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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情回放著作权人要求网络接入服务商因未履行用户信息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浙江东阳天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获得《魔女幼熙》一剧著作权人韩国SBS公司的许可,享有在中国大陆地  相似文献   

2.
牟楠 《中国律师》2013,(12):74-75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网络传播权全称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法条明确规定,无论是以任何形式发表的作品.无论作品是不是利用网络第一次发表,只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著作权人均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相似文献   

3.
张瑞瑞 《法制与社会》2013,(10):296-298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在网络环境下网络服务提供商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成为当今争议的热点,如何在做好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促进网络技术的发展,困扰着各国政府和立法者。鉴于此,我国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在规范和保护网络版权方面,相继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确立的"避风港"和"红旗"原则,对于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平衡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杨异 《知识产权》2009,19(2):71-74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在网络中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是著作权人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中的延伸和扩张.它是法律赋予著作权人控制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专有权利,与网络文化的自由开放精神相冲突,对其进行限制成为必要,同时有必要从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两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王凌红 《法制与社会》2013,(33):237-239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了更好地规范作品的传播和利用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侵权作品的传播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成为近年来各国著作权保护制度中最为引人关注的焦点。本文重点分析了日本2001年制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法》的特点和立法取向,并对我国与日本立法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网上作品传播的“法定许可“适用探讨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一、对我国网上作品传播适用“法定许可”的综合思考 网上作品传播是否适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即在网上传播作品能否只需向著作权人交钱付费而不必先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这不仅是一个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的学术问题,也是一个如箭在弦、迫在燃眉的实务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因应网络环境、顺乎国际趋势的战略问题,也是一个争取发展空间、维护我国利益的策略问题。  相似文献   

7.
所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重大的经济或实际重要性的作品利用方式,原则上都应当保留给作者。中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为应对技术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空间。深层链接对著作权人具有重要商业利益,应属于著作权人专有权的涵盖范围;相比于适用兜底条款,采取扩张解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方式更优。借鉴国际版权法学界早期应对固定服务卫星传播的规制方案,并结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文本与外交会议文件,可提炼出“间接提供理论”,以合理平衡著作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8.
中美处理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问题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站成了侵权行为的乐土。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是视频分享网站与著作权侵权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对于这种情况,著作权人认为网站应为侵权行为的滋生承担比上传内容的网络用户更多的责任,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则认为,只要自己采取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依据权利人的通知采取删除、断开链  相似文献   

9.
网上传播国内一般作品应当适用“法定许可”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针对在我国网上传播作品能否适用“法定许可”这一问题 ,目前叠合着三方面的背景因素 :一方面 ,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为代表的国际惯例要求传播他人作品应当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在若干特定条件下传播他人作品可以适用“法定许可” ,即只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不必事先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 ;再一方面 ,为调制、衔接“授权许可”的国际惯例和“法定许可”的国内法律规定两者之冲突 ,当年在《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阴影下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 ,形成了“内外有别…  相似文献   

10.
网络传播权立法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保护措施及数据库保护构成网络著作权的基本内容。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由《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为著作权人的一项专属权利。但这项新的专有权利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权利的范围及其限制、权利的管理、技术性措施的保护标准及其例外等十分复杂,《著作权法》无法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这些问题正是国务院将要制定的《网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日前通过《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  相似文献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我国著作权法修正的一个亮点。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相关规定为基础,对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相关范围进行分析后得知,现行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和适用范围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将可能导致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在行使权利时的混乱。  相似文献   

13.
谢文婷 《法制与社会》2012,(35):243-244
2006年5月18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了,此条例对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的利益保护以及利益平衡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仍存有一定的不足,未能达成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利益最大化的平衡。为此,本文将从讨论技术措施的定义为起点,以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的构成要件为框架,来分析现行制度中尚存在的问题,以期相关立法之完善。  相似文献   

14.
通过案例探讨在未经表演者许可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使用其表演、使用程度以何为限,以及是否存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构建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内的众多非营利性组织或公益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对于促进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是针对网络接入、系统缓存、信息存储空间、信息定位工具等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仅不完整地移植和借鉴了美国版权法第512条首创的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中的通知与删除规则,从而导致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之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与著作权人利益的失衡。《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恢复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的本来面目,纠正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缺陷,并且创造性地将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扩大适用于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涉及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除了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链接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以及有关通知和反通知的法定要件,应当优先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外,其他种类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规则,应当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  相似文献   

16.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  相似文献   

17.
根据2 0 0 1年1 0月2 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30 2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二、第三条修改为:“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  相似文献   

18.
最近几年来,为规范网络服务商的行为并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我国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服务商责任承担作出了限制。结合备受关注的"百度案"与"雅虎案",笔者将对网络服务商承担责任的"明知或应知"的判断标准以及"安全港"抗辩原则有可能造成的权利滥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19.
(二)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在网上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那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又享有什么权利呢。笔者认为,著作权人在网上同样享有《著作权法》所规定的5项权利。关于对作品的使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对它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作用作品的权利,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那么,作品在…  相似文献   

20.
技术措施与著作权保护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冯晓青 《法学杂志》2007,28(4):20-23,37
技术措施是权利人为了防止他人非法接触、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实质上是在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进行权利管理的内涵之一。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和公共领域具有冲击作用。从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自由获取知识和信息的宪法性权利以及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角度看,技术措施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此进行了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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