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再论中国古代民间规约——以工商业规约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笃才 《北方法学》2009,3(2):139-144
民间规约是中国古代民间社会的自治规范,是古代法律秩序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生成过程中,民间自治规则始终是社会法律秩序的建构基础。民间规约和官方法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互动关系。要全面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民间规约,工商业行会规约的地位和作用绝对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2.
赵蓉  刘为民 《知识产权》2012,(10):40-53
在我国历史上,敦煌是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最早接触杂居,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交融、荟萃的地区.这里独有的地理、民族与文化优势,使得敦煌民间文学艺术在融合外来文化的同时,始终坚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本土文化内核,呈现出浓烈的地域民族性、反映世俗生活的本真性以及无限的开放与丰富的创造性;表现出了物质与非物质、平面与立体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的多样态,展现出了多元化成果类型;体现了活态化承继.因之,也使得敦煌民间文学艺术绵延至今而弥久愈新,为我们从法律视角认知这类创造成果的法律特性,确立其可保护性和保护范围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民间规范包括民间法律规范和民间规约,前者称为“非制定法”,是基层法律规范的主体。非制定法与制定法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形成路径恰好相反。民间规约转变为“非制定法”,需经过报官核准或官府认同的程序。中国古代法律规范具有顶层、中层和基层的结构体系,各层次的法律规范都具有公权、公益、禁罪罚和权利义务、核准程序等要素。  相似文献   

4.
清代法律制度中的民事习惯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力 《法商研究》2004,21(2):107-114
中国古代民事法律规范主要以习惯法的形态存在 ,并且以大量民间契约为表现形式 ,而官方法律制度则通过州县自理审判对民事习惯法加以认可和接纳。正式的成文法和民间习惯法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调整范围和运作机制 ,但在儒家主流文化的基础上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研究者应当摒弃现代法律制度的语境 ,从民间契约所表达的概念和权利观念入手 ,去把握中国古代民事习惯法的权利体系和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5.
敦煌民间文学艺术是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是珍贵的世界文化艺术遗产.较之它的灿烂辉煌,现行法律对其保护还处于外部实物的初级状态,没有对敦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这类“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给予私权利益保护.为此,有必要从知识产权角度分析敦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可保护性,将其纳入到知识产权法范畴予以保护.同时,通过立法设计以精神表彰、经济利用为核心的敦煌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成果权,设置该成果权代表主体的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为实现敦煌民族民间文学艺术成果权益,促进敦煌民族民间文学艺术健康、自主和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6.
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和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明晰的“法文化共识”,这是本文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所作的一个新的概括。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的主要内容是以儒学为主导的法律意识、以宗法伦常为核心的法律价值和礼规范为主体的法律规则。这些“共识”不是官方和国家利用权势向民间和社会进行灌输和强加所造就的,而是据于它们的生成特点和本质属性而自然形成的结果。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富有积极意义,它使中国古代法律获得了普遍支持和有效实施的基础,减少和缓和了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和矛盾,使民间自治得以广泛实施,更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法文化共识”这一传统及其实践的积极作用,对我们有一系列深刻的历史启迪。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民间规约引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笃才 《法学研究》2006,(1):135-147
通过对古代乡村民间规约演变过程的考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民间规约的历史存在形态:唐代后期的社邑规约、宋明时期妁乡约、明末清初产生的民间慈善组织规约和清代晚期的乡规,以及四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民间规约既不同于私人契约,又不同于国家法律,是民间社会组织的自治规范。民间规约是国家法律的补充,它的产生,标志着公共领域不仅为国家所独占。由于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民间社团组织的发展和发挥作用的空间极为有限,但民间规约在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建立稳定和谐社会秩序方面仍然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事传统观念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古代有关调整特定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的法律和民间习惯具有不同于欧洲民事法律体系的特色,这些特色的形成与中国古代传统意识形态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至今仍保留着其影响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古代法律思想,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独具特色,首先礼法融合,法律思想儒家化明显;其次,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最后,对于等级特权的维护更是达到一定的程度。研究古代法律思想的特点,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金陵法律评论》2005,9(2):129-129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力教授的博士论文《清代民间契约中的法律——民事习惯法视角下的理论建构》于2005年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该论文是在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律史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宪义教授的悉心指导下,于2003年完成并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的。作者将其论题置于探寻中华法系的民法传统以促进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这一背景之下,选择清代民间契约作为研究对象,致力于挖掘民间契约中所表达的民事习惯和习惯法。选择这一研究视角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古代中国民法不发达,刑…  相似文献   

11.
高潮  刘斌 《法学研究》1991,(1):78-84,96
本世纪初,敦煌石室大量文献的发现,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极大关注。其中的法律文书,虽然为数较少,但对于我们研究中古时期敦煌地区的法律制度、社会关系及寺院经济有很大帮助。  相似文献   

