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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比较研究应审度国内外立法规定,基于刑法理论与生活事实展开。我国诽谤罪的刑事立法、司法现状和理论研究差强人意,应站在民主宪政的高度,衡平名誉保护与言论自由的紧张关系,侧重保护宪法上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合理认定诽谤罪的成立条件和刑罚范围。在解释论上,诽谤罪不适用于政府机关对象,限制对诽谤政府官员名誉的刑法保护,扩大适用于法人等团体和死者;名誉和诽谤事实等内容司法中应具体判定;诽谤罪的未遂不予处罚。在立法论上,应以独立条文规定诽谤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应取消捏造行为的规定;可将通过印刷品、传媒等方式实施诽谤规定为加重法定刑;诽谤事实不限于虚假(作为例外,诽谤死者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可专条规定诽谤死者罪或在诽谤罪条文中增加一款规定诽谤死者的法定刑,并且明确限制可以提起告诉的死者亲属范围;应对诽谤不罚事由作出专门规定。诽谤罪的犯罪圈从长远来看应逐步限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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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珊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15(2):28-34
诽谤罪是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两项基本人权相冲突在刑法领域内的典型表现。名誉权有刑事保护的必要,但诽谤罪的成立仍需通过严格的检验。事实与意见的区隔、事实真伪性的认定,以及不实言论造成他人名誉毁损的程度等均为诽谤罪必要的犯罪构成要素。针对某些地方公权力滥用《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创设以公共利益为内容的免责性条款是最佳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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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市公安局日前对“王帅发帖诽谤案”作出处理,认定该案为错案。对照刑法的规定,这个错案错得很明显:诽谤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政府不能是诽谤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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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现行的《刑法典》是1995年7月25日经澳门立法会通过,于1996年1月1日生效的。在澳门即将回归祖国和我国刑法修订之际对我国大陆与澳门的刑法作一比较,并加以分析,有助于研讨将来交往中出现的刑法问题。一、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澳门刑法第1条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不容许类推定罪处罚:“一、事实可受刑事处罚,以作出事实之时,其之前之法律已叙述该事实且表明其为可科刑者为限。二、对危险性状态可科处保安处分,以符合科处保安处分之前提之前,该等前提已为法律订明者为限。三、不容许以类推将一事实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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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见死不救者可获罪
法同2002年修订的《法周刑法典》规定:“任何人能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侵犯他人人身之重罪或轻罪发生,这样做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并无危险,而故意放弃采取此种行动的.处5年监禁并扣7.5万欧元罚金。”这项规定俗称“见死不救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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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刑法典》第二十一章对诽谤罪作了专章规定,共54条,详尽地规定了诽谤罪的概念、例释、处罚以及不构成诽谤罪的例外情况。分析和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对诽谤罪刑事立法及理论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印度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无论何人意图、明知或有理由相信会损害他人名誉,以言词、文字、符号或能够辨认的图象,制造或散布对他人的指责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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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9条规定:“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或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写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该条第2款);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该条第3款)。”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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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署名"究竟作何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了八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定情形,其中第八种情形规定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这里的“制作”和“出售”属于普通的事实行为,一般不会产生歧义。“作品”的含义虽然比较复杂,但《著作权法》第三条已对它作出明确界定,即包括以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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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EINTOTHELEGALLIABILITYOFTHENEWSPAPERANDPERIODICALOFFICEINTHEACTIONFORINFRINGEMENTOFCOPYRIGHT当报刊社刊载的作品系剽窃或抄袭之作时,作者应对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点当无疑问。但报刊社对此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少报刊社为避免日后可能涉及此类诉讼,常常在其征稿启事或稿约中事先声明:著作者所投稿件侵犯他人著作权,则报刊社不承担侵权责任。然而法学界不少人认为,即使报刊社事先作出此种声明,也不能免除其对被侵权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①本文就报刊社在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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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类型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类型的区别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特点及法律地位(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章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或者说,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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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包括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侵犯人身权的民事责任与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有共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构成侵犯人身权的条件之一是要有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侵犯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中,损害名誉的行为的认定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构成损害名誉的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将有损害名誉性质的观念散布给他人。因为损害名誉是降低公民或法人所应受的尊敬和评价,如果没有将损害名誉性质的观念散布于他人,就不会产生这种后果。如果只对被害人作表示,可能构成侮辱人格,是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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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80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理论界一致认为构成重婚罪必须具备:犯罪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观上具有重婚的直接故意;犯罪主体是有配偶或无配偶而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客观上表现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然而刑法学界在阐释重婚罪客观要件——“与他人结婚”时,普遍认为在此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包含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实际上这种理解和表述既缺乏立法根据,又悻于逻辑含义。这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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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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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德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3)
<正> 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规定是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了正确的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笔者谈点浅见。 一、什么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归责。归责是指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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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一章中,设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罪”,从第213条到217条,共设立五个罪名,分别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他人专利权罪、侵犯著作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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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规定“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无需以行为人具有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营利与否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主要是因为:1、不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侵犯的客体同样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体健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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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建构——以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为参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种为利益受他人判决损害的第三人而设置的特殊性事后救济程序.启动这-程序的主体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己的原因未获适当程序保障,并导致利益受损的第三人.其客体可以是生效的判决,亦可以是生效的仲裁裁决.第三人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之诉必须遵守合理的期限.受案法院应当以非简易方式分阶段对撤销请求合议审理,判决结果对申请人及原审当事人均产生法律效力.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应当配备必要的辅助制度和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