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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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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侵权立法起草过程中,关于侵权责任构成的违法性要件多主张弃之不用。实则违法性的内涵已从结果不法向相对化的行为不法转变,能契合并引导侵权法思维方式变革。违法性与过错所承载之功能区分至为明显,违法性与立法模式之间亦无必然联系,我国侵权责任构成应采纳违法性要件。  相似文献   

2.
违法性可以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部分而独立存在。应当容忍违法性判断中注意义务和过错判断中注意义务的重合,其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更好的救济,在社会中公平地分配损失。在行为人直接侵害绝对权利的情况下,违法性的判断适用结果不法说,即权利的侵害直接征引不法性,此后依据注意义务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而对于不作为侵权和间接侵权,要依据行为不法说来判断其违法性。  相似文献   

3.
吴祖祥 《前沿》2010,(21):80-83
就各国民法典及判例法中侵权责任之整体而言,"过错"是确定承担责任的核心因素。我国刚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同多数国家之民法一样未对"过错"进行界定。文章结合民事侵权过错制度的发展历程,对学者们关于过错概念的观点进行深入探析,主张过错在本质属性上属于主观性范畴,主、客观过错说之分只是认定过错的标准存在差异而已。我国侵权责任法应采以客观标准为主、主观标准为补充的过错判断模式。  相似文献   

4.
论违法性判断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必须是行为人实施了从实质上说为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即必须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如果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不管行为人主观责任有多大都不构成犯罪。但如何判断何为"违法行为",或者说某一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要依什么标准来衡量,学者们对此一直争论不休。笔者拟从当前刑法学界所"盛行"的几种违法性判断标准入手,逐一分析各自的优越性及弊端,得出笔者认为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违法性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5.
过错与违法性关系的处理取决于对过错、违法性内涵和属性的认识。就过错而言,通说认为其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就违法性而言,是指侵权人无法律上的理由违反侵权法上应履行的义务而侵害他人权益。过错与违法性统一于对侵权行为的评价:前者评价的是侵权行为的意识基础和意志状态,后者评价的是侵权行为本身。过错与违法性紧密联系、不可分割,过错的认定一般要通过行为违法性的认定来实现。因此就侵权构成而言,应坚持过错与违法性的并立。  相似文献   

6.
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之违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责任的成立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后,其归责的伦理基础只能是行为的是违法性要件。造成《民法通则》第124条与《环境保护法》第41条之间似乎存在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理论界与实务界未弄清违法性的判断基准,错误将环境标准作为了是否侵权违法的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7.
医疗行为的致害风险无处不在,如何妥当分配风险是侵权法难以回避的课题。纵观海峡两岸的制度变迁史,医疗侵权责任在中国大陆经历了从"过错责任"到"过错推定"的演变,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区分不同风险类型对其进行区别对待。我国台湾地区曾尝试过"无过错责任",但以失败告终,目前重新回归过错责任原则。海峡两岸每一次制度调适都是侵权法为合理分配医疗风险而做出的自我修正,背后隐藏的是患者、医院和社会公众之间的风险分担难题。制度变迁经验表明,由于医疗行业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市场机制的失灵,使得侵权法在医疗风险分配问题上存在结构性缺陷。现行法的"过错+过错推定责任"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平衡医院与患者利益,但却无法超越医患关系当事人来分散风险。未来只能在侵权法之外构建社会化的风险分散机制,以谋求医患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8.
徐鹏 《求索》2010,(8):154-156
违法性和过失组成了日本行政法中规制权限不行使责任的成立要件。违法性中的义务导出理论存在着裁量权收缩论和安全性确保义务论两种学说,但是日本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对这两种学说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同时,由于日本国家赔偿法对于不法行为法中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引入,从而使违法性和过失的关系问题也存有异议。随着具体判例的不断增多,理论界和实务界更多的是倾向于二元论理论。整体上看,在规制权限不行使责任的成立要件中,违法性从内容上看主要是不履行作为义务,从形式上看是做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而过失作为主观要件与违法性是分别独立存在的,二者共同认定了规制权限不行使的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中注意义务的判定是判断电商平台是否存在过错,进而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从一般侵权中注意义务的核心概念、产生依据和成立要件出发,电商平台注意义务具有作为义务、协作义务、责任风险不确定义务之特征,依制定法、合同、技术性规范、先行行为而产生,以危险的可预见性、近因性、合政策性为判断标准。应遵循个案判断原则、相当性原则和期待可能性原则,从电商平台角度考量商业模式与盈利因素,从权利人角度考量权利类型、权利人通知的有效性以及权利客体的知名度,为电商平台设定科学合理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0.
作为目的行为论的集大成者,在批判和继承客观违法论和主观违法论的基础上,威尔泽尔创立了人的不法理论,开辟了刑法违法性判断的新境界,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是侵权责任的专门法律规范,归责原则是其核心和灵魂。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等归责原则多元化状况下,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归责原则的本质,只有坚持过错责任原则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为自由。过错责任的确立有利于侵权行为的预防和促进行为自由。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法中具核心地位,无过错责任面临式微和分离的状况。我国侵权法采取私法自由的立场,旨在保护行为自由的价值选择。  相似文献   

