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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对本条的理解和适用,各地存在较大差别。有的坚持依法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有的则认为重新办理多此一举,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刑事案件由侦查阶段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依法变更为逮捕等其他强制实施。主要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2.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后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参照本规则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办理”。《规则》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移送至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的一系列规定。刑事诉讼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时,经常遇到犯罪嫌疑人未经审查逮捕部门审查批捕或者已经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后以不同情形不予批准逮捕,因而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相似文献   

3.
检察信箱     
改变管辖后,需改变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的,应由谁负责押送?编辑同志:《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上规定明确了刑事诉讼中改变管辖的案件应如何衔接的问题,但对改变管辖后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由谁负责押送未作规定,实际操作中各地不一致。有的地方是公安机关送人,检察机关报卷;还有的地方是检察机关既送人又…  相似文献   

4.
对于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不妥。第一,于法无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仅规定了提起公诉和不起诉两种处理方式。在作出这两种处理决定前,固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但这不是最后的处理,并没有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因此,案…  相似文献   

5.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是提起公诉和不起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规定:“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参照本规则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办理。”第五章第二节规定的是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有关操作程序,本条中所说的是“参照”而并非“按照”,因此我们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知具体怎样操作。请问:1.审查起诉部门是否需制作《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随卷移送?2.条款中“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办理”是指审查逮捕部门仅填发法律文书(《逮捕决定书》),还是指审查逮捕部门受案后,需经过审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是…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相似文献   

8.
一、当前刑事撤案的适用范围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对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某地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一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在如何办理法律手续的问题上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直接在起诉书中追加其为被告人即可。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按案件管辖范围,对该嫌疑人应先行立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再移送检察机关起诉部门,与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一起向法院起诉。请问哪种意见正确?四川省安县人民检察院付加明付加明同志:按照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  相似文献   

10.
关于取保候审的几个问题唐伯荣一、对同一对象不应重复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对某犯罪嫌疑人取保,移送审查起诉后,如果仍然需要对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还要不要重新办理手续?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是不是还要再次办理手续?与此相联系,公检法三机关能...  相似文献   

1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6条第4款规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照常进行.  相似文献   

12.
李江海 《人民检察》2005,(23):59-60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行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建议侦查机关重新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简称《标准》)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或者重新侦查;侦查机关坚持移送的,经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1997年3月18日,我院以流氓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江某,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同案犯罪嫌疑人帅某和雷某。公安机关将帅某和雷某逮捕归案后,经审查认为该二人的行为属一般流氓行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遂作出撤案处理,将二人释放。5月7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江某。我院因帅某和雷某未被一并移送审查起诉而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7月11日再次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江某一人。为查清全案事实,我院对江某取保候审。该案至今未处理。请问:公安机关撤案有依据吗?检察院对此应该怎么办?广西田林县人民检察院李荣斩李…  相似文献   

14.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正确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相似文献   

15.
一、级别管辖移送案件传统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超时限审查现象突出。根据高检院制定并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属于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据此,基层院对属级别管辖改变的案件,只能在七日内审查并移送,而不宜在审查起诉的期限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明确规定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但对公安机关直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是否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未作规定。笔者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应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直接作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决定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关于具体的操作,《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七十四条亦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刑诉法实施以来的实践表明,在...  相似文献   

18.
一、取保候审制度适用的现状及问题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①我国目前的取保候审制度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取保候审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成。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院在办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犯有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新罪,需要我院立案侦查,但是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只规定侦查期间发现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而未对“起诉期间”发现重要罪行怎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作出规定。请问:审查起诉中发现新罪是否可以适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我们应如何处理?广西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冯幸福冯幸福同志:我们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精神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审查起诉的要求,对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新罪,且该罪应由…  相似文献   

20.
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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