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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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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一、第一部由中日两国法学家合著的宪法学专著的诞生 1994年6月在日本出版的《现代中国宪法论》(日文版),是第一部由中日两国宪法学家合著的、有关中国宪法学的理论专著。它是中日两国宪法学家共同智慧的重要结晶,也是近年以来中日两国法学家在进行学术交流过程中的一项丰硕成果。 该书中国方面的著者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当代中国宪法学正统理论的代表人之一王叔文教授,日本方面的著者有:立命馆大学的畑中和夫教授和山下健次教授以及大阪大学的中国宪法专家西村幸次郎教授。本书是日本的法律文化社近年来推出的一套“现代中国法律丛书(共五卷)”其中的一卷,其总监修人是已故的中国最高法学权威张友渔教授以及日本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天野和夫教授。由于该书著者阵容与层次之可  相似文献   

2.
德国商法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但在其100余年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可以罗列出一份商法衰败证据——“商法损失表”.德国学术界有关商法危机的论断也随处可见,似乎德国商法最终会走向灭亡。实际上,尽管存在一些足以否定商法的“事实”,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商法与一般民法之间确实存在着本质区别并具有其自身价值.商法调整的是一个追求简便、快捷、顺剩、充满信任的能够安全商事交易的社会生活领域.商法主要针对那些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并较常人更少需要保护的主体。这是商法在过去被视为独立法律部门,而将来仍将独立存在并起作用的理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对采主观主义立法例的德国商法而言,商人在商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已成为其发展的致命弱点.因此,改交商法以商人为规制中心的做法,并以企业的概念取代它,应成为解决德国商法以及世界各国商法沉疴的良药。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生活》2013,(7):60-61
美国耶鲁大学迈克尔·瑞斯曼著有一本有趣的书,中译本的书名为《看不见的法律》,作者自称这本书是他"历时将近20年的心血结晶"。该书之所以有趣,是因为这位法学家严肃、认真地研究了人们日常观看、注视、怒视、排队、插队和各式各样谈话中的隐形规则,以及违反这些规则引起的惩罚。这些日常生活中隐而不现的规则,被称为"微观法律"(microlaw)。瑞斯曼引用古罗马的一句格言云:"有社会的地方,就有法律。"瑞斯曼这本书中的"法律",是最广义上的法律。用瑞斯曼的眼光观察,"微观法律"真是无处不在。曾接连看了两场演出,注意到剧场里"微观法律"的存在,觉得那里"微观法治"的状况也颇耐人寻味。  相似文献   

4.
石晶 《法制与社会》2011,(31):17-17,40
以主观主义原则为立法基础的德国商法典,是德国商事法律的核心,其于1897年5月10日颁布,并在1900年1月1日与德国民法典同时生效。100多年来,这部法典历经了40余次修改,其中比较重大的几次修改是:1937年股份公司法和股份两合公司的另立和代理商条款的修改;1976年关于农林经营者商人性质条款的修改;1985年就商事簿记而进行的法典结构调整;1998年创设了统一的商人概念等。虽然德国在司法实践中时常援引民法规则作为商法规范的补充及基础,但其恰恰反映了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商法具有优先效力,其作为特别法并不妨碍商法的独立性。鉴于商法现代化变革中诸多法律规定的繁复变化,这里仅就德国商法变革中的商主体情况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5.
该书是范健教授在其专著《德国商法》一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此次修订,内容做了较大的充实和调整,全书约五分之二为新增加内容。作者重点对近年来德国商法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研究,详细介绍了德国商法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6.
书讯     
《法律与生活》2016,(5):2-2
《人权论要》作者:郭道晖定价:46元出版时间:2015年8月法学家、法治思想家、当代中国"法治三老"之一的郭道晖被法学界认为是我国研究人权与法治理论的思想家和"推动人权入宪"的著名法学家之一。本书整合了他历年来有关人权的思考文章和论著,取  相似文献   

7.
商主体是商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区别于民法的标志之一。商主体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人格体,它既关系到商法的调整范围和法律的适用,又关系到商主体的专门保护和商法的价值取向,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本文指出在商法学习过程中,对商主体概念的准确把握对培养商法思维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
法治和伦理是共同承托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两个互相依存、彼此渗透的巨轮.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法律规范总和的商法.不但具有强烈的技术性特点,而且同时也体现出浓厚的伦理性特质.频繁发生的商业欺诈行为和愈演愈烈的商业失信行为,促使我们不得不对既往的商事立法模式进行认真的反思,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过分偏重技术性规范并非是完善我国商法制度的唯一途径.我国未来商法制度的构建,不但要考虑通过强化法律规范设计的合理性从而提高商法制度的竞争力,而且还必须充分关注商法制度所赖以建构和运行的伦理基础.只有将商法的技术性规范和商法伦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奠定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基石.  相似文献   

