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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稳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本文认为,在新世纪,我国高效、和谐的发展迫切需要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必然导致地方行政体制的一系列新变化,迫切需要解决几个主要问题,即改革市管县体制,实行市县分治;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改革行政区划体制;合理确定市的行政级别。  相似文献   

2.
安徽等地实行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和扩权强县改革,在创新财政体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与市管县行政体制并存也产生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继续放大财政改革和扩权改革的体制能量与制度功效,必须适时启动和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行政改革,构建扁平化的省直管县公共行政体制。  相似文献   

3.
基于分权视域的省管县改革框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梦秋  郑巧一 《求索》2012,(4):57-59
在长期的"市管县"财政体制下,省、市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集中下级财力,却将事权层层下放,使得下级"财事"两权不匹配,导致县乡财政陷入困境。因此,要改变县乡"财事"两权不匹配的现状,将财政权力上移至省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本文试从分权视角,在对现有"省管县"改革试点的经验与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与事权、确定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赋予基层政府适当税收自主权、规范省以下转移支付方式、统筹市县发展、建立与"省管县"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体制等构建起"省管县"的财政体制。  相似文献   

4.
广东行政省管县探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建华 《小康》2010,(5):76-78
财政省管县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从财政省管过渡到行政省管,广东把提高行政效率作为新一轮省直管县改革目标,亟待破解行政省管县难题  相似文献   

5.
"省直管县"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学术界对改革后地级市的角色定位和职能转变研究较少,这与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本文认为,应将"省直管县"后的地级市定位为"城乡分治、市县并置"格局下的"区域增长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裁撤涉农职能,强化宏观调控职能,重视文化教育职能,突出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行政区划的渐进调整、省级政府的职能转变以及市县关系的重新建构体现其定位与职能的匹配性。  相似文献   

6.
王红梅 《前沿》2010,(13):170-172
上世纪九十年代,"市管县"体制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成为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当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总结"市管县"体制改革的经验,不断进行积极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对于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尤其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相应配套的体制改革,才能科学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7.
《公安研究》2013,(4):94-95
周波、寇铁军在《财贸经济》2012年第6期撰文认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未实质触及政府间税权尤其是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这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存在行政和财政体制改革不同步的体制性障碍。推进我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应审视、锚定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目标取向,通过政府间关系制度重构和创新,  相似文献   

8.
针对市管县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从1992年起开始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截止2010年末,中央批复8个省37个县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加上一些省份强县扩权和扩权强县的改革试点,两项合计超过1000个县。对于是否进行省直管县改革、怎样进行改革,人们有不同的认识,但多数人希望把改革推进下去,并提出加强顶  相似文献   

9.
易顶强 《求索》2013,(8):207-209
从法律上分析.由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逐步撤销地级市,从而实现市县分治,县由省直管,因此。该项体制改革属于宪法调整的范畴。必须遵循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等原则。否则.若缺失了宪法的价值导向与基本精神,体制改革将有可能迷失方向而功亏一篑。依据宪法原则。“省直管县”体制政革具体需包括以下举措:首先.严格限定政府的行政职权,构建有限政府,推进法治建设;其次,落实县域基层民主.促进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最后,推进“还权于民”的政治实践,发展人权事业。  相似文献   

10.
"市管县"体制在宪法和法律上的困境是法律与实践脱节的写照。对宪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政府层级制度的解读必须围绕规范同时超越规范并从现实需求出发反思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地方政府层级制度的设置受制于治理空间、人口分布和权力分配机制。因地制宜地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完善市管县体制,以自治为导向推进地方制度改革,改善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实现地方善治的根本之道。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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