供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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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弓由横弓、内侧纵弓、外侧纵弓组成。足弓测量包括内弓角、外弓角、前弓角、后弓角和跟距角五个角度的测量。《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将足弓结构破坏分为破坏1/3以上和完全破坏两种情形。前者是指足三弓(内侧纵弓、外侧纵弓、横弓)的任一弓结构破坏。后者是指一足三弓结构均有损害。当伤侧内弓角或外弓角测量值超过健侧10%时,提示内侧纵弓或外侧纵弓损坏;当伤侧前弓角或后弓角测量值小于健侧3%时,提示前弓或后弓破坏。在全面了解案情、严格审查送检材料,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后,可以做出最终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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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手功能评定是目前法医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手功能分配比例是由国外手外科专家的理念与我国手外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产生的.在进行手功能评定时,需考虑缺失、运动、感觉等三方面的功能丧失程度,测算相应的功能丧失比例,然后在标准中寻找对应的适用条款.然而,目前我国的手功能评定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包括手指(拇指除外)远侧关节比例大于近侧关节比例,缺乏对于拇指内收、外展、对掌、对指等功能的评价等.手功能评定方法在司法鉴定的实践中尚需不断完善,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同时,不应一味追求简便而断章取义,忽视了一些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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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5-9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自1992年5月正式实施以来,已逾十个年头。十年来,该标准易操作,稳定性强,为正确评定全国数量众多的交通事故伤残者的伤残等级,提供了简明、科学、实用、统一的依据。现在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已发布并即将实施,为了更好地掌握及应用新标准,现将新旧标准作一比较分析。1标准及术语和评定原则的比较1.1标准的比较新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