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演进、属性与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寇丽 《法律科学》2013,(4):95-103
在没有核心性国际法律文件和世界性专门机构引领的情况下,全球环境治理只能凭借一系列的环境原则,其中包括构成维系国际环境合作体系之支柱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并非天生就是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其首先是一项全球环境治理原则。该原则不仅具有法律属性,同时也具有伦理与政治属性。相应地,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也就具有了多重功能。只有厘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属性和功能,才能避免落入"法律中心主义"的窠臼。  相似文献   

2.
李姗姗 《法制与社会》2011,(11):257-258
伴随着地球生态环境的恶化,全球性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为了应对其带来的危害,各国开始纷纷倡导低碳经济,环保节能等。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概念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用于国际环境法中成效良好,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文首先通过回顾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念的演变,再结合形势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期推动该原则的改善。  相似文献   

3.
潘政委 《法制与社会》2011,(23):297-297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包涵两层意思: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它不但是国际环境法上的一项重要的原则,更代表了环境正义思想在适用范围上的扩展。本文主要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定义、内涵以及环境正义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郭丰利 《法制与社会》2011,(15):13-14,28
对于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有的学者把他归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概念,有的学者将其确立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区分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的标准是这一原则适用于国际环境法律所有领域还是只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特定领域。实际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在保护国际环境合作方面进行义务分配的一个具体原则。在适用范围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并不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所有领域,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就不适用;并且这一原则稳定程度较低,存在着一个上位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相似文献   

5.
浅论国际环境法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洋 《法制与社会》2011,(20):18-20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国际社会进行了长期而又艰巨的探索。本文提出此次大会之前,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经历了从强调共同责任到共同责任与区别责任并举的过程。基于导致环境退化的不同因素和技术以及财力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正是环境正义的体现。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环境保护众多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该原则发挥着根本的指导作用。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与各国一道携手推进国际环境保护的进程。  相似文献   

6.
试论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兴 《时代法学》2003,1(1):83-93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包涵两层意思: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但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并分别具有丰富的内涵。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保护事业的历史发展所使然。由于该原则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权益和平等地参与国际谈判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意愿,故而其对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该原则具有很强的实践品格,其适用范围主要局限于环境保护领域。它是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也许在不远的将来能获得国际习惯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相似文献   

7.
唐洁 《法制与社会》2013,(25):18-19
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既需要全球的合作,又要重视发展中国家的作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协作中各国达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萌芽,蒙特利尔公约使其初具雏形,最后确立于里约会议,成为国际环境法一项重要的原则,为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相似文献   

8.
近期,低碳、节能等词汇的频繁出现,表明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所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体现了国际法所追求的正义价值。然而,由于涉及到各国的政治、利益等诸多问题,其实施起来可谓困难重重。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探讨如何促使发达国家承担责任、促进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坚持和发展,对全球环境状况的改善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郭璐 《法制与社会》2013,(23):238-239
2009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没有法律效力的《哥本哈根协议》,从此人类社会步入后哥本哈根时代。《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京都议定书》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该原则描绘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承担全球环境退化责任问题上的大致轮廓。虽然应对气候变化符合每个国家的根本利益,但又事各国的经济利益和发展权益,所以该原则的地位、内容一直存有争议。从其构成要素来看,由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两个有机部分组成,但理解该原则的关键在于有区别责任原则。本文首先通过回顾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念的演变,再结合形势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期推动该原则的改善。  相似文献   

10.
戎桂莹 《法制与社会》2013,(19):175-176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确定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已将这一原则作为了法律框架和基础性机制。但是各国基于对本国短期利益考虑的不同,而对该原则的理解和实施存在不同的看法。因此该原则在现实中不仅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并且面临许多现实的挑战。同时,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继续,国际环境法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难以完全适应国际气候领域的诸多变化。因此,重构这一原则是势在必行的,也是成为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的关键。然而,目前国际社会提出的种种制度性设计均无法满足当前气候政治的现实要求,重构问题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1.
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初探——兼与潘抱存先生商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确定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标准,一是以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二是体现国际环境法自身的特点。据此,国际环境法应包括以下基本原则:国际资源开发主权权利和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损害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相似文献   

