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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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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正确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普通正当防卫行为,存在着过当与否的界限。构成防卫过当标准之一的,便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一标准是刑法对1979年刑法关于防卫过当原标准之一的“超过必要限度”进行修改而重新作的...  相似文献   

2.
一、防卫过当及其条件新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款规定涉及的内容主要是正当防卫过当界限问题。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进一步说,防卫过当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而仅仅不符合第五个条件的过当行为。刑法原来规定防卫过当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这里的“必要”,尤其是“不应有”过于笼统,主观随意性很大,给司法实践带来难以避免的不统一和偏差。新刑…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叫做防卫过当.这在法律规定上是明确的,但究竟如何确定正当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司法工作者感到很难掌握;法学界至今存在着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看正当防卫的手段、工具、强度和后果与不法侵害的手段、工具、强度和后果是否基本相适应或大体相适应.这是长期以来,  相似文献   

4.
<正> 流行的“防卫过当”的定义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见《法学词典》“防卫过当”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也说:“防卫行为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类似的表述大量见于许多教材,在我国刑法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中,在我国民法通则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中,也有类似的文字。笔者认为,这些表述不够准确,立法上的文字需要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作出了规定,明确所应承担的责任。但刑法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重大损害"的界限不清晰。造成在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行为的不一致。本文尝试从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之间的异同、关系及联系行政法中自由裁量问题中的共性进行探讨,判断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何谓造成重大损害,这对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对行为人是否定罪,能否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相似文献   

6.
准确地划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不仅是刑法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疑难问题。《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文(《政治与法律》一九八五年第二期,作者郑裕顺,以下简称郑文)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有不少可取之处。但其中有些观点仍值得商榷。首先,郑文认为:“确定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关键在于明确正当防卫应有的最大危害。这是区分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的主要界限。”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的不妥之处,在于模糊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性质。防卫行为既称为正当(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客观方面对新刑法第20条第2款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的关系进行探讨,主张防卫过当成立的“新两条件说”。并认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可以细分为行为限度条件(即必要限度)与结果限度条件,并建议以“基本适应说”取代“适当说”作为确定必要限度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作出了规定,明确所应承担的责任.但刑法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重大损害"的界限不清晰.造成在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行为的不一致.本文尝试从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之间的异同、关系及联系行政法中自由裁量问题中的共性进行探讨,判断何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何谓造成重大损害,这对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对行为人是否定罪,能否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相似文献   

9.
一、新的正当防卫制度的特点1.内容明确具体。刑法将正当防卫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修改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这样修改使得正当防卫的内容更加明确,也避免了概念的重复。2.界定了防卫过当的条件,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一是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样界定使得防卫过当的条件更易于把握;二是增加了第三款的规定,考虑到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为了鼓励公民积极使用…  相似文献   

10.
防卫过当若干问题探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防卫过当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刑事司法机关长期争论的问题,由于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旧刑法)第17条对防卫过当的规定过于粗疏,弹性成分太大,致使关于防卫过当许多问题的争议一直诗续不休,巨无定论。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干简称新刑法)第ZO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因为该款只是抽象的原则性规定,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对此认识比较混乱,对于司法实际部广1的具体操作也显不便,所以本文拟对此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规定的同时也规定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作出界定,这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防卫手段与防卫限度之合法性的关系作出分析;指出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程度应当为重伤以上。  相似文献   

12.
新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与79年刑法有很大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放宽了防卫“必要限度”的规定,将79年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属防卫过当,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2.确立了无限防卫原则。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立法者意在通过放宽防卫必要限度和确立无限防卫原则,鼓励公民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并向全社会昭…  相似文献   

13.
谈新刑法对正当防卫限度的放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它是区别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新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突破性的立法改革,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根据防卫范围和对防卫限度的要求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一般正当防卫要受必要限度和合理限度的制约,防卫行为超过了当防卫允许的合理限度,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防卫过当。特殊正当防卫采取有限制的无限防卫原则,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相似文献   

14.
李晓明 《河北法学》2020,38(4):46-63
自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至今已整整四十年,"正当防卫"几经博弈甚至1997年刑法中的重大修改,但运行中仍然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山东"于欢案"的出现与发酵,透射着刑法第20条的亟待修改。通过对该案多层面的分析提出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立法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包括对"不法侵害"的解读及修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的"绑定"关系,刑法第20条第1、2款"正当防卫"概念的歧义等。指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具有行为上的独立性与条件上的主导性,"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修改为"造成不应有重大损害的",建议在"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上增设"防卫行为"的上位概念,以厘定相关的刑法规制关系。  相似文献   

15.
防卫过当罪过形式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普遍认为,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然而,要正确解决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关键还在于解决其罪过形式问题.本文试就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作些初步探讨.各国刑事立法中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的规定,基本上采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如巴西刑法典第21条附款规定:  相似文献   

16.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及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它比旧刑法中的要求更宽。在实践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定。根据旧刑法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规定,过失和间接故意都可以是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而新刑法所规定的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7.
防卫过当罪过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0条第2款中的"明显"不应仅从客观层面来理解,也应关注其主观心理方面,这是动态分析防卫行为过程的必然结论,因此"明显"涵括行为人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的情形。从期待可能性理论角度考察,刑法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将原来疏忽大意过失心理支配下的防卫过当行为归入现在的正当防卫的范畴。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相似文献   

18.
防卫过当只能构成过失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过当,是刑法中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之一。但是,由于防卫过当本身的复杂性,关于防卫过当犯罪的主观性质(故意还是过失)在司法实践中还缺乏一致的认识,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阐明,以保证正确地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我认为,防卫过当行为符合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能构成过失犯罪。按照刑法理论中关于正当防卫的学说,防卫过当,是防卫人在实行防卫时,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存在着正当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此,我国刑法将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与特别正当防卫两类,两类正当防卫的对象即侵害行为的范围是不同的,需要分别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此条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规定 ,从形式上看 ,虽然二者仅仅相差了一个条件 ,即明显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客观上造成了重大损害结果 ,但是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据此却有了质的区别 :前者是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而后者却是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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