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海上保险中“仓至仓”条款是保险人通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期间条款,保险利益界定原则是保险赔偿在买卖双方之间的限定原则,其宗旨为防止“道德风险”。中国目前以风险承担界定买卖双方之间的保险利益。针对两者存在冲突而导致买卖双方均无法索赔的不合理现象,深入分析两者冲突的情形、原因、现有界定原则的法律依据、中国保险利益的含义,对现有界定原则予以质疑并提出对策,认为应当以实际损失承担界定买卖双方之间的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2.
浅析保险利益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和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原则.关于保险利益概念的界定,学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本文从保险利益学说的演进.对我国现行立法中的保险利益的定义进行了反思,进而提出对保险利益概念的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3.
出口信用保险本身具有特殊性,不可避免地使保险法的一般原则在适用于出口信用保险时,无法完全"合身"。实践中,外贸代理的索赔颇具模糊性与争议性,此外,实践中保理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也不明晰。文章试图以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及可保利益原则为分析的出发点,针对保险法中可保利益原则对出口信用保险中外贸代理与保理情形的适用进行浅析,认为需要区分外贸公司是否以自己名义签订进出口合同,而对应不同的保险利益持有情况与索赔权利;需要区分保理是否具有索赔权,而对应不同的保险利益持有情况。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孙积禄 《法律科学》2005,23(1):75-82
保险利益既非经济利益也非关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 ,而是指可以转嫁的不确定的风险。财产保险利益以可能损害为量化标准 ,人身保险利益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为依据。保险利益的主体应当是被保险人而非投保人。保险利益原则的确立是保障保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5.
CIF合同的性质问题关系到CIF价格条件下买卖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以及一方违约时法律提供给另一方的救济措施,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交货是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具体案例从贸易术语选择的角度分析在CIF贸易条件下合同的性质及其对卖方交货义务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国际贸易术语中海运条件下,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合同分别与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合同风险的移转界限及主要区别的比较,充分地显示出CIF价格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合同,它具有风险最大,最具特色同时对买卖双方独具优势和魁力,因而也是被各国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采用得最为广泛和持久的贸易术语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7.
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合同都要采用某个国际术语来确定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风险转移、违约责任等。由于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有很大不同,所以就产生了许多与国内贸易不同的复杂情况,并引起了许多国际贸易所特有的风险、责任以及损害赔偿问题。文章就贸易术语中CIF的简介以及出现损害赔偿的情形与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概括与说明,并提出自己对于CIF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进一步深刻把握CIF的实践运用问题。  相似文献   

8.
保险利益原则虽有助于区分、限制赌博,防范道德风险,却也诱发了逆向道德风险,并有碍于保险制度风险移转功能的实现。在补偿保险中,由于法定保险利益并非区分赌博与保险的必要条件,加之损害填补原则可以替代实现道德风险的防范功能,故应废除保险利益原则。对于一般性给付保险,可以被保险人的同意替代保险利益原则,以体现和强化对人格利益的尊重与保护。在道德风险后果极其严重的死亡给付保险中,可通过被保险人同意与保险利益原则的双重要件来限制道德风险,但保险利益主体应是受益人。  相似文献   

9.
一绪论:跟单信用证下的提单规则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均面临着风险:卖方承担买方不付款的支付风险,买方面临收不到货的交货风险。为了控制风险,理想情况是卖方想要在发货前先收到现金,而买方企盼在确实收到货物后再支付货款。为了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创造出了跟单信用证这一支付方式。其流转程序如下:  相似文献   

10.
保险利益原则是一国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人身保险作为我国二种商业保险之一,在保险法上占有重要地位。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无保险利益及有多大的保险利益皆是保险利益原则所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保险利益的发展历史及对人身保险的影响,并将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与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保险法相比较,借其所长以期能补我之短。  相似文献   

11.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国际贸易单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说明在一定价格金额基础上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具体来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了货物自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过程中涉及到各种手续由谁办理、各种费用由谁支付、各种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等。国际贸易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 (ICC)于 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即《国际贸易术语…  相似文献   

12.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险理论和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我国《保险法》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却存在着缺陷。本文认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应该是被保险人而不是投保人;保险利益存在的时点应该是保险事故发生时。  相似文献   

13.
论保险利益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保险利益原则及其目的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利益构成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具有基础评价意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或者为财产和财产利益,或者为人身和人身利益,但投保人对之应当有利害关系或者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所谓利害关系或者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对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并无本质的差别。 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和消化损失”的功能。但是,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其目的因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而有些差异。  相似文献   

14.
保险利益是保险理论的基石之一,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它贯穿于保险经营的始终;保险利益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本文指出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可以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的发生,逐步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律法规,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它曾在防止以赌博为目的订立保险合同以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随着保险实务的不断发展,对保险利益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立法上对实务要求作出及时的回音。本文将从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时间和对人的效力对保险合同的影响这两方面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16.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解释通则》)在贸易术语中的地位我们都知道贸易术语(FOB,CIF,DEQ,FCA等)是国际买卖合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满足了商事活动迅捷性的要求,避免了交易双方就一次买卖的基本事项进行长时间的谈判,因此双方想要使用的通常性规则不必规定得很详细。贸易术语只涉及到双方在交货环节  相似文献   

1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因为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处于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首先,保险利益是确定保险法律关系当事人资格的基准;其次,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其法律效力得以确定的重要条件。通过对保险利益作出科学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的发生,限制保险人赔付责任的最高限额,以使保险的功用得以充分体现和发挥。  相似文献   

18.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原则,它能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限制合同的主体、内容和效力,在保险业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与其他先进立法相比,我国保险立法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的资格审查吴建斌期货交易是按照交易所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交易所内预先签订规范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或利用价格的涨跌变化进行反向交易以获取利益的一种贸易活动。期货交易可由大的...  相似文献   

20.
尹超 《法制与社会》2011,(19):253-254
保险利益(insurance interests)是保险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由此产生的保险利益原则成为了保险法特有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保险利益的内涵、适用范围、主体要求以及法律效力等内容,学术界素有争论。本文试图采用目的解释的方法对保险利益这一概念及其判断标准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