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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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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简称澜湄合作机制)从提出到形成经历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却已经建立了相当完备的合作架构。澜湄合作机制是在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关系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新增长点,反映了各国的外交理念、政策和重点发展方向,以及优化次区域外交环境和架构的愿望,必将促进各国扩大合作的范围、议题和功能。澜湄合作机制符合本地区合作的现有规范,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包容和补充,将更趋完善和健全。澜湄合作机制是中国周边外交政策的具体实践,但需要妥善处理与现有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和中国—东盟(10+1)合作框架等合作机制的关系,其他大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合作机制的关系以及澜湄合作机制内部各成员国之间在合作议程选择上的差异等,显示出澜湄合作机制的独特优势。澜湄合作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将推进命运相连、政治互信、经济共进、社会文化共生的澜湄共同体不断从构想成为现实。  相似文献   

2.
澜湄地区的安全问题以非传统安全为主,涉及跨境犯罪、社会公共卫生、水与环境安全、信息网络犯罪等广泛议题,呈现出明显的复合性与联动性的结构特征,深刻地影响着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自2016年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正式成立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对澜湄合作给予广泛关注和多视角研究,但对于该机制框架下的非传统安全研究还相对缺乏。长期以来,澜湄地区的非传统安全治理属于“碎片化”治理模式,机制拥堵,治理政策、资金、技术、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分散,且缺乏持续性,导致安全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澜湄合作机制成立后,从合作治理内容、结构、参与主体等方面,推动了非传统安全治理逐步向“平台化”模式演进和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澜湄地区国家之间的务实合作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已将非传统安全合作列为重点合作内容,未来澜湄合作需要在治理范式创新、多层平台搭建、早期项目设计和收获等方面完善非传统安全治理机制,持续推动澜湄合作拓展和深化。  相似文献   

3.
澜湄合作是新时期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进行次区域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建立了多层级合作机制体系,形成了"高效务实、项目为本、民生优先"的澜湄模式。各方发扬"推土机"精神,取得了丰硕成果。澜湄合作从一开始便得到东盟的大力支持,也成为中国与东盟升级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生因素主要在于区域大市场的驱动,也是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倒逼的结果,此外还与本地区非传统安全特殊性密切相关。正如其他成长机制一样,澜湄合作也面临挑战,包括机制赋权、能力建设和内外协调等问题,未来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横向联系,注入可持续动力。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越南重视湄公河合作机制建设,以积极的外交姿态,在继续保持与美国、日本下湄合作的同时,不断加大与韩国、印度的下湄合作力度,成为韩湄合作、印湄合作的重要参与者。在诸多湄公河合作机制中,越南与韩国、印度的下湄合作与其参与的其他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既是韩国新外交政策、印度东进政策的战略需要,也是越南自身发展社会经济、加强与域外国家关系的需要。韩湄、印湄合作的发展,为湄公河合作的国际关系增添了新因素,使区域合作与竞争形势复杂,对中国与湄公河流域5国正在开展的"澜湄合作"机制的推进,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5.
澜湄合作机制成立五年来在机制建设、各优先领域务实合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澜湄国家关系愈发紧密。该机制基于成员国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共同愿望,以发展为先、民生为本,受到政府高层大力支持,并践行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广泛吸纳各方发展资源。目前,该机制进入全面发展期,但也面临域内各国利益诉求多元及积极性差异、湄公河国家对外政策不确定性增强、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次区域机制间竞争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挑战。未来,澜湄合作应加强规范建设,保持开放包容,丰富合作内涵,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地方的内生动力,开启澜湄合作新的"金色5年",不断推动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6.
澜沧江—湄公河沿岸6国虽然在水资源开发中涌现出各种矛盾,但由于彼此间存在现实利益的交织,所以合作是大势所趋。澜湄合作机制建立后,中国可在这一机制框架下积极倡导推动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实现流域国家间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利用、分配和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寻求水资源合作治理的道路上,中国应深化与下游国家在防洪、灌溉、航运和水电等水资源开发领域的互利合作;还可通过高层交往、技术合作、合作开发、民间交流等方式,推动与下游国家间的政治互信,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周边水资源外交关系。  相似文献   

7.
"澜湄合作"与"大湄合作"是湄公河地区最重要的合作机制,两者各有千秋。当前,澜湄合作尚处于路径摸索阶段,而运营20余年的大湄合作经验相较丰富,对两者的比较能为澜湄合作提供借鉴。基于SWOT分析,澜湄合作水平更高、辐射范围更广,短期内就成绩斐然,但存在参与主体单一、机制赋权有限、发展理念不统一的问题。诚然,大湄合作不乏结构性缺陷、约束力较弱和内聚力不足等缺陷,但其在资金管理、形象建设、机制运营方面的经验,对于澜湄合作颇具参考价值。新时期,澜湄合作可以充分借鉴前者的有益经验,积极发挥中国的引领作用,加强内外关系协调,完善机制建设,强化澜湄共同体意识,切实推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  相似文献   

