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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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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晨 《法制与社会》2011,(4):139-140
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上的一项特有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该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的效率性和连续性,以及法德安定性等方面的考虑。但是,该项原则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实践中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日趋严峻。主要体现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忽视了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益的保护,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产生,以及与现行的执行制度存在的矛盾。以诉讼停止执行作为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补充.出现错误时及时赔偿或补偿当事人,更好的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完善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2.
刘东亮 《法商研究》2004,21(6):74-80
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是行政诉讼中法院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项临时权利保护制度。行政相对人起诉是否导致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取决于法官对相对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衡量。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 ,德国法采“停止执行原则” ,日本法采“不停止执行原则”。虽就客观效果而言 ,两个国家的制度是一样的 ,但德国法中的“停止执行原则”则是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4 4条虽然规定了“不停止执行原则” ,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立法和实践不相符合。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宜改采“停止执行原则”。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上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从比较法上看,无论采取停止执行或不停止执行,域外制度设计一般认为其在性质上属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以达到救济的有效性。我国确立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缺乏救济过程中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立法需因应现实,修正确立基础,明确行政救济对个人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针对立法问题予以修正,确立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原则,构建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停止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4.
李俊玲 《法制与社会》2013,(10):134-135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也是行政诉讼法中一项重要制度。本文以诉讼不停止执行的立论基础为切入点,分析不停止执行原则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而概括地提出在坚持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上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5.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质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质疑石红心通说认为,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诉讼法上一项特有的原则,①它是指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推定为合法有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不因相对人对该行为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当然这个原则即使在法律上也不是绝对的,行政诉讼法就...  相似文献   

6.
张燕 《法制与社会》2013,(31):28-29
“起诉不停止原则”是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中的一种,却为关键一环.它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也是其特有原则,行政诉讼设置该项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实际上“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实行却与这一目的相差甚远,随之对此原则的存废问题一直不绝于耳.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本文就从法理背景、立法现状、行政目的等方面对这一原则从新审视,并对“起诉停止原则则”进行修正.给予立法者必要的参考,从而使这一制度与立法目的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7.
<正> 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起诉到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在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七届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起诉不停止执行是行政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8.
中国立法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主要基于五大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管理特性、公益至上、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相对人行为的危害性。但通过对中国大陆之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考证和中国大陆立法理论基础的质疑,不难发现不停止执行原则并不科学。它不但侵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有时甚至无情地践踏公共利益。为了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协调公平和效率、兼顾公益和私益,必须重新架构一种完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9.
董晓文 《法制与社会》2014,(16):157-158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则,是我国行政法律救济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角度为研究起点,分析"行政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法学理论,总结出因履行该原则而导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本文概况出这样的观点:行政诉讼中,应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  相似文献   

10.
现代行政法理论在发展,行政权日益在扩张,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普遍受到侵害的现实状况愈演愈烈,这给行政诉讼制度的创新提供了充分的想象和实践空间。在梳理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理论的源流的基础上,结合公共利益的行政法保护现状,以及已有所行动的立法行为(前期行为,表现为《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出笼),借鉴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想,以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及其价值的重视,并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一、如何理解诉讼期间、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问题 行政复议法第21条和行政诉讼法第44条分别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第45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同时,行政复议法第33条又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具体到行政诉讼法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已经成为一个极为热门的研究课题,社会各界要求确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呼声高涨.但是要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辩清其概念、辩证地借鉴域外有关制度、准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以及理性分析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思考完上面四个问题,我们发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学》2016,(6):23-32
我国行政诉讼法要求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奉行的是主观诉讼原则。行政诉讼承担着对民主的捍卫功能和实践功能,但是在主观诉讼原则之下公民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并维护公共利益,行政诉讼制度的民主根基被削弱。不断膨胀的行政权几乎垄断了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和维护权,法院无法通过司法权对其进行有效制约。利害关系要件和过于狭窄的受案范围导致为数众多的行政违法行为无法接受司法审查,延缓了行政法治的进程。权利的发展变化导致公民与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弱化,对权利救济制度提出新的要求。传统行政诉讼模式因此遭遇合宪性危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对传统行政诉讼模式的有益补充,我国初步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框架,但仍然需要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该制度的完善之道。  相似文献   

14.
林丽 《河北法学》2007,25(8):152-155
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公益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已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得到了认可和确认.通过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概念与特点的分析,指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并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在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有关内容.  相似文献   

15.
试论行政公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借鉴刑事公诉制度并参照国外的立法实践,行政公诉应当定义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由检察机关就行政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建立行政公诉的目的既非"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助司法权制衡行政权",亦非在于"保护弱者",而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虽然我国的行政法承认公共利益,但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足以维护公共利益,因而有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的必要,从长远看,设立行政公诉制度也可为实行宪政制度做铺垫.  相似文献   

16.
徐文新 《行政与法》2004,19(2):81-83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Pro Visional Legal Protection System)具有"权利确保"与"分配法院判决风险"之作用,也可以说是行政诉讼是否运作良好之"橱窗".在"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理念之大环境下,有必要反思我国行政诉讼中之不停止执行原则.德国之"概估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对我国在此领域理论之建树,发展有良好借鉴之功能.在第一阶段,法院应审查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或明显合法,以及本案诉讼是否有明显理由亦或无明显理由;在此基础上方能进行第二阶段审查即进行利益衡,就此才能决定诉讼能否停止执行,而非迳直执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相似文献   

17.
试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认为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的当然职仅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行政主体一审期间可以自行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 ,这被称为撤销自由原则。由于撤销判决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撤销 ,便被视为自始无效 ,已经执行的 ,将发生执行回转。撤销的后果对损益性具体行政行为来说 ,一般不存在什么问题。但如果因撤销而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或被撤销的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撤销就不能不受限制。法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都有限制撤销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公共利益优先、保护行政信赖、降低行政成本以增进行…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存在法律的缺位,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既可以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又可以充分的保障公共利益.为了保证制度切实可行要为其设计一个合理的“门禁”.检察机关与社会团体成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适格原告是具有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的.  相似文献   

19.
情况判决的理论与现实反思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况判决的必要性,即尊重既成事实和考量公共利益,尚存在有可检讨之处,而其违法追求公益的妥当性也备受质疑;实施中情况判决面临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确、违背禁止诉外裁判原则等诸多困境,这些都决定了该制度在判决制度中的边缘地位.因此,需完善和建立相关诉讼制度,抛弃起诉不停止执行制度,建立和解制度,来减少情况判决的适用;同时应完善情况判决制度本身,列举规定适用该判决的行政事件,明确"确认违法"在情况判决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诉讼期间、复议期间对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分别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同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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