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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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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强强 《河北法学》2024,(1):187-200
历史经验表明,金融监管通常仅能治理显性金融风险,而暗中积聚、叠加的隐性金融风险常被忽视。这要求转变金融监管主治传统模式,发挥内生性公司治理之于隐性金融风险的作用,强化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参与责任,通过有效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发挥股东揭示隐性金融风险促成其显性化的特殊价值,在内外双层治理框架下形成股东有效参与、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和外部金融监管三者有效配合、协同发展的三维互动新格局。  相似文献   

2.
从公司治理的视角,比较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公司治理问题,借鉴西方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积极治理主义的抬头,我国上市公司应顺应公司治理模式发展趋势,致力于构建由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3.
股东至上主义是英美法系国家或者地区在企业管理和公司法上的基本原则,它对公司治理和公司立法均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针对股东至上主义的由来、适用及发展,评析其优势及不足,论证利益平衡理念的必要性,并探讨该理念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4.
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   总被引:52,自引:0,他引:52  
朱慈蕴 《中国法学》2002,(1):103-113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先后在公司法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对传统的公司社团性理念以及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认为,传统的公司理念对公司立法承认一人公司不利,应强调公司的本质特征为“公司是独立于其出资人的法人”,而不在于其社团性。但我们必须正视一人公司的弊端,因为一人股东确实打破了复数股东的相互制衡性。因此,应在公司法确立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强化对一人公司运行机制的平衡控制。如强化公司资本制度,严格资本充实规则;在公司登记中强化公示主义与要式主义的适用;在法定的有限范围内对一人股东适用无限责任;特定场合下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能否切实地保护股东权益,直接影响到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切身利益,最终也会影响到股份公司制度所存在的制度价值。我国《公司法》第 4条第 1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第 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 112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这些规定,突出了对股东权的保护。但由于我国公司法立法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缺乏公司法立法的经验,加之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我国公司法在股东权的保…  相似文献   

6.
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公司法进行较全面的修改。这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商事立法的一个重大举措。目前正在讨论中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反映了中国公司法改革的如下基本路向:改善公司设立制度,鼓励社会投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公司融资,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公司合并、分立和清算制度,便利产权流动。其中,公司设立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的市场开放密切相关,是值得海内外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公司治理不是绝对的私权自治,还需要司法权力对其加以干预,司法权力介入公司治理,完善股东诉讼制度,用以救济股东权利、解决公司纠纷成为一种必然。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制度是国家司法权对经济生活的适度干预,是司法权力对公司治理干预的表现。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公司法》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制度强化了股东对董事等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和制衡,对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和台湾地区的股东诉讼制度存在一些区别。笔者将两者诉讼股东的主体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诉讼结果责任等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9.
商鹏 《法制与社会》2012,(11):113+126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而确立了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考察了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特征和功能、起源,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尝试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做一些分析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以股东中心主义为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实践中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和德日公司治理模式进行详尽的对比,指出它们的理论基础分别是股东中心主义和利益相关者利益平衡主义,有其各自的经济、文化背景;对照我国新兴加转型的社会现实,主张我国公司治理应以股东中心主义为理论基础,并以此对新公司法的创新与不足进行评议。  相似文献   

11.
目次一、中国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背景:公众投资者势力的兴起二、在中国推行股东导向公司治理模式所需的外部法律环境:良好证券市场的培育路径三、另一种选择:银行主导公司治理模式在中国难以实现四、一点结语2001年,美国著名公司法学者Henry Hansmann和Reinier Kraakman发表了《公司法历史的终结》(The End of History for Corporate Law)一  相似文献   

12.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玮  刘莲花 《河北法学》2004,22(8):27-29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机理,其设计的目的都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确保公司作不背离股东目标的有效率的运转。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决策的科学与民主这一分立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反映了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结构设计存在的诸多缺陷,造成公司实务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形式化,我国立法机关应尽快修改与完善公司法有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问题日益引起各国的重视,它既是公司的股东,同时又在公司外部资本市场中对公司治理起到监督的作用。本文试通过对机构投资者的概念、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参与治理的方式的分析,对其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股东出资是设立公司的必要步骤,也是公司赖以成立和存在的基础.我国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作了革新性的规定,极大的调动了投资者的热情,有利于资本的灵活利用.本文从修改后的公司法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股东出资制度,并在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及其实践优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和实践中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股东出资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王真真 《清华法学》2023,(2):105-124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在《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多次出现,但如何定性则存在争议,全体股东约定可以构成股东治理协议,在比较法上有其特殊内容和成立条件。股东治理协议虽具有协议的属性,但不同于一般的股东协议,其在内容上通常涉及公司内部治理事项,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目的在于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的行为,因此是公司治理协议。公司治理好比一张拼图,协议、决议和章程共同组成公司治理拼图,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我国公司法缺乏对股东治理协议的系统性规范,治理工具之间的互动关系也不甚清晰。股东治理协议可以构成特殊的股东会决议,二者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转化,在解释时应当以动态的视角观察决议、股东治理协议在公司法体系中的位置,从而进行妥当的价值评判。  相似文献   

16.
张伟 《法制与社会》2011,(13):115-115
公司的控股股东常利用其资本优势控制公司的治理机关,与公司及中小股东争利,分析其存在的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论述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滥用控制权的表现,结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归纳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7.
欧美最近的公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这种改革的方向和作用是令人质疑的.独立董事制度引进我国之后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这既有我国股权结构不同的原因,也有独立董事制度设计本身的原因.我国公司治理的改革,应当从强化股东参与控制公司和强化公司法上的程序性保护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8.
汪青松 《中国法学》2023,(5):229-247
现代公司法在具体类型样态和治理模式上存在法域差异,但在治理结构形成机制上普遍遵循立法供给的法定结构与公司章程的私序定制,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开透明。然而,公司治理实践中却大量存在通过股东协议建构治理私序的暗箱操作,以此实现所有权与股东权的分离以及表决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规避了公司法对治理私序定制范围和结构的法定限制。通过股东协议的暗箱治理会消解公司法固有的结构性,加剧治理机制的不透明性,损害公司及其相关者的利益,也会造成协议效力的不确定性。股东协议不应成为契约自由的任性领地,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将治理型股东协议纳入调整范围,并着重从识别标准、效力要件、义务责任方面积极回应治理型股东协议的特别调整需求。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改革呈现出股东赋权主义的趋势,通过增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降低公司两权分离所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例如股东代理投票权规则、投票权征集规则、股东的查阅权规则和股东提案权规则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然而,上述规则在对股东进行赋权的同时忽视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带来的被代理人成本问题,从而影响了股东行使权利的实际效用.降低被代理人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股东参与治理的能力,降低股东参与的冲突成本,这就需要在现有的股东赋权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股东"赋能"的纬度.公司治理的数字化,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上市公司的试点应用,提供了一个可能改进股东"赋能"规则的进路,通过分布式记账和共识机制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我国未来公司法修改也需要面向未来,在规则构造上体现数字化发展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本文主要研究了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会议的运作,分析了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即民主,将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的股东大会的规定与国外一些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建议我国公司法应该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运作的程序进行系统规定,改变我国这些规范性文件互相矛盾,重复、繁杂的状态,提供一套标准示范文本,保护股东的合法权利,节省公司治理成本,实现股东民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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