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人格物作为兼具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的物,体现了一般性人格利益在物上的延伸。载体物的毁损灭失会造成人格利益不可回复的后果,权利主体可依据物的损失要求人格利益的损害赔偿。同时,法律也必须对人格物的种类及其处分予以严格的限缩,以防范权利范围过大而导致权利的滥用。立法将人格物上升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物权种类加以保护是大势所趋。为此,对人格物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李学成 《人民论坛》2012,(23):74-75
私法上的"人格"有多重含义,公司人格中"人格"应从权利主体的含义来理解。公司人格具有法人性,公司人格的法人性存在一人公司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例外。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独立人格的补充和强化,它有利于将现实中的"假冒"公司涤除,有利于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纯正化"以及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3.
一、学生人格权的法理渊源法律上的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从本质上讲,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就是人进入社会的资格。人格权在法理上通常分为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两大类。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它涵盖所有人格权领域,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的人格权,它是具体人格权的源泉和补充。具体人格权是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化,在现代世界各国,具体人格权的种类通常由民事法律所规定,我…  相似文献   

4.
正探望权是《婚姻法》修订后新增加的内容,作为一种亲权,它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被探望子女具有独立意志,享有选择是否接受探望的权利。在子女尚幼,不能独立  相似文献   

5.
张西道 《桂海论丛》2013,(1):111-114
平等理念融入行政法是现代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内涵着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人格、地位以及权利等方面的平等。行政决策必须在平等理念的指引下,把利益平等视为决策之核心,同时赋予民众对等的决策权利,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平等博弈,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从而最终实现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人民福祉的增进。  相似文献   

6.
信用的法律规制与信用权的法律性质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用是人格与财产的平衡、聚合。在民法上应确认专门的信用权制度。它是解决当前信用缺失不良现象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应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提倡、弘扬以民法为主导性的权利文化的必然要求。信用权是民事主体对其自身的信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信用权在法律性质上应认定为无形财产权权利束中之一种。  相似文献   

7.
张君平  叶新发 《前沿》2010,(9):57-59
在《法的形而上学——权利科学》中,康德试图将人的权利建立在科学基础上,提出了自由如何转换为权利和每个人的自由能够并存的课题;而这种转换和并存,必须通过普遍法则,使人格建立于自由、平等、权利三位一体之上;其理论核心是:把人当作平等自由的法权人格来尊重和对待。  相似文献   

8.
漫谈人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是—个内容丰富历史久远的概念。也是一个充满歧义而又为多种学科所广泛引用的术语。在法学上它是指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在心理学上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在伦理学上是指道德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而我们通常的用法,则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质,如称赞某人的人格高尚。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中指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  相似文献   

9.
戴小春 《求索》2008,(9):160-161
在高校不同组织层面存在着不同类型的“权利”主体。其中,作为组织类“权利”主体之代言人的个人拥有双重“权利”身份。“双重”权利的混淆,以及某些主体“权利”被忽视或者否定等,带来了高校各类“权利”主体的“实然权力”与各自的“权利”和“应然权力”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高校的诸多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前提是理清高校主体类型层级的“权利”与“权力”。  相似文献   

10.
人格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和谐社会的建构与发展必然呼吁与之相适应的主体间性人格的发展;同时主体间性人格的发展对和谐社会的建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主体间性人格是实现和谐社会人与人的共生的前提;主体间性人格是实现和谐社会人与自然的共赢的基础;主体间性人格体现了和谐社会人的全面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