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郑金玉 《行政与法》2006,(11):108-111
在“凡进必考”的要求下,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多已采用公务员考试模式招考“工作人员”。但无论从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还是考试方式来看,这种招考制度都不能被认为是遴选法官的理想模式。重新审视法院招考制度,将法官的选任从目前普遍采用的招录法官助理、书记员甚至法警、法院行政人员的公务员考试中分离出来,疏通成熟法律人才进法官队伍的渠道,建立符合司法特质、体现法官独立要求的法官选任制度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王立新 《中国审判》2014,(10):76-77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提出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建立法官员额制”的具体措施。纵观当今法治化较为成熟的国家或地区,都对法官的任职条件进行严格限制,通过法官遴选制度实现了法官精英化,法官数量也较为稳定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相似文献   

3.
韩国的法官选任制度体现了一定的法律文化背景。目前在中韩初任法官选任制度比较方面,相关文章并不是很多。通过对中韩两国初任法官选任制度做比较式探讨,展现两国在初任法官选任方面严格科学的制度设置,可为我国当前法院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官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官制度是审判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已基本上能够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在法官素质、法官独立、法官选任、法官薪金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制约着法官制度的建设,影响着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裁判权。审判长选任制的实施为法官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但同时也隐含着一些负面效应。因此,法官制度的改革还需要更为宏观、更具整体性的措施,包括建立更为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法官职能分类制度、法官考评和弹劾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官在审判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完善法官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5.
法院干部交流是指法院干部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流动,是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中,法院干部交流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这一问题略陈一管之见,以期引起同仁的重视与研究。一、法官职业化建设与法院干部交流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配套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提高法官队伍自身的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法院行政人员、政工人员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这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法院干部交流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法院大力吸纳优秀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优化法官队伍,提高现有干部的素质。为实现这些目标,人民法院将改革法官遴选工作,建立法官逐级选任制度,实行法官员额制  相似文献   

6.
马进保 《政法学刊》2001,18(1):38-41
鉴于我国目前牵扯法官偏离公正立场的力量不仅来自法院外部,而且也来自法院内部,需要对法官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进行评价.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法官资格的取保更加严格,法官独立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属审判权不断扩大,对法官的管理更加专门化,失职法官由专门机构进行惩戒.借鉴国际作法,我国法制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严格法官资格的选任,为法官提供良好的职能保障,改变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现代化法官任职制度、晋升制度、考核制度、惩戒制度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来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7.
比较与启示:中国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法学》2015,(4):31-4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建设目标。各试点法院纷纷依据改革的顶层设计制定法官遴选方案。然而,一些法院在改革过程中却忽略了法官遴选的一般规律,同时也面临着法院内部强大的压力甚至阻力。两大法系的经验表明,司法传统和诉讼价值对法官资格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中立权威的专门机构在遴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官培训已经成为主要的考核指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法官遴选制度改革势必要根据其一般规律、法官职能以及法官员额制等相关的司法改革措施,在面临的困境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相似文献   

8.
在全国法院推行审判长选任工作,对审判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在现有法官中遴选出一部分高素质法官,赋予其独立的地位行使审判权,这是法院体制、队伍现状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一种必然,是法官精英化的历史选择,是建立现代法官制度的过渡。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就是要改变过去审理案件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要求的审判机制。建立和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度,对于促进人民法院体制创新,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关于审判长选任的条件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必须严格选任条件…  相似文献   

9.
法官选任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建 《法学杂志》2004,25(2):73-75
法官选任是法官职业化的第一块基石。目前我国的《法官法》并没有完全构建起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法官选任制度。法官选任制度的构建必须处理好其与党管干部原则之间的矛盾,建立与公务员制度并行的公开化的提名和选任制度。建议成立法官选任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官选任工作,建立由法院院长、司法行政长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名的社会化提名制度,从社会上直接选拔和任命法官,建立社会化、公开化的法官选任机制。  相似文献   