9.
营业:商法理论的核心范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庆生 《行政与法》2006,(12):128-130
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商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并不在于营利性,而是在于营业性的有无。《德国商法典》和《日本商法典》借助“营业”这一科学范畴,奠定了商法理论的构架和“新商人主义”立法的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10.
有一个检察院.一次就挑选了三位法学家当兼职的检察官。说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说:选拔法学家当检察官.这是好事呀.这是改革呀,你怎么又和做秀扯在一起了呢?我说.你别着急,听我细细道来。法学家当检察官,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改革,是实现邓小平提出的干部“四化”。我之所以把这次法学家当检察官行动和做秀联系在一起,是基于以下几个理由——也就是这次法学家当检察官的几个“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11.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主要的著作有《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等书.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一书,曾被同时代的伏尔泰誉为"理性的法典".他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基础.孟德斯鸠之所以获得大的声望,是因为正当他埋头著作时,法国的政治气候,"雷雨将  相似文献   

12.
在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构成上,虽然德国以对处分权的善意为主,日本以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为主。英国以公开市场原则为主,美国以禁反言原则为主,但是各国制度实质上殊途同归,均旨在维护商事交易动的安全。我国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模式,因欠缺对善意取得制度在商法上独特价值的理性认识,同时陷入了“商法化过度”与“商法化不足”的双重困境。我国宜从商法的角度,梳理和完善《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信托法》的相关规则,从而保证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契合,并充分尊重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13.
《美国统一商法典》被认为是西方世界最先进的商法 ,是商法跨入现代商法的时代标志 ,其现代性表现为美国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是内外一体的 ,是与国际交易规则相对接的。我国对《美国统一商法典》经验的吸取 ,更多不是具体法律制度、条文和形式 ,而是把注意力集中于其所体现的现代商法的精神上 ,这是具有实质意义的。因为我们一旦掌握了商法的现代化精神 ,就可以在对传统商法精神的整合中处于主动状态 ,就可以有效地抵制来自传统商法精神的排斥、侵蚀和破坏 ,主动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化解措施 ,借鉴现代商法精神 ,实现我国商法后来居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德国商号法律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号是商事登记的主要内容,也是商人身份的重要表现形式。德国商法中关于商号的规定主要在《商法典》第1章第3节,即第17至第37条之中,此外,《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法》、《合作社法》等法律中也对不同形式的商号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一、商号的起源及德国商法中商号规定的特点在欧洲,商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其它城市国家,商业经济的繁荣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从事商事经营的组织形式,公司便是其中之一种。当时的公司还不具有现代公司的那种较为明确的法定分类和相应的基本概念,它主要由几个股东合伙而成。为了商事交易的方便,同时也为了明示公司的所有人,需  相似文献   

15.
略论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能没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即商法典,但不可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我国虽没有制定商法典,但绝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确立,我国立法机关相继颁发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和《证券法》等单行商事法律。这些单行商事法律的出台,为我国商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因此,商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商法之所以能够以部门法的形式独立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从功能来看,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克服商法局限性的重要工具,在商法体系中起凝聚和统帅作用,在商事立法中起依据和准则作用,在商事司法中起指导和制约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就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还未达成共识,为了繁荣我国的商事法学,讲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体系,本文在适当评析和借鉴法学界关于商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西方市场法制的成因探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威廉·阿诺德指出,历史就是法律的本源,法律就是历史的本源。要认识、借鉴西方市场法制必须对其形成过程进行探源。本文所谓的“市场法制”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体系,具体是指民法、商法与经济法。所谓的西方,则是指中世纪时期的西方。一、10世纪以前西方经济与法制l·1古罗马的社会经济与法制。顾准先生曾戏称罗马人民是“法律呆子”①。确实,在西方法律文化史上,罗马人曾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私法文化产并且产生了具有世界意义的广泛影响,以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认为,在罗马人三次对世界的征服中,“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  相似文献   

17.
上访,不知道是不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现象,但可以肯定它在世界各国是极为少见的.之所以少见,是因为在追求现代法治文明的诸国的制度设计中,是不会有这种现象的栖身之所的.它们普遍奉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任何解决不了纠纷最终都会流向法院,由法院作出也许仍不为纠纷当事者所满意但却也是最权威的裁决.  相似文献   

18.
所谓法律     
法律是什么?——这无疑是所有法律人感兴趣的一个问题,也是法学家们终生孜孜以求的法学领域的“哥德巴赫猜想”。“所谓法律”是法学家们喜欢各抒己见的命题,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以法学研究为志业的我自然也有自己的法律观。 敬畏法律 卢梭曾说过这样一句悲天悯人的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隐含着太多无奈的箴言实际上道出了人类真实的永恒宿命般的生存境遇:人类永远不可能摆脱由种种社会关系形成的枷锁。法律,就是与人类共存的枷锁之  相似文献   

19.
王淑荣 《时代法学》2006,4(2):26-30
西方古代法治理念的演变一直影响着法官职业伦理的发展历程,之所以从希腊人入手考察法治理念对法官伦理演化的影响,是因为希腊的先哲们对正义与法律的观念有着非凡的洞察力,他们提出的研究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进路是持久的,乃至罗马的法学家们沿着他们的思路进一步发展了法官伦理的内涵。  相似文献   

20.
孟涛  潘水良 《政治与法律》2008,17(5):155-160
诉讼要件是德国诉讼法学家标罗为建立其诉讼法律关系说而创造的概念.然而在近百年发展之后,诉讼要件已经完全脱离于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独自发展为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重要的诉讼理论之一.标罗诉讼要件论的意义在于实体权利义务审理的前提被要件化,同时明确这些要件的种类、审理方式、顺序等方面,由此奠定了现代诉讼要件理论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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