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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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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行为以及和行政诉讼相关联行政行为开展的专门监督活动。和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监督一样,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有权对行政诉讼进行监督。过去,我们简单将行政检察和民事检察归并在一起,称之为民事行政检察,事实上,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者合并一起开展工作既不利于民事检察的发展.更不利于行政检察的发展。为有利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我们有必要对行政检察的相关问题加以认真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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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之所以允许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赋予了检察机关以诉的形式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内涵,意在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监督机制。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都镶嵌并运行在行政诉讼之中,它们依托于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具有超越法院判决的监督能力。检察机关应当采用与法院相同的合法性审查。严控检察建议尺度,与司法审查一样,不代行行政裁量。对行政机关履职状况的后评估,应当以能否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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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19,(3):126-139
当代俄罗斯行政检察制度由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三部分构成。俄罗斯行政检察的理论以检察监督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三部分子内容的专门理论构建而成。法律执行情况检察监督分为法律执行检察监督以及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检察监督两部分。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中,检察机关对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行政违法案件的提起、审理和裁决实行监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交结论以及对各审级法院的裁决提出抗诉。我国行政检察应将规范性法律文件纳入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增加行政检察的监督手段,加强检察机关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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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建设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构建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具有法治和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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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审查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检察监督原则是界分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权的基本依据。检察机关要承担起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必须对行政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法院行政审判行为的合法性;其他当事人尤其是行政诉讼被告诉讼行为的合法性。从发挥国家监督的效用的角度考虑,有必要把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检察程序与追究违法行政责任的程序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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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职能的履行与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紧密相关。对行政协议纠纷中行政机关不当行使行政优益权、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社会治理漏洞等影响区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行政检察应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充分履职。通过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化解行政争议和诉源治理等方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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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行政诉讼法》制定之时,立法机关对检察监督的范围加以较大限制还有一定的理由和根据,但在现时的条件下,仍然将检察监督局限于抗诉一途就完全没有道理,已经不适用今天我国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了。因此,修改《行政诉讼法》,增加关于检察监督的具体条文,进一步明确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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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更具有现实性和根本性。检察机关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能够完善法制监督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够全面保护公共利益,能够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性质。由于没有明确立法,当前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从制度供给路径上,近期宜采取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形式,远期采取《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形式。内容上从受案范围、检察管辖、调查取证、前置程序、审查起诉、审判管辖、诉讼费用、出庭等角度进行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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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行政公益诉讼优化完善的新方向作为中国独特的“府院互动式”社会治理模式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①与普通行政诉讼抑或行政私益诉讼相比,具有诸多特殊性。其一,主体唯一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合法主体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维护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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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它不同于普通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可通过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的权力,可将督促程序作为提起行政公诉的前置程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可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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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伴随法治行政的实践发展及其理论需求,行政检察权的问题成为检察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热点。检察机关承担着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山东省检察系统为探索和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既注重做好传统的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同时集中开展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但是,实践中的一些理论基点问题却有待解决,比如:什么是行政检察权?它源自哪里?其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另一方面,继《刑事诉讼法》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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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华中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1):101-108
对我国行政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目的在于及时调节和疏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间的行政纠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面对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行政法律监督目的并未完全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应当包括抽象行政法律监督与具体行政法律监督两方面。以行政诉讼监督效果衡量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其效果并不明显。当前随着大调解格局、法院能动司法、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有难点,但也有不少突破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