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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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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振宇 《法制与社会》2012,(12):281-282
沉默权制度自诞生于英国以来,一直是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被确定的,经过几个世纪的辗转发展,二战以后沉默权制度作为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被各种国际公约所确认并加以规定.但是在我国,沉默权要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被确认和保障的诉讼权利,还需要漫长的道路.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关于沉默权的争论双方均认为,沉默权对保障人权、促进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只是在国情是否适合、时机是否成熟上尚存争议。笔者认为,沉默权制度的实行是大势所趋,但是,必须有所限制。沉默权的由来沉默权最早出现于17世纪的英国,由普通法的支持者提出,以对抗宗教法庭不人道的审讯方式。17世纪末,沉默权在英国被普遍采用。在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在任何案件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1966年,在著名的米兰达诉亚利桑  相似文献   

3.
中国式沉默权制度之我见——以“美国式”为参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家弘 《政法论坛》2013,(1):107-114
美国人的沉默权不是米兰达规则赋予的,而是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的,米兰达规则的基本功能是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沉默权,并把过去那种默示的沉默权制度转化为明示的沉默权制度。中国新近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增加的"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表明中国已经建立了默示的沉默权制度,而当下的任务就是要使这项制度名副其实。  相似文献   

4.
沉默权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沉默权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奉行的一项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尽管加入了有关的国际条约 ,但尚未在法律上将其正式加以确定。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不仅是必需的 ,而且也是可行的。 (一 )是国际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 )有利于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和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 )可以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 ,维护司法结构的平衡。(四 )实行沉默权制度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 ;(五 )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沉默权制度提供了现实性前提和法律保障。确立沉默权制度在我国必须首先要克服思想障碍 ,法律障碍和实践障碍 ,为沉默权制度确立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5.
“沉默权”问题断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目前没有规定沉默权制度。刑诉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我国是否应当规定沉默权制度,争论很激烈。主张赋予被告人、嫌疑人沉默权的理由主要是,它是国际通用的诉讼原则,是诉讼民主的体现,有利于保护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的发生,加强辩护方与控诉方的对抗性等等,反对一方的主要理由是:一旦规定沉默权制度则可能不利于打击犯罪,会使一部分有罪的人逃避打击。这方面的论述很多,笔者不拟过多涉及,只是表明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根本法,又是确认民主政治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民主法,因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来就是宪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只有一部分权利义务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来调整的,更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来调整的;在由法  相似文献   

7.
沉默权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已被许多法治国家立法确认和认可。本文重点探析了如何构建我国有限沉默权制度制度。  相似文献   

8.
谢勇  唐启迪 《法学杂志》2012,33(7):99-102
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宪法基本权利保障的原则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发展,从立法与司法的双重视角贯彻和推行无罪推定原则,不仅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我国应在《宪法》中明文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立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进一步明确与施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沉默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沉默权首先应是一项宪法权利,这可从沉默权的渊源、沉默权的国际化保护、沉默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以及宪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得到论证.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沉默权,这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宪政实施的需要.文章并设计了一套我国沉默权宪法保护的规则.  相似文献   

1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立国的根本。这些基本原则为我国1982年宪法所确认。“动乱精英”严家其疯狂反对宪法所确认的这些基本原则,妄图代之以西方资产阶级宪法原则。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否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不可能有人民共和国的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维护我国宪法尊严。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  相似文献   

11.
基本权利的规范领域和保护程度之间存在反比关系:规范领域愈宽,保护程度愈低;规范领域愈窄,保护程度愈高。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其规范领域宽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监督权,因此宪法对监督权的保护程度高于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基本权利对公权力裁量余地的限制,随着所涉及基本权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公权力对言论自由的限制,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对受保护程度更高的监督权的限制,需要提出更强有力的理由。宪法对监督权的高程度保护,体现了制宪者对民主监督的期盼和对民主建设的信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中的"政治权利"的概念直接来源于政治用语。对政治概念不加区分地法律化,引起概念逻辑的混乱,并导致了对权利的肆意破坏。因此,应当抛弃传统的"政治权利"概念,而提出"宪法化、法律化的政治权利"概念,即参政权体系。  相似文献   

13.
宪法修正案第22条,对公民财产权保障在立宪思维、保障规范结构、保障对象等方面作了全面修正,使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获得质的飞跃实现了立宪思维从补充规制到人权追求的转变、规范结构体系从二重规范到三重结构的完善,保障对象从限定性到全面性的拓展.  相似文献   

14.
关于修改现行宪法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忠民  陆幸福 《现代法学》2003,25(6):108-112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修改应该符合其内在的要求 ,必须慎重。我国宪法的修改目前有几个问题应当重视 :一是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私有财产权 ;二是应当在宪法中恢复公民的罢工权  相似文献   

15.
李龙  李小萍 《法律科学》2008,97(1):29-38
在宪法原则中,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标。人民主权表征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本人权保证了权利的不可侵犯性。但在传统的理论中二者存在着何者优先的张力。哈贝马斯的宪法有效性理论认为,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形成于公民的自我理解,是主体之间商谈的结果,宪法的承受者同时也是法律规则的创造者。宪法中的人权与人民主权原则是同源的,是互为前提、相互证成的;人权使得人民主权的合法行使成为可能,人民主权在法律上的制度化是人权本身的要求。因此,宪法人民主权原则与基本人权原则之间的紧张可以通过宪法的有效性而沟通。  相似文献   

16.
戴激涛 《时代法学》2008,6(2):35-42
作为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协商民主强调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理性对话、辩论、推理和审议等方式来参与公共生活,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从而保证公民自治和真实民主的实现,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契合了当代宪政国家人权保障的核心追求,其宪政功能突出表现在通过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以整合多元社会共识,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正当合法性,凸显宪政国家人权保障的终极目标。当前各国的乡村社会和地方城市产生了许多新的协商制度形式,为人权保障事业作出了独特贡献。  相似文献   

17.
姜素红 《河北法学》2006,24(3):67-71
发展权既是一项国际人权,同时也是一项国内人权.作为国际人权,为保障发展权的实现,各国应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权实现的国际环境.作为国内人权,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障和促进发展权的实现.包括设立促进与保护人权的国家专门机构;完善立法;完善宪法审查和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公民的受审判权及其宪法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宁立标 《法律科学》2004,22(2):17-23
受审判权是公民接受公正司法的权利。由于受审判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多数国家宪法对其进行保护 ,其中美国、日本、俄罗斯宪法的规定最为完善。中国宪法对受审判权保护存在众多缺陷 ,为更好地保护受审判权 ,中国宪法应把受审判权直接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受审判权的内容方面应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并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9.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presented as a solution able to cope with development needs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ng it for present and future generations.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may be part of existing international law being implemented through human rights instruments. The procedural aspect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mbodies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and the right to effective remedies. Participation in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and available and effective means of redress are essential features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xpressed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law, these principles convey the notions that citizens are entitle to participate. The Aarhus Convention link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 norms and is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legally binding instrument elaborating on Principle 10 of the Rio Declaration and recognizing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相似文献   

20.
论宪法对公民环境权的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顾海波  赵越 《行政与法》2005,(10):93-95
公民环境权应是一项独立的、基本的人权,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的这一权利在世界各国逐步得以确认,出现了公民环境权宪法化的趋势。国外宪法对公民环境权的设计通常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公民的环境权利义务对称,二是公民的权利与国家的义务对应,三是公民的环境权利义务和国家的环境义务相结合。我国宪法应借鉴上述第三种方式,明确使用公民环境权这一法律术语,将环境权界定和设计为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此对应,宪法还须规定国家对公民只有首位的环境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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