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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英国法上,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是有体物而是财产利益.英国法财产所有权客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土地保有关系的产生是英国法财产权客体定位为财产利益的根本原因,土地保有关系模式下的这种立法思想深深影响了英国所有权客体理论.在英国法上,任何具有独占排他的财产利益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因合同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因此英国法将其作为所有权的客体.英国法明确区分因合同产生的债的所有权以及合同权利本身,英国法的债权的二分理论值得我国学界研究.  相似文献   

2.
添附中的求偿关系,在传统的民法中均被定性为不当得利,但是其与不当得利之间存在着诸多区别,最为显明的是添附一方取得新物所有权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添附中的求偿关系,不属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四种典型之债,应属于非典型之债。添附中的求偿关系等非典型之债的存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从一个侧面回应了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关于是否应设立债法总则的争论,设立债法总则不仅对于合同、侵权行为等典型之债具有意义,对于添附中的求偿关系等非典型之债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转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即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时间、地点问题,在经济审判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体上,它是确定财产主体和财产意外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的基础;程序上,它是确定合同履行地解决管辖争议的关键。一、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亦即在所有权法律关系当中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变更意味着一方当事人所有权的丧失,另一方当事人所有仅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丧失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引起的原所有人丧失或脱离所有权的法律现象。财产所得权的取得,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某一民事主体对某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对于承包经营中的贪污犯罪往往难以认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把握住其财产所有权的性质这一关键.对承包经营中贪污罪的认定除了在犯罪主体上严格按条件掌握以外,还应紧紧把握住财产所有权关系这个犯罪客体.从侵犯的财产所有权性质入手,分析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贪污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关系,其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因此,正确把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对于认定承包经营中非法侵占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有着重大意义.侵犯的财产属于公共财  相似文献   

5.
第六讲共有和相邻关系一、共有(一)概念: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情况。因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共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共有财产关系。共有与公有不同,共有关系的各个共有人仍然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公有关系在法律上则否定了各个成员的财产所有权,而确立了公自组织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6.
虚拟财产作为互联网发展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财产利益,是物权客体不断扩大,从实体本位向价值本位转变情况下一种新型的物权客体。虚拟财产作为市场交易的财产利益,具备物权法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客体规定的开放性也为物权法调整因虚拟财产产生的法律关系提供了可能。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从取得独立价值意义之日起就归网络玩家,网络运营商对虚拟财产承担保管义务。  相似文献   

7.
诈骗罪的构成特点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关系。公私财产所有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集体或个人对其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刑法所指的财产所有权,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指人对  相似文献   

8.
杨紫? 《中外法学》1996,(3):16-18
<正> 财产所有权简称所有权。其客体问题是所有权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所有权的客体是否应该限于有形财产,这是当前需要重新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认识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司财产权和股东财产权的性质问题。笔者就此发表一些新的、不成熟的见解,欢迎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9.
如果将自占及今的民法比作一条源远流长的历史大河,其主流几乎总是民事权利主体、所有权、债和合同。我国民法同样是以此作为基本内容的,它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就是所有权关系和债权关系。如果说所有权制度是对平等财产关系的静态确认,那末,债权制度则是对平等财产关系的动态调整。所有权和债权,广义上可以理解为民事法律关系,狭义上则可以理解为民事权利。本文拟着重从这两个方面谈谈所有权与债权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债权基本权能略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覃远春 《河北法学》2006,24(5):117-122
债权正常态势下依本旨实现时的实行权能、在存在危险和不能全面实现时的保全和救济权能及将债权作整体考虑时的处分权能,是最能体现债权性质的基本权能.债权会出现权能扩张、限制和缺省,基此债权有完全与不完全之别,债法体系应在权能统一基础上构建.实行权能含请求、受领和保有权能,保有在探索所有权来源上是债的权能,否认受领是债权权能的区分模式使债权无法实现利益转化,财产流转秩序将不再依据债权法权形式转而倚重物权行为.保全权能体现为撤销或代位权能,在围绕债务人财产存在一定比例关系下得实施保全,实施救济权能时请求权由原生性转化为救济性,实现与债权依本旨实现带来的利益不同的交换价值需借助处分权能.  相似文献   

