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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经常会搬出"投保人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等免责条款,拒绝向投保人理赔。那么,投保人该如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病史的投保人该怎样避免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呢?  相似文献   

2.
车辆买卖后没有过户,新车主以原车主名义投保出险后能否理赔?2010年3月26日,这一保险界颇有争议的问题,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了明确的说法.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既以原车主无保险利益拒绝理赔又以实际车主无保险利益拒绝理赔,违反了签订和履行合同本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理赔责任。  相似文献   

3.
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份保障;而保险人销售保险契约,将给予投保人一份承诺。当被保险人出现身故、伤残、疾病,即俗称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调查核实给付保险金。这一保险人兑现承诺、投保人实现保障的过程,在人身保险中称之为理赔。那么,当被保险人出险时,保险受益人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4.
我国保险法对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畸轻。与合同订立时违反告知义务相比,索赔阶段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主观恶性更深,后果更为严重。在索赔阶段,包括在庭审中,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应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对投保人因过失而在索赔阶段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5.
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6.
张亮 《民主与法制》2014,(13):67-67
编辑同志:吕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家人平安卡”意外保险,险种为家庭共同投保,卡片为自助激活卡,业务员向吕某说明激活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51日。2015年9月,吕某因意外落水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吕某儿子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卡片没有被激活为由拒绝理赔。请问,吕某儿子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相似文献   

7.
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除应包括投保人外,还应包括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应以书面询问主义为宜;如实告知义务内容的重点在于对重要事项和已知或应知事项的把握;在判断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要件时,需同时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就业与保障》2014,(7):43-44
正厦门市在1997年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同步为参保职工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采用"政府主导、集体投保、市场化运行"的方式,由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作为集体投保人,以参保职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大病保险,当参保职工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赔付,有效解决了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开创了全国大病保险的先河。  相似文献   

9.
《辽宁人大》2010,(2):42-43
新《保险法》实施以来,被保险人的利益有何变化?保险产品的价格是否已上涨?“高投保低”的历史能否因此终结?理赔是否真的已经更方便?新法引出的新变化,成为时下保险消费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两亿辆左右,由此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汽车保险市场。而鲜为人知的是,车险长期奉行的理赔原则是一条奇怪的霸王条款:无责免赔。也就是说,当你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为你理赔;如果你对事故完全无责,虽然你投保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今年3月。车险“无责免赔”条款因舆论关注和消协的呼吁而被推上风口浪尖。  相似文献   

11.
“叮铃铃…”今年1月2日,一个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响了起来。电话里,投保人王先生十分焦虑地告诉理赔人员,自己在驾驶着去年年底刚买的奇瑞QQ车经过人民大街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恶意超车的奥迪车严重擦伤。理赔人员挂上电话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于奥迪车主承认是自己的过错,保险公司认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就根据王先生车辆的刮蹭损伤程度给付了相应的保险金。但时隔半个月,保险公司却发现这是一起骗赔案。  相似文献   

12.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投保人郑动甲游西藏时突发高原病离世,保险公司以不算“意外身故”为由拒绝赔付。由于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格式化和保险责任约定的概念化等因素,当事人双方对保险事故的确认及保险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分歧较大。离世者亲属以保险合同纠纷为由将某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4.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所负如实告知义务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着重大影响。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此尽管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并不完善。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为"最大诚信说",应将被保险人纳入告知义务主体,对告知的内容应实行书面的询问回答主义。  相似文献   

15.
案情2002年6月,博白县一工业公司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为公司职工投保,约定每个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5万元,附加意外医疗保额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同年10月,公司职工黄某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业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但黄某仍因医治无效死亡。2003年9月,黄的妻子凌某及其子女提供了黄某就医的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原件在工业公司处存)等材料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受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6万元支付给凌  相似文献   

16.
《人大建设》2008,(1):56-56
编辑同志:2007年10月,邹某驾驶旅游公司的豪华大巴车送一批游客到某旅游景点。旅游公司为该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到旅游景点后,游客下车。邹某倒车停放时,将下车的游客江某撞倒,致使其肋骨多处骨折,轻微脑震荡。公安机关认定邹某承担全部责任。江某向旅游公司索赔,旅游公司因给车辆投了第三者责任险,遂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江某的损失。保险公司认为江某是搭乘车的人,不属于第三者的范围,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请问: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相似文献   

17.
老怀 《人大建设》2012,(7):32-33
买新车时,不少车主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保险,而且通常都是买“全险”。然而,车险格式条款反差鲜明,交强险即时生效,商业险次日生效,保险存在“真空期”。假如新车在“真空期”出了车祸,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相似文献   

18.
出租车司机在某保险公司处办理了车辆保险,后因车辆出车祸造成重大损失,出租车司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期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败诉应理赔。  相似文献   

19.
[案例]A运输公司的一辆货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等险种,投保期一年。两个月前的一天,A运输公司的徐某驾驶该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被陶某驾驶的货车连环追尾,造成该车辆损失。交警部门认定,陶某承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A运输公司为此事故支付鉴定费、施救费、维  相似文献   

20.
保险人向投保人预收保险费之后,正式出具保险单之前的时间被称为"保险空白期",该期间内的保险责任分配问题已经成为了近年来保险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性话题之一。在厘清"保险空白期"中保险责任产生的基础之后,根据我国现有的对"保险空白期"内投保人的救济途径,结合国外已经成型的制度和理论,站在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权益的立场上,可探寻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又可以解决"保险空白期"中保险责任承担问题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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