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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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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保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 2012年9月28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了东营市环保局诉吴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重大恶意倾倒化工废水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这是全国第二例、山东省第一例由环境保护机关提起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这也是全国诉讼标的最大的由环保机关提起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2.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已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了确保这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黄浦区人大常委会以此为契机,将区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列为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3.
韩宁 《前沿》2012,(19):115-116
我国环境法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缺失使环境公益的司法保护呈现出很大的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是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刻得现实意义.本文从环境法的属性出发,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检察机关既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也直接影响着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继而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进展。当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角色定位应当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目的保持一致,需要在两类环境公益诉讼中各有侧重。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更加突出"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侧重于诉讼"原告"。  相似文献   

5.
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首次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要素作出了规定。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争议曾经是《环境保护法》修订的争议焦点。文章介绍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演进,分析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拓展及其不足,最后指出,环保法修订案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有限放开是对当下各种现实因素综合权衡的权宜结果,对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排除,也只是一种阶段性的选择。国家治理和环境治理的发展将不可避免会要求降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门槛,让凡是受到环境污染影响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更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民主和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6.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缘于维护消费领域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与传统民事诉讼不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具有诉讼目的公益性、受案范围类型化、诉讼结果扩张性等特点。诉讼主体资格的界定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原告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规定,诉讼前置程序的设定强化了保护公益及防止公益诉权滥用的目的;在消费公益诉讼的处理规则方面,对和解、调解、撤诉等方面的限制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而裁判效力的扩张又超越了传统既判力制度的规定,为确保维护公益提供了特别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7.
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着迫切的需求。对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分析可在司法实践层面弥补环境公益诉讼的部分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环境诉讼立法和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能有效地促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目标的实现。要确保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积极功能得以发挥,应构建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处理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发展,提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效率。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和扩张进行全面检视,分析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实践困境:社会组织行使环境公益诉权的要求过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缺乏环境公益诉讼资格、公民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未得到支持等,针对性提出明确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降低社会组织行使环境公益诉权的门槛、赋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公益诉讼资格、设计公民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等相应的立法完善对策,以积极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预设功能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0.
王希 《山西政报》2009,(11):39-41
本文以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理论和国内外环境公益诉讼状况为基础,针对我省是全国环境重污染省份的现实,指出构建地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从环境与民生的相关性提出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地方法制建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司法救济措施,在许多国家已通过立法予以确立,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诉讼制度。面对我国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赋予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在理论上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在司法实践中还有许多需要细化的环节。为了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作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并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范围应是首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2.
马平 《前沿》2009,(8):44-48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在排除环境侵害、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以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等合法权益,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环境诉讼形式。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历史沿革出发,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并提出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设想,旨在探索一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环境保护新思路。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数量虽有明显增加,但法院平均收案量很低,在环境案件总量中占比几乎可忽略不计,法院对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仍需实质审查,并非但凡起诉即能受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受法律严格限定。现状反映出的是环境公益诉讼立案仍然不易。在立案制度层面,造成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的原因包括立案条件高阶化设定、实体审查前置、原告资格限制等,可以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标准的改造,将部分诉讼要件从立案条件中剥离,立案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宽松实体审查为辅,对原告主体资格范围扩张,寻求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的破解路径。  相似文献   

14.
环境公益诉讼在发达国家早已形成一种制度,分析比较各种模式的优点与不足,借鉴先进国家的环境公益诉讼模式,有助于建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采取开放的、多元化的模式,以民事公诉、团体诉讼为主导,公民诉讼、集团诉讼为补充,并协调好国家作用与私人执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何艳梅 《前沿》2009,(11):66-70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在很多国家得到确立和运用,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根本目的是预防和救济对公共利益包括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尚未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是环境公益诉讼已经"逼到门下"。我国在现阶段宜赋予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环境非政府组织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考虑本土司法承载量的情况下,确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标准和相应的诉讼模式。公民个人、检察机关、环保机关和社会团体在不同情况下都应是适格的原告,检察机关在环境刑事公诉时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个人和社团则须经过请求行政处理的前置程序方能起诉,环保机关对于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并且无人起诉的案件也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由于缺乏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缺位,致使很多环境损害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预防和纠正。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和起诉主体类型入手,分析各类型起诉主体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最终提出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李蒙 《公民导刊》2013,(9):42-43
<正>2013年1月1日起,《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有关公益诉讼的内容正式生效。6月18日,"两高"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在人们期待环境公益诉讼迎来新局面的时候,环境诉讼立案难、诉讼主体难、鉴定难、审理难、执行难、管辖难等问题,还是依旧。  相似文献   

19.
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共利益获得司法救济,是维护和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举措和有力保障。扩大原告外延,允许公众、社会团体等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拓宽受案范围,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获得程序法的支持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冷凌  周慧 《人民论坛》2013,(8):150-151
从各国实践经验来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护公共环境和公民环境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也开始进行尝试,其中颇有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存在一系列障碍。文章重点围绕原告资格、举证责任、费用承担、诉讼时效等方面,具体探讨环境公益诉讼规则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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