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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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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代履行人”的理论定位及规范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给私人,但是在代履行中,却存在着"私代履行人"参与公法任务的空间。"私代履行人"理应被定位为行政助手。然而,作为公私协力的模式之一,行政助手理论制度存在一系列争议,需要对委托机关与"私代履行人"的法律关系性质、"私代履行人"的代理权行使及其侵权的行政救济等问题消除歧见。在此基础上,对"私代履行人"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诉讼途径及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建议。  相似文献   

2.
教师权益法律救济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教师法》 ,对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然而从实施情况看 ,该法设计的救济手段越来越成为教师权益得到有效救济的“瓶颈”。本文抒点滴认识以求教。一、从立法比较角度看《教师法》设定的“申诉”《教师法》规定的“申诉”对教师权益的保护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也有其局限性。本文通过比较《教师法》第 39条与其他有关法律的救济条款加以说明。首先 ,《教师法》第 39条第 1款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或者对学校或者…  相似文献   

3.
卫生监督涉及主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下称"二法五条例")。在"二法五条例"的"法律责任"或"罚则"中都有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救济的具体规定,加上1991年1月1日实施的《行政复议条例》和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卫生监督执法这个领域,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行政救济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卫生监督领域的行政救济制度更加完善,行政救济的期限等内容则进一步明确."二法五条例’规定的行政救济的期限与《行政复议法》有抵触的,则应服从《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据"二法五条例"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规定。笔者拟对卫生监督有关行政救济的期限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行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主要是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对这种关系的调整必须适用行政法,对由此产生的争议也应循行政救济途径解决。从各国实践来看,对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也主要是行政上的救济方式。因此,我国行政合同纠纷的法律救济应着眼于现有行政法上的救济方式,即对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反思与重构上。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项行政救济制度,与我们每一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使行政部门能够更好地掌握行政复议法的法律规定,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使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很好地运用行政复议这个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习、宣传、了解《行政复议法》较之《行政复议条例》对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有哪些调整和发展是当务之急。下面就谈谈笔者的一些粗…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作为一种违法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私人利益时,应当如何进行法律救济,现行的法律基本上有着相对比较完善的规定,但是当行政不作为侵犯到公共利益时应如何进行法律救济则缺乏相应的规范。因此,有必要就行政不作为侵犯公共利益进行法律救济的必要性以及途径进行相关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7.
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合理定性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高等学校依据《教育法》第28条授予的学籍管理权,对受教育者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开除处分的决定,既撤消了自己向符合本校录取标准的学生授予的本校入学许可资格,事实上也同时撤消了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达到国家规定录取分数线考生的高等学校入学许可资格,因而是一种由法律授权的组织所作的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为受理学生不服学校的处理决定而设立的学生权益救济机构,虽然很难无障碍地被纳入目前已有的复议、诉讼和仲裁救济体系,但它显然也不可能是高校的内部咨询机构。鉴于它在解决学生与学校的纠纷方面具有中立、专业、亲和、便捷等独到的优势,以及它所具有的机构独立性、人员专业性、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等特点,宜将其定性为行政仲裁机构,并且需加以重新构建后,才能消解其与现行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的龃龉,找到其合理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通过分析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发现当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错误或不当时,《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救济"条款或途径,难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本文分析探讨了存在的原因,建议修改《行政复议法》,增加行政机关的"救济"条款或途径,允许行政机关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完善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规定,建立内部监督、自我纠正的行政监督机制,修改行政复议的程序,实现行政复议程序的司法化。  相似文献   

9.
杨红 《法治研究》2013,(6):101-108
《行政强制法》规范了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明确了我国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是司法与行政并举体制。然而,这种表面的"治"并不能遮掩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本文认为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起始期限计算不统一、管辖法院有待明确、执行主体的确定标准不明、审查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急需立法之间进一步协调。行政决定强制执行在现有法律救济中的暂停执行名不副实,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请求国家赔偿面临受案范围的阻滞,赔偿程序自身存在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差别对待。因此,我国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法律救济应当增加预防性救济,加强非诉讼审查,逐步实现裁执分离的普遍化。  相似文献   

10.
名词解释     
《中国卫生法制》1994,2(2):25-25
代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实施意思表示,或者自第三人受领意思表示,其权利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被代理人由于特定原因不能承担他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由代理人依法代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代理人:依法律规定或者依法律行为而为他人代实施或者代受领意思表示的人。依法律行为而被授予代理权的,称委托代理人;依法律规定而为代理人的,称法定代理人;由法院指定的,称指定代理人。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文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文化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文化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  相似文献   

