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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维护和拓展农民的权益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为了确保城镇化造福于农民而不是以牺牲农民的权益为代价,需要把权力主导的驱动机制转变为权利本位的发展方式,保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加强农民的“市民化”和“公民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建设新社区,强化农民的参与权和组织权,建立平等、互惠、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以城带乡,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3.
房亚明  翟羽佳 《求索》2012,(8):179-181
民主与法治作为两种治理工具,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制度装置,二者的互动有利于确保社会管理的方向,规范治理权力的运作,改善绩效,促进创新,维护和谐。民主与法治手段在社会管理中的运用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公式,应根据治理对象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相应的形式、程度和步骤。为了促进民主与法治的良性联动,需要确立社会治理主体制度,建立弹性化社会治理组织结构,构筑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相似文献   
4.
政权组织形式是影响地方治理绩效的重要因素。无论是在单一制还是联邦制的国家,地方政权组织形式都因为国情的差别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弹性化的政制安排有利于实现地方的善治。地方政制应该由人民或者其代表机关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资源禀赋和社会资本通过民主程序来确定。在我国这一超大型的国家,整齐划一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要随着社会的变革予以调整,以多样性和差异性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相似文献   
5.
城市群的形成与演进是以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高质量发展与共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实现途径.立足新发展阶段,城市群发展必须围绕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与共享共治的战略方向展开,以空间治理优化为抓手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城市群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克服异质性大、空间治理能力不足、治理资源和配套服务滞后、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等潜在障碍,利用现代化手段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布局,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提升城市群空间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6.
主权与民主是现代国家的一体两面。由于我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是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展开的,因此偏重于主权维度而对民主的关照不足。国家职能范围的不合理、国家权力的有效性不足与社会资本的缺失、治理成本的高昂都对我国现代国家的成长带来了挑战和契机。进一步理顺政党、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提升国家权力的强度并优化其与国家职能范围的组合,加快民主化进程,将为国家能力的增强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7.
被选举权从一种被选举的资格发展到“主张被选举”的权利,是民主深化的要求和体现,也是人民作为主权者“出场”的重要方式.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政治权利的典型形态,是手段性和目的性的统一,具有防御权和受益权的双重性质,对于启动民主,聚合民意,促进国家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培养政治人才和健全公民人格具有特殊价值.要充分实现被选举权,必须完善其主体制度、竞争博弈机制以及争讼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8.
被选举权是标志和象征人民作为"主权者"的地位和身份之基本权利。公民依法主动竞争公共职位是被选举权作为民主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需要竞争性政治的折射。被选举权的激活对于选拔政治人才,强化权力受托人的责任意识,推动公民参与,促进权力可持续发展,培养公民人格等具有特殊意义。规范被选举权的运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角逐的平等竞争规则、筛选过滤机制、对当选者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纠纷化解体系。  相似文献   
9.
表达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既有防御权的功能又有受益权的性质。把表达权仅仅理解为国家不应干预的自由权是不完善的,不利于表达权的全面保护。对表达权的保障有助于权利体系的完善、国家权力的规制、政策与法律的理性化及公民人格的完善。由于表达权是一束权利的集合体,是一种"复合性"权利,其保障和限制要区别对待,但落脚点是保护。要完善保障和救济体系,通过民主化、法治化为表达权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0.
施密特的制宪权学说是把握决断主义宪法理论的一把钥匙。对德国民族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忧虑是该制宪权学说的核心关切。施密特认为,制宪权是一种政治意志,是制宪主体对自身政治存在的类型和形式做出的总决断;制宪权不是一次性权力,制宪权区别于修宪权及一般的国家权力。施密特的制宪权学说对于发展和完善中的我国宪法与政权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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