12.
徐振梁 《法制与社会》2011,(16):254-256
在国际环境法的视角下,气候正义指与气候变化及其解决方案相关的收益和负担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得到合理的分配。气候正义是一种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包含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的内容。气候正义包含共同但有区别责任、风险预防、污染者负担等基本原则。构建符合气候正义的制度体系需要建立新的减排机制,创新发展中国家参与模式,健全国际合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3.
李威 《时代法学》2010,8(5):116-120,F0003
围绕哥本哈根国际法进程而展开的碳政治博弈,因《哥本哈根协议》的无约束力而造成零和博弈的结果,也使未来国际法进程面临"双轨"抑或"三轨"并进的机制选择,同时,气候变化的国际法治理仍将针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适用而展开,国际社会如能经由"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明确"共同责任"的内涵,通过实质性公平原则而认同"区别责任"的要旨,推动《哥本哈根协议》的落实和发展,将在"霸权缺失"下的"碳政治"博弈中,以"软法"特有的张力和灵活性,维护"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国际法地位,并弥合各方分歧,促进"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姚莹 《当代法学》2012,(1):54-61
保护气候环境是人类共同关切之事项。海运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构建海运减排法律制度。"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体现了分配正义且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所确认,应为构建海运减排法律制度的基石。国际海事组织依据《京都议定书》授权制定海运减排机制,但在其最新通过的"新船能效设计指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两个强制性能效标准中背离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力图在市场机制构建中重回此原则。中国应在海运减排谈判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适应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过程中增强自身海运减排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5.
从国际法的角度看,航空碳排放及其交易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传统制度都带来了挑战,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目前还不存在针对航空碳排放问题的多边国际条约,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等国际习惯法规则为航空碳排放及其交易提供了必要的指导.航空碳排放规则应以国际民航组织为平台,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通过多边协商的方式来确立.航空碳排放管制措施应属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调整范围,且“气候例外”原则不能为其提供豁免.碳排放交易所得属于税收协定中的“营业利润”而不是“财产收益”或其他收益,应由居民国行使税收管辖权.具有涉外因素的碳排放交易合同应以交易发生地法为准据法,不适用意思自治或最密切联系原则.  相似文献   

16.
陈贻健 《法学评论》2023,(4):172-185
在政治博弈和体系化的平衡中发展,是国际气候变化法演变的现实路径。尽管国际气候变化法因政治博弈的影响在规范形式上经常呈现出阶段性妥协的特征,但长期而言,体系化才是其发展和完善遵循的内在逻辑。通过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为气候变化的规范调整提供科学基础,借助人类共同关切事项将气候变化议题纳入规范体系,国际气候变化法初步形成了包含目标、原则和规则等要素在内的体系化框架。为进一步促进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体系化,应通过目标体系的具体化、配套实施规则的完善以及气候变化诉讼的功能补充,增强目标体系的刚性;对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法律原则进行实质解释,将公平原则下位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视为责任分配原则,将各自能力原则视为责任履行原则,并通过国家自主贡献的评审促进具有可比性公平标准的建立;平衡各类规则的配置,适度提升适应规则、确定性规则的比重,促进《公约》框架下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之间的衔接。国际气候条约的缔约方会议作为整体机制“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各缔约方“自下而上”的国家实践结合,将逐步推动国际气候变化法体系化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法中非常重要同时也是争议很大的一项原则,该原则对于国际合作、构建世界经济新秩序和提升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环境法的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尖锐的当下,通过确立和完善一项国际各方赞成的原则并加以实践,是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基础。而中国国内环境法在制定政策方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期合理高效地解决中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刘萍 《法律科学》2013,(4):148-155
国际航空碳排放长期游离在全球气候变化法律框架之外,欧盟区域性实践困境反证国际航空碳排放全球机制构建的必要性。国际民航组织在国际航空碳排放全球机制的构建中发挥领导作用,但国家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主体。国际航空碳排放全球机制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需要客观分析国际民航组织在国际航空碳排放全球机制构建中的作用,努力寻求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实现,准确评估各种措施方案对我国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率先的和主要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综合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与发展中国家就气候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达成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率先的和主要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综合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与发展中国家就气候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达成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