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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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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以“礼法合一”为特征的伦理法.道德规范是传统法律的载体,同时处于法律的上位.这种法德关系的形成,主要是受家族主义文化和封建君主统治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可以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参考道德因素,但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应坚持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2.
亲亲相为隐:中外法律的共同传统———兼论其根源及其与法治的关系范忠信引言这个题目本身可能就有些骇人耳目,但只是在陈述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且无法作任何别的概括的客观事实。人们通常以为,“亲亲相为隐”是中国封建宗法主义法律传统的特有原则之一,是中国传统法...  相似文献   

3.
"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项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的立法。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作为体现儒家思想、维护封建家长制统治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新中国已作为封建糟粕被摒弃。但从现代法治社会的眼光审视,其对社会最基本的人伦血缘关系的承认与关怀,仍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本文认为研究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现实价值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英国法治理念肇始于近代社会政治变革。17世纪初,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土地贵族的矛盾不断激化,传统政治体制的瓦解,印刷媒介的发展以及阅读型的形成,为以权利为核心的法治、平等、自由等现代政治价值的广泛传播提供了重要契机。新旧价值理念的激烈碰撞启发和塑造了近代英国公众的理性精神,凝聚起了现代化进程。当代中国正处于"大国"向"强国"的转型期,合理吸收其他国家的历史经验,可为新时代培养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5.
论当代中国的德治心态──兼析官本位在中国的法律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传统的法律观主要有两家,即法家和儒家,把这两家的观点用法治与德治来概括是不准确的。法治是近代以后以启蒙思想为基础的法律观念,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中国法家有着木质不同。传统中国法治和西方法治不是法治之间的区别,而是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废除官本位的根本在于法治建设。文章认为有必要将中国的传统法治改称为刑治,以区别于近代以来的西方法治,而德治只不过是别治的一种特殊形式。德治的灵魂是官本位。民水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正象官本位是封建法律的灵魂一样。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中国封建史上具有典型特色的明代法律体制与具有普遍性的封建道德标准之间的种种联系为研究对象,结合法学与伦理学、政治学知识,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法解释学等方法,在对明代的法律体制进行较为全面的评析的基础上,揭示出其与封建帝国时期的传统道德标准之间的种种联系,重点探讨了明代法律体制与社会道德中的因果逻辑,并从政治学与伦理学角度客观的评价这些关系。  相似文献   

7.
英国宪政传统的历史成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英国早在盎格鲁 -撒克逊时代就滋生了“王在法下”的法治传统和政治协商传统的最初萌芽。诺曼征服后 ,在强大王权和贵族联合势力大致平衡的力量对比条件下 ,封建法历史地充当了推动法治传统成长的“不自觉工具”。随后形成的普通法以其特有的判例法形式、相对独立的法庭组织、司法职业化以及富有理性的审判方法 ,进一步巩固了英国法治传统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 ,古代的政治协商传统发展到了具有一定代议性质的政治协商新阶段。到中世纪末 ,以普通法制度和议会制度为支柱的宪政传统在英国确立起来。总而言之 ,促成英国宪政传统形成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国家和社会的适度紧张关系与相对均衡结构。  相似文献   

8.
由于英国宪法是长期历史积淀的结果,具有独特的不成文形式,因而判断它的起源不可能以某一完整成文法典的制定为标准,只能以宪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为依据。本文认为.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原则可以确定为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是在英国古代法治传统和封建法两大母体中孕育而成的。在相当时期内,该原则一直隐藏于封建法权关系的外壳中.13世纪初,基于英国王权与贵族阶层间的特殊力量对比结构与斗争性质以及反约翰人民大起义及其胜利所提供的历史契机.这一原则实现了从封建法形态向近代宪法形态的转交.其结果是《大宪章》的订立。在此后两个世纪内,《大宪章》对于英国议会的产生和议会制度的形成、人权保障及法治的早期发展仍然功不可殁.所以,《大宪章》作为英国宪法起源的标志是当之无愧的。  相似文献   