8.
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对接是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一个可能突破口。作为国际机制的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匹配基础好、对接难度小。但在对接过程中,仍面临着区域互联互通不畅、合作机制重叠低效,大国博弈日趋激烈、机制成员国和东盟对中国影响力扩大有疑虑等挑战。由此,可通过加强互联互通建设、增加与其它国际机制的合作、开展在第三方市场合作等路径,推动陆海新通道与澜湄合作实现高效对接,进而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中国西南方向实现突破,使中国与中南半岛乃至东盟国家实现联动发展。  相似文献   

9.
大湄公河次区域是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存在着较为接近的合作目标,符合双方及次区域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东盟—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计划与湄公河委员会。中国与东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对促进次区域经贸发展、构建东盟共同体与东亚一体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10.
2005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领导人宣言》,批准了《大湄公河次区域(GMS)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以下简称《行动框架》),并要求切实执行。该《行动框架》确定了海关制度、检验检疫措施、贸易物流和商务人员流动四个优先合作领域,是指导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总体掌握目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参与GMS合作的现状,衡量中国现状与《行动框架》之间的差距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在未来5~10年实…  相似文献   

11.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作为一项定位准确、务实性强、执行有力的区域合作机制,为提升区域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该机制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都是所在国家为促进区域发展所建立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形式,在合作领域上存在一些交叉和重叠。在当前背景下,中国应进一步发挥区域合作的引领作用,从"一带一路"建设高度上将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进行整体性的规划,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实现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的良性互动,使经济走廊建设取得进一步突破,推动中国—东盟互利合作。  相似文献   

12.
正9月21-23日,由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ASEAN-ISIS)联合主办,柬埔寨合作与和平研究所(CICP)承办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智库对话会在柬埔寨暹粒举行。苏格院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就中国—东盟对话关系、中国与东盟澜湄合作机制与次区域合作、共同应对区域性海上安全挑战等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3.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下深化沿线国家,特别是中国与中西亚国家间的贸易安全与便利化合作对促进域内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虽然中国—中西亚国家之间具有进一步深化贸易安全与便利化合作的实践基础和经济基础,但是中国与中西亚国家的合作仍面临不稳定的国际外部环境以及内部制度不规范、文化观念落后、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提高等现实挑战,所以中国—中西亚国家应契合地缘经济发展需要,基于新功能主义的溢出效应,通过国际组织构建多边合作平台,同时深化海关合作与促进互联互通,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强信息沟通,以及推动建立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等路径来应对挑战,从而加速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4.
迄今,湄公河流域的开发已有三大合作机制:一是50年代期间建立的湄公河委员会;二是亚洲开发银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计划;三是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计划。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计划由亚行1992年牵头推动,湄公河沿岸6国参与,至1997年已召开了7次部长级会议,确定了合作领域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和有关论坛。东盟—湄公河流域外发计划由东盟主导,1996年召开了第一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框架文件》,建立了由部长会议和高官会议组成的合作机制,确定了合作的目标、原则和领域。1995年4月,越、泰、老、柬四国签署了《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将50年代建立的湄公河委员会改造成新的湄公河委员会,对湄公河的水资源以及流域综合开发制定了计划并管理实施。  相似文献   

15.
自2001年成立以来,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在法制与机制建设、贸易、投资等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贸易便利化水平低下、各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合作领域失衡以及其他区域组织牵制等一系列合作障碍。随着地区形势逐渐稳定,各成员国谋发展愿望迫切,加之扩员极大提升了该组织经济合作潜力,未来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将迎来机遇期。在此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应通过进一步推动经贸制度安排、协商促进投资开展、构建多元协同投融资体系、扩大合作领域、加快互联互通以及打造区域经济合作增长点等举措,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社会人文合作是澜湄合作三大支柱之一,是建设澜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目前澜湄社会人文合作领域广泛、基础雄厚、机制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参与度有所提升,进展良好,但也存在顶层设计和配套机制建设短板、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大众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不足、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排外"风险上升、域外国家对本地区持续影响、对澜湄社会人文合作存在认知分歧等挑战。今后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激发广泛参与、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源投入和弥合认知差异来进一步推进澜湄社会人文合作,更好地为澜湄流域人民造福。  相似文献   

17.
2003年7月1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开始生效,协议中关于开展互惠合作的领域如下:贸易、投资、农业、通讯与传媒技术、合作发展湄公河流域.在2010年完成的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越南和中国位于中心位置,由此可见两国间的经济合作极具潜力.  相似文献   

18.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基本情况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自1992年启动以来,经过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成员国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在能源、交通、环境、农业、电信、贸易便利化、投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等9个重点合作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主要以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主参加合作,其中广西于2004年正式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9.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0年来,广西凭借区位优势,与东盟各国在各领域都开展积极的合作,尤其是在经贸领域,无论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还是投资合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10周年,本文重点分析《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广西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成绩、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具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2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双边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各成员国要求采取简化投资手续、保护投资者利益,完善投资政策等一系列便利投资的措施,对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本文研究中国与东盟投资便利化的进展,对目前中国与东盟投资便利化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探讨自由贸易区进行投资便利化合作的路径,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投资便利化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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