12.
《侵权责任法》第32条基本上继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不现实,只能通过法解释的途径予以完善。从《侵权责任法》的修改之处看,第32条的宗旨在于平衡受害人、被监护人和监护人三者的利益。从第1款和第2款的句式结构上看,二者是平行的关系,但第32条并不是基于财产能力的归责。第1款规定了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但第2款不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第2款中有财产的被监护人支付赔偿费用的前提是侵权责任的存在,必须证明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尤其是被监护人的主观过错的成立。因此,第2款规定的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邻里安装摄像头侵害隐私权案例的裁判思路进行量化分析,发现存在判断侵权标准不一,以及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难以回应权利保护需求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实践问题出发,通过法教义学的体系建构,结合摄像头摄录的动态画面的性质判断摄录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借鉴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解决隐私权与保护住宅安全的权利的冲突问题;从被侵权人的利益保护角度出发适用隐私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14.
朱江 《前沿》2013,(10):83-8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损失的事件。学理上,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中存在几个主要问题,如超载问题与醉酒驾驶问题。  相似文献   

15.
牟爱华 《求索》2010,(5):170-171,174
罗马法侵权责任原则经历了从加害责任到过错责任形成的演化,诉讼法上的举证责任制度也随之发生了从纯粹的结果责任到相对主观举证责任的互动变化。但这一互动变化表面上是以实体法为主来展开,而实质是以诉讼法上举证责任制度来创生和推动实体法上侵权归责原则来展开的。  相似文献   

1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交通事故责任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起作用大小和当事人过错严重程度的一种定性、定量的描述,其本身并没有就事故各方所受损害的权利的性质做出判断,没有对事故中所涉法律利益的大小和重要程度作出评价,没有对事故各方行为的后果和违法性质作出认定。将事故责任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依据,是错误地将民法理论中的过失相抵规则和犯罪学中被害人责任理论引用到刑法中的结果。推定事故责任更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  相似文献   

17.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对于建立良好的婚姻法律秩序 ,保护无过错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确立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依据是基于侵权而非违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第三人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也具有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阳雪雅 《求索》2012,(1):167-169,28
侵权责任法中的连带责任有限制适用的规定。从共同侵权的界定标准来看,侵权责任法采用了主观说。理论上主观说比客观说更符合逻辑,主观说比折衷说更明晰,狭义主观说比广义主观说更明确。就高度危险物所有权人的连带责任适用情况看,侵权责任法未适用无过错的归责原则,但是所有权人在他人合法占有情形下相较于他人非法占有情形下具有较高程度的可归责性,归责原则应更严格,侵权责任法未体现该种变化。从教唆帮助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主体的情形看,监护人承担了过错范围内的按份责任,但是侵权责任法未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种情形。就数人实施环境侵权看,应对环境侵权进一步类型化,连带责任适用可以更多考虑实践。  相似文献   

19.
陈海 《前沿》2011,(3):98-102
共同危险行为是侵权责任法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归责理由、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文中提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不以共同危险行为人的意思联络为必要;共同危险行为的客观构成要件不应强调数行为时空上的"同一性",而应考虑其"时空关联性",以其是否具有造成同一损害的危险性与可能性为认定标准;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在客观事实层面应为择一的因果关系,从构成要件的层面而言应为推定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上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与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不一致,司法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2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个环节,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并没有对责任认定的标准和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责任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作者从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当事人过错大小等三个方面对责任认定的规则作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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