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98 毫秒
1.
新刑诉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在研究中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与讯问笔录的关系及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等问题上仍纠缠不清。同步录音录像在我国刑事诉讼语境下不是证据,也不是法定的固定口供形式,不能替代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是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效方式,但是对存在与讯问笔录不一致时,应区别对待。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一致,公诉机关不能证明讯问笔录合法、真实时,讯问笔录内容应无条件排除。  相似文献   

2.
违反录音录像规定讯问笔录证据能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坤 《法学家》2014,(2):127-139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可以担保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还可以提高讯问笔录的证明力。在"强制性录音录像"案件中,不规范的录音录像行为复杂多样,只有"不合理"的违法录音录像行为才会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但也并不必然使讯问笔录丧失证据能力,只会导致证据能力有瑕疵,此时,对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需要予以补正。补正的路径是通过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来保证供述的自愿性,从而恢复讯问笔录的证据能力。讯问程序合法的举证方是检察机关,证明方式采自由证明,证明标准应达到优势证据即可。  相似文献   

3.
由于对录音录像的规定认识不全面,理解不到位,有些人片面地认为录音录像工作的重心在于是否全程,而忽视了同步的重要性。加上职责划分不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录制人员或办案人员在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不能很好的按照规定进行讯问和录制,一系列因素导致了全程但不同步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执法办案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新举措。在司法实践中,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推行全程同步录音要遵守“五项”原则。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必须遵  相似文献   

5.
张彦春  李宁 《天津检察》2010,(2):36-37,41
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如果询问证人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征得证人同意。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固定办案证据和减少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一项新兴的检察业务,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当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余沁 《证据科学》2023,(1):66-78
作为一项口供证据,同步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在反映被告人口供内容的诉讼功能上并无不同,但相比主观化的讯问笔录,采用客观中立的同步录音录像显然更能顺应法院裁判对真实性偏好的选择,不应以其形式特殊一概否定同步录音录像口供功能的正当性。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口供构成诉讼案卷的组成部分,是讯问笔录的补充性证据载体,应当建立差异化随案移送和完备的开示规则。要发挥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功能,需要从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口供的完整性要求出发确立一些证据能力规则,并明确强制性排除的违反法律后果,强化外在制度保障。同时,实质性差异的界分标准为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口供提供了不同的证明力规则,需要重视其在限制被告人翻供问题上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石学友 《法制与社会》2011,(33):139-139
2011年5月14日至15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对职务犯罪实施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认真坚持并不断健全完善。实践中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法律性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与讯问笔录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制约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制度的发展。尤其是现在讯问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更有必要明确其证据种类。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解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性质,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由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决定的。讯问的录音录像在实体意义上是固定口供的手段,在程序意义上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讯问录音录像与笔录的同步范围要限定为同案件有关的口供。对录音录像资料的制作必须进行控制,并以相关措施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实施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其目的在于及时全面固定犯罪证据,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办案质量,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文明办案。但随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在录音录像与讯问活动的对接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0.
李艳 《法制与经济》2010,(12):44-45
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植物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制定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来保障这项措施的顺利实施。此举一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人民普遍认为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步的一个标志。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所谓"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关人员对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用录音或录像予以记录的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小剑  颜翔 《证据科学》2014,(2):191-198
实践中,同步录音录像多用作视听资料,证明讯问笔录的合法性,从而忽略了它由于记录了口供及其非文字信息而具有的作为口供证据的功能。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功能包括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发现案件线索,找到案件侦查突破口,也包括作为口供证据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将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口供使用可以更好地解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证据缺乏的难题。为实现上述同步录音录像的口供功能,应当提高侦查人员分析判断同步录音录像的能力,积极将同步录音录像作为供述证据使用,避免法官在查看同步录音录像时的认知偏见等等。  相似文献   

13.
作为每案必用、必经过的侦查措施和程序——侦查讯问笔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记录犯罪事实、固定证据的重要依据,凡是讯问活动都应当制作笔录,有录音、录像的也不能代替。一、侦查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第一,记录告知犯罪嫌疑人事项不全面。讯问记录人员在记录前,只写介绍身份情况、说明谈话要求或  相似文献   

14.
刘静 《法制与经济》2010,(14):10-11
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来效果明显,但是仍有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一些违规办案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究英原因,一方面同步录音录像缺乏有效监督,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未统一。那么由谁来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行监督?如何对尚存争议的问题逐一完善?笔者认为应赋予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录音录像的监督权,切实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实施情况的监管,以杜绝违法违规办案的情况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15.
李玉鹏 《证据科学》2009,17(5):620-628
录音录像资料与传统的文字笔录都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系被告人的庭前陈述,但前者可以使庭前陈述具有证据可采性,在翻供的情况下还可以转化为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视听资料。当前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对口供的记录方式,采取以笔录为主以录音录像资料为辅的并用模式.这种并用模式在实践中不仅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干扰了正常的讯问工作,应采用单独使用录音录像固定口供的模式。  相似文献   

16.
一、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是指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将讯问的内容和当时的情景等记录在磁带、硬盘、光盘或其他载体上的一种证据固定的方式。在讯问结束后,  相似文献   

17.
录音录像资料与传统的文字笔录都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系被告人的庭前陈述,但前者可以使庭前陈述具有证据可采性,在翻供的情况下还可以转化为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视听资料。当前检察机关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对口供的记录方式,采取以笔录为主以录音录像资料为辅的并用模式,这种并用模式在实践中不仅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干扰了正常的讯问工作,应采用单独使用录音录像固定口供的模式。  相似文献   

18.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备受关注,其对于规范办案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巩固讯问内容、保护侦查人员以及提高诉讼效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操作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本文首先概括总结了目前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后提出了在信息化背景下如何继续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李明蓉 《证据科学》2016,(6):693-702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刑事案件侦查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所以对于同步录音的认识不一。这种情况已经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运用产生重要的影响。基于实证调研的数据,可以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实务中的运行状况、程序规范、存在的问题、同步录音录像的实务运用与效用进行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同步录音录像性质与定位的争议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同步录音录像可作为侦查讯问行为合法性证据和口供补强证据,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案件实体事实的证据。  相似文献   

20.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我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顺应法治进步潮流坚持公平正义的体现。同步录音录像的使用为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固定证据时带来的诸多好处和便利,同时也对机关干警的审讯过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