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关于企业法人超范围经营的效力问题,历来有肯定和否定两种意见。两种观点各有其利弊,在比较了二者的利弊之后,本文提出了我国立法应考虑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在起草新闻法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强调立法要从现实(实际)出发。另一种以“立法活动是一种理性活动”为理由,强调要按理性的要求制定新闻法,否则就是要人们盲目地、被动地适应现实,以求生存,就是提倡群众盲目地服从现实,一切照办。这实际上是一种“超前”立法的主张,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愿与“超前”立法论者商榷。(一)立法要不要强调从现实(实际)出发,首先要弄清楚法律与现实的关系,从理论上分清是非。 相似文献
5.
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我国刑法学界主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肯定说和否定说。
一、肯定说。持肯定说者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自首情形,这与我国刑事立法精神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6.
7.
雾里看花:自然人破产之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是否规定自然人破产,是破产立法过程中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支持论的各种观点缺乏社会性关注,带有很大程度的臆断性;批判论的分析思路值得肯定但缺乏充分性.自然人具有破产能力属于一个自然法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现阶段有必要选择自然人制度.是否引进,是一个社会政策性的而不是一个法律技术性的问题.就目前社会经济文化法制条件看,我国还不适宜规定自然人破产特别是消费者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已经得到了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确认,然而,该制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国理论界未得到关注和承认.关于是否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有肯定和否认两种观点.《物权法》显然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这有利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要求不动产登记错误、基于法律行为的处分、以合理价格转让、不动产物权已经登记、... 相似文献
9.
10.
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危险驾驶行为入罪是我国刑事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表明我国刑事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1)犯罪化之立法呈保安主义趋势;(2)刑罚之立法呈民粹主义趋势;(3)刑法结构呈分层化趋势。我国刑事立法政策之活性化倾向值得肯定,但应对其过度活性化保持警惕。要弥补危险驾驶罪立法之缺陷,就必须增设危险驾驶罪结果加重犯。 相似文献
11.
12.
各国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制度主要有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两种立法例,通过对中国和德国诉讼时效改革的比较法研究,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制度因各国所采用的不同的立法例而有所不同,因此不应割裂不同立法例而论其长短的观点。在当代社会,诉讼时效期间制度采用主观主义立法例存在明显的优势,应为我国未来诉讼时效期间立法所坚持,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贿赂犯罪是当前我国职务犯罪中发案率很高的一种犯罪,严重侵害着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而在贿赂犯罪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中介行为实现的。所以对贿赂犯罪中介行为从立法的角度明确定罪,并在执法实践中加大打击力度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可以肯定,通过对贿赂中介行为的刑事打击,可以减少很多行受贿犯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有关介绍贿赂犯罪的规定,是对贿赂中介行为给予刑事打击在立法上的肯定。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完善刑事立法是当今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然而,在完善刑事立法的许多宏观问题上,目前刑法学界尚存在着激烈的争议与分歧。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此展开了深入的论述与探讨。第一部分为超前立法与经验立法之争。作者认为,经验立法只能是滞后立法;超前立法则正确揭示了刑事法律规范在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功能上的统一性;因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应当坚持立足现实与预见未来相结合的超前立法之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立法技术的粗疏与细密之争。作者在客观、公正地评价现行刑法立法技术之弊端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在立法技术方面应摒弃“宁粗勿细”的观念,力求详备具体、明确严谨。第三部分为刑法调控范围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争。剖析目前刑法理论界的犯罪化说、非犯罪化说与折衷说等各种观点,作者认为,由中国惩治犯罪的客观需要与现行刑法调控状况以观,在完善刑事立法的进程中,除有必要将现行刑法中个别犯罪非犯罪化外,应着重进行犯罪化。第四部分为刑罚重刑化与轻刑化之争。作者指出,重刑化与轻刑化均与刑罚目的原理背道而驰,亦必有损于刑罚的权威;在刑罚轻重的设置方面,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关键要克服现存的重刑主义倾向,并在摒弃重刑化立法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罪刑相适应原 相似文献
18.
立法的科学性仍然是立法学中一个富有争议性的论题。为了重新省思“科学立法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问题,本文从逻辑实证主义、社会历史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三种代表性的科学哲学观点入手,简扼勾勒了三种观点项下的科学立法证成,并在此基础上引入批判实在论取向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继而提出科学立法的结构—机制整合策略。这种整合策略的要旨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提倡一种从外部的、科学哲学的视角,而非单纯局限在内部的、法律人的视角;第二,在精确的自然科学意义上,建构一门有效的、解放性的立法科学是完全可欲的,为了实现这种可欲性,立法者/立法工作者应从社会机制出发并以寻找最具解释力的社会机制为旨归。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