12.
陆平辉 《现代法学》2005,27(6):100-108
行政裁决系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中间人的身份,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行政裁决行为归属具体行政行为的普遍性与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带来了从行政裁决的对象上考察案件性质和从行政裁决行为性质本身考察案件性质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了行政裁决司法救济途径的多样性。行政裁决的三种司法救济途径各有利弊,并且都面临理论与实践、法律规定与审判效果的冲突。这些冲突造成了行政裁决理论研究的困惑和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因此,应该创设一种新的诉讼形式来解决行政裁决司法救济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最近,由广东省司法厅起草的《广东省律师执业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对律师在执业中的权利义务、业务范围、执照申领、机构审批、年审注册、奖惩及律师协会职责等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规定:执业律师依照规定代理企业、公司股份制改建、扩建、股权转让、股票发行上市以及证券等法律服务;依照有关规定接受委托担任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的见证人;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仲裁裁决、处理决定,认为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不当,或者严重违反法定…  相似文献   

14.
从学校开除学生说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不久,沈阳大学艺术工程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贴出的开除在非典期间擅自离校学生的通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争议。不少人从道德、人性、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对此事作出评论。笔者从法律角度对这一事件有一些想法,愿与大家共同探讨。首先,学校有没有权利开除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2条规定,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第63条1款第5项规定,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相似文献   

15.
论发展权的法律救济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汪习根 《现代法学》2007,29(6):3-14
全球社会迄今依然没能成功开发发展权法律救济机制的关键在于对发展权的可司法性缺乏应有的理论认识。发展权的可司法性无论是从价值、性状还是范围上,均可得到充分求证。而发展权侵权行为的界定则是进行救济的前提,其内在要素包括结构性侵权和个体性侵权,外在形式分为作为与不作为,尤其是从"具体性权利论"这一新理论出发,可以发现国家不作为侵权行为对发展权的重大影响。在"国际宪政关系"新视野下,发展权法律救济程序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其相互关系之展开具有不同于普通人权的多元性和独特性,其互动的关系模式即权利救济机制的运行程序包括:内国的确权之诉及相关审查机制、请求国家赔偿的给付之诉,在国际上,可巧妙地将《发展权宣言》的抽象规定链接到现行国际人权公约的具体规范之中,利用现行国际人权公约设定的硬性机制予以实施。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调整消费者与商品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津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是概括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其中的有关规定对商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和因侵权而形成的债的关系也同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其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向消费者倾斜。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它属于经济法范畴,侧重于通过国家权力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和对经营者经济行为予以监督、规范。消费者身分的认定消费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相似文献   

17.
张云雁 《行政与法》2008,(5):98-100
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在购房合同中。由开发商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已提前确定了本应由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本文以某房屋买卖合同为例,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不公平、不舍法条款,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陷阱提出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法救济的体系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寅 《北方法学》2009,3(6):5-13
公法救济法律关系的背景是“公对私”的侵权、“私与公”的争议,涉及的最主要权力领域是行政权。根据现有法律,我国最主要的公法救济途径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补偿、行政调解和信访六种。这些制度的产生、存在均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并同共和国一起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由于规范这些制度的法律出台时间不一,立法时对其他相关制度的关注不足,导致了不同公法救济途径之间的衔接不够,影响了公法救济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为此,应从观念和立法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黄荣英 《行政与法》2010,(12):82-86
村民自治是村民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其实质是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实现。目前,由于我国立法的缺陷、救济途径的缺失、司法实践的困难,导致村民自治权利无法真正实现或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因此,本文建议,修改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定;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建立村民自治权利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20.
德国现代食品法的重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和理想模型,主要有预防原则、成熟的消费者理想模型、透明原则、可追溯性原则和分级责任,其对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食品行政管理领域,欧盟层面的立法和司法主要由欧盟主导,但食品监督和管理责任由成员国承担。德国同样采用立法权限集中、行政管理权限分散的模式。在实行许可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德国食品法还规定了广泛的风险预防措施、对消费者的多种保护方法,及其"黑名单"、食品行业自我监督和质量保证和大个体商业企业监督等制度。此外,《欧洲人权公约》和德国《基本法》规定了在食品法领域针对国家措施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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