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2.
3.
4.
法博士:
我是一名基层公安民警,在处理轻伤害案件时有许多困惑:轻伤害鉴定结论出来后,是否必须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案件侦查终结后,通知被害人有自诉的权利,但被害人不去自诉,公安机关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嫌疑人责任吗?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后,是否可以撤案? 相似文献
5.
王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64-66
刑事和解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目前广为实践和理论探索的一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司法改革措施,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在司法实务操作上出现的很多不协调的问题。本文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做好轻伤害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从其所体现的效果方面对轻伤害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规范提出了司法操作路径,以促进相关的立法完善及刑事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6.
在新《刑法》实施前,公安机关对轻伤害案件大都采取调解与治安处罚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调解无效的,绝大多数由被害方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只有极少数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近年来,一些公安机关放弃以前的做法,对轻伤害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相关审查起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有许多不妥之处:第一,轻伤害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论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机制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轻伤害案件因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多发性而必然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模式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确立轻伤害案件的自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既符合刑事谦抑性原则,又避免了诉讼迟延,有利于及时对被告人实施教育改造,以较好地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且体现了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如何正确掌握轻伤害的管辖刘波刑事自诉案件中,最主要的是自诉伤害案件,公安机关感到很难办的也是这类由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实践中往往很难把握,要对此类... 相似文献
9.
林晓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0):19-21
轻伤害案件一直是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主要案件类型,轻伤害案件发案率高,2008—2011年江汉区检察院共受理3049起案件,轻伤害案件就占8.9%。在轻伤案件的办理中,存在案件事实认定难、嫌疑人无法到案、和解诉讼程序有缺陷、诉讼周期长等困境。解决此困境,应加强侦查引导、落实侦查监督权,谨慎选择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规范刑事和解的诉讼程序,加强当事人对轻伤害案件的诉讼参与,认真评估轻伤害案件的信访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金磊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0(1):83-88
基层公安机关因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投诉有逐渐递增之势。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投诉问题,关涉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警民关系的融洽与否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影响地区维稳工作的大局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规范处理伤害案件,并在产生信访投诉时科学化解,防止当事人重复信访、投诉、聚众上访,这是基层派出所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维护警民关系、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需。 相似文献
11.
侦查机关就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问题而出具书面说明进行阐释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此类情况说明在个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实践中对该类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没有统一的界定,这导致此类情况说明的大量滥用,造成证据越位并给司法腐败提供了空间。因此,有必要对其严加规范并对规范的方法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12.
析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朝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143-145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职务犯罪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种种原因,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居高不下、免予刑事处罚的数量日渐增多,对职务犯罪人判处较轻刑罚的司法趋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争议,这不利于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开展,不利于有效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13.
在对抗式司法理念的指导下,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强化其辩护权以及实现控辩双方平等武装成为刑事诉讼立法的焦点。伴随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程序公正在刑事诉讼法中地位的提高.程序性辩护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确认了程序性辩护制度,并构建了相应的配套机制.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当从构建司法审查制度和优化程序性制裁机制两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有利于推进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创新、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维护我国刑事法律安定统一,文章从构建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出发,就刑事司法指导性案例的创制、生效、适用及废止几方面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刘晓巍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9-10
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但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取保候审实施情况的分析,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试图找出完善取保候审制度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
孙赟昕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6):36-38
由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冤假错案,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成为了刑事诉讼研究的一大热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推行却困难重重。通过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确存在某些立法缺陷,建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强制采样侦查手段的法制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4):58-61
强制采样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考察我国现阶段有关强制采样的相关规定以及在进行强制采样侦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强制采样侦查手段的实施和法律规制已出现了相当棘手的问题。结合域外的司法实践,我们只有对强制采样侦查手段予以法定化、程序化、制度化,才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更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8.
对未成年犯罪个案开展社会调查成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少年司法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少年司法的发展。但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对社会调查的原则化规制以及指导司法实践的具体配套规范的缺失,共同导致这一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出现了调查主体之争的白热化。实际上,调查主体之争的背后是司法权力配置之争。要化解权力配置之争及其引发的后续问题,必须从厘清主体之争的现实和理论成因着手,跨越社会调查活动开展的前置性障碍,建立起社会调查必要性评估机制,以共享和制约为权力分享的前提,合理权衡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权力配置之需,结合各地的司法实践需要和司法资源优势,建构起相对统一规范的社会调查主体机制。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中伪装精神病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严重干扰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做好伪装精神病识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精神病因分析、症状特征观察、区分人格异常与精神病和伪装者是做好精神病伪装识别的重要内容和必要途径,行为责任能力确认应从法律角度进行规范和细化。为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精神病诊断应取得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支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