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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这一规定填补了我国刑法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刑事责任的立法空白。但是,是否应该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甚至免除死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从我国矜老恤幼的刑事法律传统、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以及刑罚的目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几个方面分析,该修正案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2.
税收犯罪死刑废止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废止税收犯罪死刑,既符合国外刑法对税收犯罪不适用死刑的通行做法,又会使我国刑法中失衡的税收犯罪罪刑关系走向均衡;它既不会破坏整个刑法分则罪刑关系的总体协调,也不会在民众中引起不良的社会反响。  相似文献   

3.
死刑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随着国际人权理论的发展与世界人权运动的兴起,死刑遇到了巨大的挑战。经过很多国家的实践,废除死刑已成为国际社会不可逆转的趋势。对于我国来讲,死刑的废除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本文从立法到司法、从理论到实践,对我国目前刑法的发展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反思和探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削减13个死刑罪名,具有充分的事实和价值根据,因而备受关注。在当前背景之下,国家立法机关削减死刑罪名的立法举措意义非凡。该举措表明国家决策机关在死刑问题的认识上向曾有的理性、冷静态度回归,对于推进死刑制度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该举措也是对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的积极贯彻,有助于我国刑事法治的进步;该举措体现出国家对公民生命权利这一基本人权的充分尊重,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和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老年人犯罪的死刑适用作出相关规定,但个别语句含义不够明确。文章从老年人犯罪死刑限制适用具有从轻处罚的依据入手,对老年人所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矜老”的文化传统,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的死刑政策背景等方面予以论述,并对“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等相关语句进行解读,提出对老年人犯罪死刑限制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李黔豫 《法制与社会》2011,(16):289-290
即将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所涉深度和广度在历次刑法修正案中首屈一指,其中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引起了广泛热议,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关注甚至高过了13个死刑罪名的取消,以及醉驾、飚车入罪等问题。仔细分析修正案(八)的相关条文,发现其中仍存在一定弊病,要健全我国老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实现对老年人权益的充分保障,还需要立法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7.
单晓华 《河北法学》2004,22(11):53-55
死刑主体的条件设置在死刑制度中非常重要 ,如果死刑主体适用范围减少 ,死刑总量自然减少。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 ,但对老年人、妇女、精神病患者、生理有缺陷者及智力低下者等弱势群体的死刑适用问题还未涉及。鉴于对老年人、妇女、精神病患者、生理有缺陷者及智力低下者施以人道主义关怀 ,应减少对他们的死刑适用量 ,甚至不适用死刑 ,以更好地体现刑罚的谦抑性 ,也减少了死刑总量。  相似文献   

8.
死刑是我国遏制毒品犯罪的一项重要刑罚措施,然而,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如机械理解《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导致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过低,对毒品犯罪中不应当判处死刑与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界限把握不当等。虽然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情形较多,但控制毒品犯罪的效果并不明显。为充分保障人权及有效发挥死刑在预防毒品犯罪中的作用,必须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坚持等价性、必要性和不得已性三个原则,根据《刑法》第48条之规定所体现的严格限制死刑的精神,正确理解《刑法》第347条第2款关于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条件的规定,合理确立毒品犯罪死刑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无期徒刑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无期徒刑是主刑中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其适用对象是犯有非常严重罪行的犯罪人。而对于未成年犯罪人能否适用无期徒刑,我国刑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学界和实务界历来存在不同认识。在此,笔者拟就未成  相似文献   