12.
对弥足珍贵的敦煌析产遗嘱文献超越浮泛的研究,以专题探微的方式代之以文化的释解,并从民族的视角进行深层追问,不但能使我们鉴别析产遗嘱与分家的不同,而且通过其中富含的文化因子再现中古时代广阔的社会生活画卷,佐证中国古代具有私法意义的遗嘱继承,一窥隐于私契文书背后的民族特质、文化结构、混融的民间信仰与基于民族普遍性的共通原理。  相似文献   

13.
魏琼 《中国法学》2014,(2):205-221
古代西亚地区法律教育是美索不达米亚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伴随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与其他古代文明发源地相比较,古代西亚地区拥有最早的楔形文字及泥板、最早的学校教育,这些都是法律教育在古代西亚学校教育中生成并存续的外在条件。除此之外,这一地区法律观念、法律渊源与法律教育的生成与发展也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古代西亚地区朴素的法律观念和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是萌发法律教育的内在基础。古代西亚地区因此成为人类法律教育的发源地,其法律教育有着自己的鲜明特色。本文拟从法律教育传播的媒介、法律传授的场所及法律教育的贡献等层面,追溯这一地区法律教育的印迹,探求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王斐弘 《现代法学》2005,27(1):14-21
唐格的散佚,使上世纪初在敦煌发现的五件唐格显得弥足珍贵,其中惟一的刑事法律文献《神龙散颁刑部格残卷》尤其值得关注。该文献不仅使我们得窥唐格之原貌,而且佐证了“格”在唐律中的位阶、性质和效力。通过对她的研究,既可明了中国古代法律形式之变异,开掘法律史探析的深度,又可从法学的角度追溯唐格之来源,以阐明其流变,对中华法系史之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中华法系并非“以刑为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艾永明 《中国法学》2004,(1):152-160
传统观点认为:“以刑为主”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观点只注重历代“律”典的分析研究;只注重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比较;没有重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变化。至迟从唐代开始,中国古代法律已经不再“以刑为主”,而是行政法律越来越占主导地位。以行政法律为主是中国古代成熟时期法律形态的一个重要特点。中国古代行政法律之所以异常发达,除了行政管理必然要求法制化(文明化)的一般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的行政权力异常强大和重要。  相似文献   

16.
传统法学理论认为中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进而否认中国古代民法的存在。从“民有私约如律令”这一合同习语出发,广罗相关历史资料和学术研究资料,系统考察了“民有私约如律令”的语词渊源和作为其主要载体的中国古代“地券”的概念内涵、外延、法律属性及其与土地买卖契约的关系后发现:在中国古代,民间私契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等同于官府律令的效力之理念,由来已久;民间长期存在着与官府律令相对应的,以意思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习惯法;中国古代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有其独到之处,即通过对公权力的界定来给出私权活动的范围,以正律仅仅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底线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实定性的私法体系外设想和构筑民事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17.
采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互证、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结合的方法对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史料进行系统的清理与探索,封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有重要意义,这种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助于把握中国古代法律史的整体风貌;二是有助于改写中国古代法律史;三是可以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开辟新的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学术研究的成败取决于方法是否先进,先进的方法产生的学术功效是巨大的,王国维在历史研究领域、瞿同祖在法律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便是明证。  相似文献   

18.
中国古代法律的传播经历了从秘密到公开、由口头至文字的演进历程,并逐渐形成了国家传播、学者传播、民间传播等三条路径。国家传播以多样的形式、权威的内容在传统法律的传播中居于中心地位;而专制社会中的国家传播,其核心载体则是体现皇权至上、优先普通法律的君主诏书。中国古代的法律传播模式不仅具有教化民众、维护和谐的价值,而且具有预防违法、惩戒犯罪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和扩展。  相似文献   

19.
范依畴 《法学》2013,(1):112-122
传统中国的小民百姓如何看待司法权和司法公正?民间的"城隍信仰"给了我们部分答案。城隍神是传统中国民间信仰诸神之一。作为保护城镇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神灵,城隍神实为古代中国司法之神。这样一种土生土长的神灵信仰,相当深厚地承载了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对于安全、公平和秩序的认识和期待。本文从对明清民间文学中的城隍神作为"法司"的角色特征的考察出发,通过对"城隍神司法"与世俗司法的比较,试图对古代民间鬼神故事所传载的传统中国百姓的司法公正观念做一个初步梳理,并试图做一些法律文化解读。这一解读,相当程度上是在试图解读中华民族法律观念的某些遗传密码,也是从社会病源学视角对当代中国官民司法公正观念的传统盲区或局限做一个初步诊断。  相似文献   

20.
略论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的特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家族主义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之一。家族制度是法律所维护的主要制度;家族文化则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内容,研究家族文化的特质,有助于我们理解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及中华法系的特殊魅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