10.
宗志强 《山东审判》2015,(1):20-23,82
实行法官员额制,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法官员额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完善以法官为主体、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真正凸显法官在法院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最高法院长期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贺小荣主任指出的,实行法官员额制的目的就是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在试点工作中,如何选任法官和建立法官的退出机制,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从而实现法官的整体优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官的重组与分流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章武生 《法律科学》2004,22(3):44-50
法官职业化和精英化是法治对现代司法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现有法官人数过多,素质不高,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因此,应在重新界定我国四级法院性质和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审级制度的要求确定各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和任职资格,并对现任法官进行重组与分流,以优化法院人员结构,构建法官少、辅助人员多的新型法院。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社会利益冲突加剧,法院的司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官员额制度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现阶段司法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现行法官制度存在人数多但人员构成复杂、法官序列与非法官序列相交叉、管理行政化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综合考虑审判工作量等因素,科学确定法官员额,并严格选任法官的程序,同时完善法官助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法官队伍的精英化与专业化,满足社会对司法审判的需求。  相似文献   

13.
治安法官制度是指不具备职业法官资格的普通公民直接被任命为法官,以兼职方式到法院就特定种娄的案件,大致独立地进行审判的制度。文章在介绍英国治安法官制度的适用法院、治安法官的选任、构成、培训及其职权行使等方面内容并展望其前景的基础上,分析了治安法官制度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本文针对当前越演越烈的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进行分析,在客观评价中国初选法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基础上,指出法官荒正是由于遴选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并进一步明确除薪金制度改革滞缓外,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缺失才是法官荒出现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司法的权力如果经过无知和盲从的非职业者之手,那么再神圣纯洁的法律也都会变质。” 经过二十余年的司法改革,我国的法治状况已经有了的长足的发展。但历史和政治体制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司法人员的低素质而导致司法不公正和司法腐败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形象和权威,无法与繁荣发展的市场经济和诉讼的繁多复杂相适应。法律界于是开始把关注的视角从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层面的变革转向司法主体—法院及法官制度的变革。手握司法权柄的一个个具体的法官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最终实现者,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法治要求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成为新世纪司法改革“公正和效率”主题中的焦点,而法官选任制度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起点和守护神。科学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的构建无疑将对整个司法改革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它必然离不开外部政治体制配套改革和内部其他法官制度改革的支持。本文拟在探讨法官选任制度的意义及现代法治对法官素质要求的基础上,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与国外法治发达国家法官选任制度进行比较,进而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改革中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浅论我国法官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超荣 《政法学刊》2005,22(4):68-71
法官独立原则是构建现代法官制度的理论基础,因历史传统及政治体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法官制度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更新我国法官制度的设计理念,改革法官选任资格、选任方式和保障制度,重构我国现代法官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06,23(1):63-69
我国法官数量的庞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应该在科学确定法官编制的基础上,对现有审判人员进行分流重组,真正做到法官精英化。某一法院法官编制的确定应主要取决于该院的受理案件数和法官办案数这两个因素,扩大第二个因素应对情势变化的包容度显得至关重要。法官助理制度的出现呼应了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需要,但仅有法官助理这个单一的辅助性岗位并不能解决法院人员分流中的所有问题,将现有审判人员简单地二分为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做法也不能兼顾基层法院法官在层次上的差异性,理应类别分明地设立司法辅助人员,使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各种辅助性事务得以科学有效地分流。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官选任制度存在对法官的专业知识要求、任职最低年龄要求、法律工作经验要求偏低等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逐步提高法官选任条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刘国华 《行政与法》2006,(9):112-113
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法官职业化的目标,而法官职业化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是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法官选任制度,把真正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选拔到人民法院。因此,提高法官任职的社会阅历条件、明确法官选任程序、建立严格科学的考核制度,建立起符合法官职业化特点的完备的法官选任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论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滨 《行政与法》2009,(11):39-43
我国法官制度存在着法官选任条件的宽泛化、法官管理的行政化、法官建制的地方化、法官个体不独立等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法官制度的设想,认为,我国法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当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法治发达国家法官制度的有益成份,从法官选任、法官管理、法官培训、法官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进行,其实施方式应当是在国家的统一组织下,整体推进,分步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