10.
王丽萍 《法制与社会》2012,(36):292-293
21世纪我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经济发展造成社会生活环境日益变化,老年人犯罪现象也变得尤为突出.在心理和生理等层面,老年人和一般成年人之间是存在许多区别的,对老年人的犯罪,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做了从宽处理的规定,我国古代及近代的立法都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自秦代便有恤老的刑法制度,“悯老恤老”是我国的传统习惯和道德要求,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体现了这一要求,意义十分重大.本文结合老年人自身的特殊状况,结合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现状以及当前国际刑事立法的现状等诸多方面,对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仍需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11.
死刑改革关乎依法治国在刑罚权运用方面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是我国刑法领域备受社会关注的重点课题.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十三种犯罪的死刑适用,规定了原则上对于75周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这一修订被视为继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后中国死刑改革领域的又一重要改革.为了配合削减死刑适用,巩固死刑改革的成果,《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刑罚结构也进行了调整,致力于完善刑罚体系和实现刑罚轻缓化.但是,此次修法也使我国刑罚结构体系产生了一些新的课题.本文认为还应当在修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死刑罪名的数量,并且调整死刑与自由刑之间的结构关系,对刑罚体系进行结构性的改革.文中从现实案例出发,通过研究我国死刑改革的历史进程,从宏观的角度挖掘死刑改革和刑罚结构调整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从微观层面提出我国死刑改革的优化构想.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9,(5):195-209
毒品犯罪是我国当前死刑适用的主要犯罪之一,其不断受到正当性、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拷问。在毒品犯罪中严格控制并逐步废除死刑,是我国《刑法》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是刑罚回归人道的必然要求,亦是刑法谦抑性、刑罚轻缓化的应有之意。基于我国严峻的毒品情势以及国民的普遍情感,立法上废除死刑在短期内几无可能,通过刑事政策控制死刑又欠缺明确性、稳定性与统一性。基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对《刑法》第48条第1款"罪行极其严重"进行严格解释,并在司法上构建一套完整、清晰而又科学的死刑适用标准,是控制死刑的正确路径。"罪行极其严重"的判断,应当从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两个维度展开。司法上应当对毒品进行分级,将死刑适用局限于涉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极个别犯罪,涉及其他硬性毒品的犯罪最高判处无期徒刑,涉及软性毒品的犯罪以有期徒刑最大值为刑罚上限。死刑适用主要针对走私、制造毒品罪,对贩卖毒品罪以不适用死刑为一般,只对发生在制毒者与贩毒者、贩毒者与贩毒者之间的贩卖行为适用死刑,对运输毒品罪不再适用死刑。对采用诱惑侦查手段、未进行毒品纯度鉴定的案件不再适用死刑,仅对毒品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以及毒品个人犯罪中的特定累犯、再犯适用死刑。通过司法上对死刑适用的严格控制来释缓立法上过于严厉的刑罚配置,实现刑法社会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犯罪在社会犯罪占有的比重和数量也有增长的趋势。从花都区近五年来老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看,老年人犯罪问题正成为影响社会、家庭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结合花都区近五年(2007-2011年)老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征,并结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对老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探讨预防和应对老年人犯罪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4.
死刑,或称生命刑,是指剥夺犯罪人生命权利的刑罚方法。在保留死刑的国家,尽可能少地判处和执行死刑,是轻刑化的重要表现之一。我国实行不废除死刑但“严格控制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并将这一刑事政策贯彻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我国现阶段从立法上或司法上对死刑进行了控制: 一、我国对死刑的立法控制 (一)死刑适用范围的限制。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是指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我国刑法对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刑法…  相似文献   

15.
2010年是我国刑法立法改革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的一年,也是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重要一年.刑法学界立足于刑法立法和司法改革发展,针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主要集中在死刑罪名的削减、自由刑的改革、老年人犯罪从宽与免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民生问题的刑法保护.在2010年刑法学学术年会上,刑...  相似文献   

16.
《礼记·曲礼》曰:"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老人不适用死刑作为中华民族的法文明传统早被社会所接受。的确,对于"半截入土"的老年罪犯来说,其人生时光已然所剩无几,为什么还一定要对他执行死刑?2011年5月1日,我国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终于也有了老年人附条件免除死刑的规定。刑法的这一重大...  相似文献   

17.
刑罚体现社会伦理的基本途径主要有政策调适、立法确认和司法强化等。基于我国现行刑罚政策的伦理目标的偏差等现实,有必要通过在总体的刑罚政策上树立刑罚轻缓化的认识等措施,使得现行的刑罚政策朝刑罚应有的伦理方向进行调适。同时,基于我国现行《刑法》的诸多不合理的刑罚立法现状,有必要通过限制死刑、对老年人免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规定使得刑罚体现社会伦理。但体现社会伦理的刑罚要由书面上的法向实践上的法转变,关键也还在于司法环节。  相似文献   

18.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是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了落实好这一政策,我国刑法在历次修改过程中均保留了死刑,但在死刑执行的方式上规定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两种方式。该种方式的实施,对控制和缩小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如何在实践中界定和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下简称死刑与死缓),理论界和司  相似文献   

19.
死缓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死刑执行制度。其设立的初衷,就在于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是我国严格限制死刑政策的立法体现。实践证明,死缓制度实际上对于限制死刑的实际执行发挥了重大作用,因为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绝大多数都因表现良好而未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总则不仅规定了对何种被告人应适用死刑,同时规定了对何种被告人不能适用死刑。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于它是从排除或阻却死刑适用的角度规范死刑的适用,所以称之为死刑适用的消极标准。死刑适用的消极标准包括两种:一是对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二是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由于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要正确死刑适用,需对这两个标准进行科学的理解和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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