9.
刘贻石 《法制与社会》2012,(24):237-238
我国传统上缺乏法治文化,儒家忠孝等级伦理和乡土社会的人情关系无法为现代化的中国提供制度支撑和文化底蕴.法治文化构建应成为当代中国文化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是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法治文化构建面临诸多障碍,如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因素薄弱,熟人社会与人情关系阻滞法治文化生成,社会生活中法律权威尚未形成等.因此构建法治文化的过程中应明确如下几个问题:第一,政府守法是法治文化构建的关键;第二,法律规则成为社会生活准则是基础;第三,法治精神成为全社会的核心价值是归宿.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在封建专制统治和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根深蒂固并暴露出诸多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实现法制现代化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克服传统法律文化的弊端,建构现代法治理念,对我国实现法制现代化和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房旭 《行政与法》2014,(7):29-33
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但究竟何为法治中国却是一个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然而,厘清何为法治中国的内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起点.依据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和“中国”的内涵以及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理论可知,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成后的结果,是指在整个中国领域范围内,法治成为一种全社会的主要生活方式和一种全民的信仰,并且形成和表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一种良性法律秩序的现实状态.  相似文献   

12.
以天理与人情为内容的情理观影响、规范着中国传统社会民事法律规则,确立了传统民事法律的最高要求与最低底线,其以儒家礼治思想为基础,以公允、诚信、习俗原则为表现形态,贯穿于古代社会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制度的各个方面。天理、国法、人情的和谐既是古代封建官员追求的目标,也是民众民事行为的准则,并由此构建了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人情社会。在构建中国民法典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科学地对待传统的情理观,取其世俗化、民族化以及权利义务对等性等合理因素,为制定融传统性与现代性为一体的中国民法典所用。  相似文献   

13.
从宗法社会到公民社会——法治建设的逻辑进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宗法社会是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是人治的土壤。现代公民社会则是法治的必然结果。公民社会成熟的程度体现了法治实现的程度;反之,公民社会的成熟又有力地推动着社会法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在目前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法律史的状况有些令人担忧。在教学中,有些课程,如中国法制史的课时越来越缩减;而有些课程,如中国法律思想史则为“选修”。这种学科的分野和讲授时间的匆忙,不仅很难将具有五千年传承的中国传统法较为客观地展现给学生,而且误导研究,造成了人们对传统法的片面理解,进而造成社会对传统法文化的自信阙失。本文从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发展、学科研究方法的反思和学科所具有的意义论证珍惜传统法的重要。因为珍惜是复兴的前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法律发展无法离开传统的平台,所以传统法的改造成功之日,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形成发展之时。  相似文献   

15.
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价值观与西方确实有着诸多的不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将"权力"视为治国工具,而西方先人一开始就对权力充满戒心。本文分析了孟德斯鸠、魁奈等西方启蒙思想家和梁启超等对古代中国政体的认识,并引申出一个问题,即如何定义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中西不同的权力理念源于对人性认识的差异。先秦儒家认为"人性善",对贤人始终寄予希望;先秦法家则认为"人性恶",主张利用"人性",加强君主的权力。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则坚持以法治限制人性,制约权力。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权是一个畏惧、荣誉、品德兼而有之的"混合政体",中国的"传统法"是"礼与法"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16.
“以人为本”法律价值探究及其法治理念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上重要的不是原创性,而是是否合乎民族性。普遍的法观念的确认,是对法的概念的综合性认知。法观念的形成,是认知个体传统法律文化的综合体现,包括法的概念、法的生成及法律发展史。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对构筑现代意义之中国法治具有理论上的借鉴意义。故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一种,在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归因于自然法观念与人类进化及社会公益观念的和解。  相似文献   

17.
佛教自传入中国迄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中国社会及传统法律制度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佛教戒律、因果律、佛教人文精神的阐述对现代法治、法律的比较与中国法治的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形成了人治主义法律文化与法治主义法律文化两大类。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主义法律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属于先进文化;滥觞于古希腊,成型于近代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历时三百余年,总体上说,也属先进文化。中国近代社会通过艰难的抉择,走上了民主共和的发展道路。1998年我国现行宪法确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中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社会与西方国家,无论从历史发展还是现实状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必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我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是当今宪法所确立的、正在持续发展的、不断完善的先进文化。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下,法治才有存在的可能性。不同类型的和谐社会,产生不同的法治状况。中国传统社会下的法律只能够是保护贵族的特权和强化社会的不公,近代西方个人主义才有体现平等自由的法律。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过渡,法律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中挣扎,传统法治特质正在消失,西方现代法治特质尚未扎根。  相似文献   

20.
和谐是一个古老而又经久不衰的跨学科概念,具有美学本源、哲学基础、社会科学基础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统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围绕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与世界的和谐这四个方面发挥法律的引导和维护作用。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包括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和守法保障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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