11.
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是正确处理财产所有权纠纷、确定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定行为人对财产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的先决条件.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以民事行为的有效为前提的,如果该民事行为无效或已撤销,也就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以前民法理论上都将特定物与种类物加以区分,种类物从财产交付之时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特定物以双方订立合同之时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为“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及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及不同的法律事实而产生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作出详尽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还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我拟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生前信托的基础是合同,其本质应该是契约性的。信托合同可以被视为转移所有权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并有债权制约,而受益人享有基于该合同独立的债权请求权以及基于该请求权产生的其他从权利。生前信托的设立包括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核心在于债权行为。确立生前信托的合同基础能够推进信托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适应了我国物债二分的民法传统,同时能够达到与衡平法支持下的英美法信托同样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虚拟财产和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是虚拟财产纠纷法律适用的连接点和法律规则体系构建的基点.既有研究受"虚拟财产"中"财产"一词的误导,直接将虚拟财产定性为财产权的客体并将其置于"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之下的研究进路存在比较严重的物法思维倾向."物债二分"体系并非财产权体系的全部,虚拟财产作为权利客体也并非当然地属于物权或债权的客体.超越"物债二分"的财产权体系,可以发现虚拟财产并非单一权利的客体,同一虚拟财产可能同时为多种权利之客体,虚拟财产权也并非单一的权利而是包含多种权利的权利束.虚拟财产作为多元权利的客体属性是由其信息本质所决定的,同一信息的不同内容可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权利.《民法总则》第127条将虚拟财产定位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但并未指明其属于何种权利的客体,这为虚拟财产作为多种权利客体的定位提供了解释论的基础.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虚拟财产权纠纷时应根据个案被侵害的法益判断被侵害的虚拟财产是作为何种权利之客体进而选择相应的裁判规范.  相似文献   

14.
<正> 所谓中国陆港澳台区际(法域)合同之债,是指陆港澳台当事人之间因缔结某种区际(法域)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地说,这种合同必须具有下列因素: (一)合同主体、客体、法律事实或行为涉及中国陆港澳台四个不同法域; (二)合同是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  相似文献   

15.
“property”这个术语可被译为财产或财产权。它可以指所有权的客体,即指所有物。但严格来讲,这个术语常用来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  相似文献   

16.
论税收之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陶翀  孟繁超 《行政与法》2003,19(7):81-83
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与私法之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体现了一种价值观念的转换,即从国家利益本位转而向私权神圣的保护。在税收之债与私法之债冲突时,应充分比较衡量各个权利的利益,从而确定较为合理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孙尚 《法制与社会》2010,(7):289-289
民法体系错综复杂,概念繁多。本丈主要理清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关系,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关系,民事主体、民事客体关系。然后,分析债的性质,得出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8.
自由继承地产是英国土地法上权利人所能享有的最充分的土地权利形态,由于法律传统不同,英国土地法上这一权利的内涵与大陆法系上的所有权存在明显差异。诺曼征服后英格兰普遍的土地保有制是这一权利产生的基础。亨利二世时期开始,随着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自由继承地产逐渐产生,到14世纪初,这一地产的内涵得以明确。在英国土地法律史上,自由继承地产始终处在土地保有制法律关系之下,最终也没有演变成大陆法上的土地所有权。英国土地法不仅没有产生所有权,大陆法上的所有权概念也从来不能适用于英国的自由继承地产,我们必须结合土地保有制这一制度背景来认识和分析英国地产的内涵和有关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确定盗窃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不难的。但是,由于所有权关系错综复杂,盗窃行为千差万别,有时也在认定盗窃罪的客体时出现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从实际出发,对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进行具体的认定。 1、家庭财产所有权 家庭内部盗窃是被限定了的亲属盗窃。在外国刑法例中,亲属相盗有各种不同范围的限定,有“亲属之间”、“配偶之间”或“同财共居亲属”、“家庭成员”等提法。我国既没有明确规定亲属相盗,也没有规定亲属的盗窃仅指家庭成员间的盗窃。但是,如果从我国具体社会经济状况出发,参考各类所有权的形式,并结合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亲属间的盗窃限定在财产没有分割的、同财产共居的家庭成员间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其一,财产已分割、已经分居的亲属间的盗窃,违法犯罪性质是十分明显的,可按一般盗窃罪处理。其二,家庭内的财产所有权比较复杂,可分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代管财产等。对家庭内的盗窃行为,在划分侵害所有权界限时具有特殊性。所以,关于其侵犯的客体问题,有必要单独加以研究。 家庭内部盗窃,就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家庭共有财产或家庭其他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家庭  相似文献   

20.
吴至诚 《北方法学》2015,(5):150-160
源自英国法的信托受益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人权、债权,而非对世权、物权。从传统角度看,在中国学界普遍存在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分割所有权理论均是对信托制度的误读。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化也是一个伪命题:无论从破产与执行豁免,所有权基本要素的分离,抑或财产取得权的角度均无法得出此结论。在英国法中,受益权不具备作为物权的普遍可诉性,不能直接对抗任意第三人;衡平法在历史上并未改变英国财产法体系或带来一套新的关于财产权取得和保有的规则;受益权也并不是通过对所有权要素的保留和分离而被创设,它只是一个加于所有权上的对人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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