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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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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上的一个首创概念,是构建在对刑法某些条文进行抽象概括基础上的。学术界对转化犯的基本原理争议较大。转化犯的理论体系有其局限性:转化犯是一个无逻辑性的概念、是一个有违罪数形态体系性的概念、是一个无价值性的概念。转化犯立法例部分属于注意规定而部分属于法律拟制,两者不应融合在同一概念之中.因而应将转化犯消解为注意规定和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2.
转化犯探微     
转化犯是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一千复杂问题,它与牵连犯和结果加重犯都属于犯罪的一种复杂形态,又有着很大的区别。目前,刑法理论界对于后者的研究较多,而对转化犯的研究未予足够重视。本文拟就转化犯的若干问题略抒管见,以期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以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转化犯有所裨益。 一、转化犯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转化犯是刑法理论研究中刚刚提出的一个较新的概念,刑法理论界对之论述甚少。外国刑法理论习惯将转化犯视为“准强盗罪”、“强盗性盗窃”、“事后盗窃”等。台湾学者将转化犯称为“追并犯”。在我国,有的同志将转化犯归入一罪的复杂形态中加以论述,认为转化犯“是指某种犯罪符合一定的条件,依法转化为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的形态。”转化犯是对犯罪转化形态的一种概括,其表现形式既有法律上的明文  相似文献   

3.
结合我国转化犯理论来对《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考察我国现行刑法中转化犯的立法例及转化犯理论,《解释》第6条规定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司法解释超越立法权。二是“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论处”的规定没有区分不同情形,不适当地扩大了打击面,应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4.
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牵连问题层出不穷,不仅源于实践案例的复杂性,也源自当下对刑法的牵连关系理论研究的滞后性。若要从根源上对刑法牵连问题的理论研究有所推进,须对现有牵连关系理论进行清理与重建.坚持限制解释、不可逾越与避免、严格参照罪状、事实判断四原则,进而对刑法牵连关系进行界定,并在刑法牵连关系之下实现对牵连犯与吸收犯的认定;且对具有刑法牵连关系的牵连犯与吸收犯一律从一重刑处罚..  相似文献   

5.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拓展了刑法罪数形态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转化犯应限于故意犯罪之间的转化,且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认定转化犯。  相似文献   

6.
论刑法的文理解释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理解释是刑法解释中常用的一种方法。文理解释分为字面解释和语法解释。刑法的字面解释包括对刑法条文中的一般常用术语、法律中有其专门涵义的常用术语、专门法律术语、技术性术语四类;刑法的语法解释则包括对构成刑法条文的词组间联系、标点符号运用、句子结构的分析。作者通过对此问题的论证,进一步明确文理解释在诠释刑法条文含义方面的作用,提供了一条正确理解刑法条文含义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体系解释是刑法解释的重要方法之一,具体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1〕体系解释不仅在理论层面有利于作出妥当的解释结论,而且在实践中有利于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因此,对刑法典内的具体法条进行体系解释,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实践中,具体刑法条文中的相同项、并列项、空白项的体系解释面临一些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拓展了刑法罪数形态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我国有些转化犯的刑事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拓展了刑法罪数形态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我国有关转化犯的刑事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刑法有关共犯与身份犯极其有限的立法条文的分类列举和简要分析,可知我国刑法领域中的共犯与身份犯问题在刑法理论基础、立法模式、定罪和量刑规则上,均存在明显的有待完善之处.为弥补其不足,可以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一章中规定如下条款: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按照正犯的性质定罪处罚,对有身份者可以依法从重、从轻、...  相似文献   

11.
论聚众淫乱行为不应纳入犯罪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301条第一款规定了聚众淫乱罪,但将此种涉及隐秘私生活的行为界定为刑事犯罪,并不是其他国家普遍的做法。从法益侵害理论、刑法谦抑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价值论等角度衡量,将聚众淫乱行为犯罪化缺乏合理性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国家刑罚权的滥用,是刑法对道德领域的入侵,易导致刑罚的负价值。因此应将聚众淫乱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  相似文献   

12.
管制刑适用比例低的原因除了主观因素外,还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即管制刑不是随意适用的,只有在符合管制刑的条件下才能加以适用。完全否认刑法第39条对管制刑犯的限制性作用是不可取的,并非是刑法第39条规定不具有限制性,而是由于执行不力使刑法第39条规定的限制性作用得不到执行。“社区服务令”是某些国家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但在我国刑法中却缺少法律依据,因而管制刑不能由“社区刑罚”取代。  相似文献   

13.
建立单位累犯制度,不仅是打击和遏制单位重复犯罪的现实需要,也是完善现行刑法,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基于单位累犯单主体理论,将单位累犯的犯罪主体和受刑主体限定为单位,将累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刑法第65条论处,是构建单位累犯制度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4.
对现行刑法之遗弃罪规定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刑法相比,我国刑法关于遗弃犯罪的规定过于简单,特别是未规定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体系上也不够严谨,不利于罪责刑的统一和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上的操作。法律的修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修改前时“扶养义务”做出合理的扩大解释,正确认定遗弃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可以起到殊途同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在未来的立法中时遗弃罪规定作出科学的修订。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亦称准抢劫罪、准强盗罪、事后抢劫罪,它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毕后非法状态持续的一定期间内,由于行为人在主客观方面出现了特定的变化,使整个行为的性质恶化,从而在法律评价中要以抢劫罪论处的情形。转化的前提条件应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转化的客观条件应是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转化的主观条件应是为了占有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  相似文献   

16.
中国现行刑法典第2 6 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亦称准抢劫罪、准强盗罪、事后抢劫罪,它  是指在盗窃、诈骗、抢夺的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毕后非法状态持续的一定期间内,由于行为人在主客观  方面出现了特定的变化,使整个行为的性质恶化,从而在法律评价中要以抢劫罪论处的情形。理清转化  型抢劫罪的形态,把握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极少被适用。由于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并不丰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条件设置缺乏量化内容,导致非刑罚处罚的标准非常模糊。检察机关是非刑罚处罚刑事适用的当然主体。非刑罚处罚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性、刑罚处罚豁免性、非刑罚处罚必要性等三方面内容。非刑罚处罚适用范围应按照合法性原则界定,只有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才能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18.
教唆犯问题历来是我国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这主要因为对其定罪处罚在我国《刑法》条文中体现很少,如何能做到罪行相适应,这是困扰我国《刑法》适用的一个难题。教唆型情节加重犯,这更是正确适用《刑法》所要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没有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没有确立沉默权、没有对逼取的口供作出排除性规定,这是导致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法律根源。笔者认为,应及早从程序立法上构建起根治刑讯逼供的治本机制。为此建议:修改刊诉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法律化;修改刑诉法第93条,确立沉默权;在刑诉法第43条中增加一款,对逼取的口供及据此查获的间接证据作出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排除性规定。  相似文献   

20.
刑法的工具性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刑法规范所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我国近现代刑法移植于近现代西方刑法文化.刑法移植中的背景因素使刑法移植的活动从一开始就因被赋予富国强民的目的性而具有强烈的工具主义色彩.从清末刑法、民国刑法直至新中国刑法,刑法立法目的、刑法规范内容以及刑法的实施过程,其工具性价值取向非常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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